“怎么樣?修格因?有沒有合適的?”
亞戈對著修格因發問道。
“你可以隨便選一個,我覺得哪張臉都差不多。”
“不,我還是比較挑剔的,至少要和我一樣帥。”
佩戴著純白面具的亞戈,回答道。
“提線木偶”、“稻草人”能夠把身體拆解的能力,不僅僅能夠用在自己身上,也能夠用在其他人的身上。
“提線木偶”、“稻草人”拆分自己身體的能力實質,就是拆解連接自身的概率之線。
概率,也就是可能性,是多種影響因素的組合,比如是否能被吹走的影響因素中,有體積、重量、和其他物體連接牢固與否之類的因素。
拆解概率之線,切斷概率之線,也會把這些影響因素和其他物體之間的關聯一并切斷。
能夠拆自己的,自然也能夠拆別人的,只不過拆自己的身體,因為比較熟悉,所以比較簡單。
拆別人的,會很復雜,一不小心就會出錯,拆掉一些不該拆解掉、不該切斷的東西。
這就是他現在要做的,換一張臉。
真正的“換臉”。
把其他人的臉拆下來,換到自己的臉上。
他需要一個本地人的身份,所以需要一個本地人的外貌。
亞戈一點都不陌生。
相較于默希絲來說,“稻草人”、“提線木偶”拆解的身體部件,是不帶血的。
因為關聯、概率之線被拆解了,被拆解下來的肢體和原本的肢體,是“無關聯”的。
從他切斷概率之線的那一刻開始,這部分肢體,就和原本的肢體沒有任何聯系了。
默希絲的記憶里,有她硬生生把其他女人的臉剝下來,縫合在自己的臉上的記憶。
而亞戈的目標,是 犯罪人員、黑幫成員之類的人物,最好是沒有什么家庭關系的人。
其實他可以通過另一個手段——
看門人面具。
通過看門人面具將別人殺死,就可以利用看門人面具變成對應目標,只覆蓋臉也是可以的。
但是看門人面具是要消耗死靈途徑力量的,并且,他不知道看門人面具能夠容納的身份是否有限,以一個普通人為目標 他感覺很浪費。
不過,他已經有目標了。
而且,他還認識。
不,應該說,是原主人還認識的,他的“同學”,而且,貌似原主人還在他手上吃過虧。
薔薇公學。
校園內,幾位穿著黑色晨禮服,穿著灰褲,打扮相似的青年,有說有笑地走在路上。
其他的學生,遠遠看到他們,或是流露出靠近的意愿,或是躲避開來。
“迪斯莫克呢?”為首的青年,嘴角勾勒著笑意,握著文明棍的右手上戴著黑手套,上面還有精致的點綴。
其他的青年手上也黑手套,但是手套上的標記并不一樣。
而且,他們隱隱約約將其拱衛在中央的站位,也說明了地位。
“也許還在處理三角帽的事情?”另一位聳了聳肩膀,“那群鄉下的泥腿子,想和我們家族搶一搶地盤?”
“呵呵,真是愚蠢的東西。”為首的青年呵呵地笑了聲,“也不想想這是由誰領導的。”
“我拉莫克怕過誰?”青年撫摸著黑手套上的戒指道,“紅薔薇市大學城附近的所有地區,都是我們的。”
“賈格,告訴迪斯莫克,動作快點。”
“是!斯坦恩閣下。”被叫到的,另一個青年以服從的姿態微微低頭,然后轉身離開。
位于東部的薔薇公學附近,是一片經濟區。
薔薇公學是一間歷史悠久的學校,一直以培養上層階級子弟為發展方向的學校。
所謂的菁英學校。
在紅薔薇市早年的發展中,經濟發展幾乎是以薔薇公學為中心,甚至有一段時間整個紅薔薇市的經濟結構都非常依賴薔薇公學的消費。
薔薇公學的學生以及在附近居住的學者、教職員等中上層階級,是當地貨品和服務的最大購買者。
而其他區域的市民的工作,可以說就是以供給大學日常生活必需品為主。
以薔薇公學為核心經濟地帶主導的區域。
也因此,薔薇公學有著相當程度的優渥。
雖然那已經是很早之前的事情,整個紅薔薇市已經發展起來,經濟核心地帶也有很多個,甚至薔薇公學已經不再是經濟核心地帶之一。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附近的經濟發展還是很好的。
也是油水很大的地區。
小巷中,迪斯莫克皺著眉頭,坐在酒桶上,看著地上的尸體,右手習慣性地摩挲著自己的黑手套和上面的戒指。
雖然他出身自仕紳階級,但是,只是名義上的。
他比誰都知道迪斯莫克家有多慘。
但也正是因為如此,他比起誰都更有向上爬,擠入上層圈子的欲望。
為此,他不惜一切代價,替拉莫克那個廢物做了一切不光彩的工作,讓那個廢物享受“黑手套”領袖,享受“拉莫克家族”的地位。
雖然對于“黑手套”是“拉莫克家族”不爽,但他并沒有任何不滿。
他清楚地知道,黑手套能夠建立起來,能夠占據大學城附近的地區,就是因為拉莫克那個廢物背后的斯坦恩家族。
深吸了一口煙斗,吐出煙幕后,他那對明亮的棕色眼眸浮現出冷意:
“今天該失蹤的家伙是.”
不配合收錢的、試圖向警方報告的、勾結三角帽做事的、不按黑手套規矩行事的家伙,都得失蹤。
他已經很熟練了。
警場里那一連串的失蹤人口名單,都是他做下的。
雖然那上面只記下了真正失蹤人口名單里不到20的人。
他敲了敲煙斗,低語了一句:
“蒂姆偵探社那幫家伙似乎在調查我們笑草的銷售就讓他消失好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他看見了一個人影。
“該死,那群蠢貨怎么沒有攔著!?”
怎么會有人走進來?
迪斯莫克握緊了手邊的武器。
大學城附近和貧民窟比不了,不能隨便用槍,但也正是因此,他在近身搏斗上,至少比起那個只會在校園里洋洋自得的廢物拉莫克厲害得多了。
“迪斯莫克,好久不見。”
看見來人,迪斯莫克不由得一愣:
“法斯特?”
隨后,他笑了一聲:“膽子挺大啊,睡了拉莫克的女人,被我打了一頓之后,還敢來找我,怎么?覺得自己有力氣和我打了?”
他搖了搖手邊細長的單刃劍:“不是我說,法斯特,你除了那張臉比我好點,還剩什么?你父親都死了,有什么能夠和我作對的資本?拉莫克也看不起你。”
“嗯.....看來你調查過?”
“當然。”迪斯莫克扯了扯嘴角,“畢竟誰會知道會惹上什么不該惹的東西,不調查一下就動手,我可活不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