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長,查出來了。”
  張仲站在巷道中,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里正,淡淡的問道。“說。”
  “里中并無關中人,但里中,總共缺少小男子小女子,足四十一人。”
  “四十一人!!!”張仲心中一驚,他想到了里中會缺少小男子,但沒想到,會缺少這么多。
  這可是一樁大案吶。
  張仲沉默著,看向面前同樣沉默的眾多黔首,他們的臉上皆刺著字,更有甚者,連鼻子都沒有。
  從左到右,張仲將這些黔首的臉,仔細打量了一遍。
  這些或兇惡,或老實,或狡猾的臉上,此時,表情大多一樣。
  驚慌,不安,恐懼,緊張。
  情緒的過度的復雜,讓他們臉上刺的字,都開始充血。
  再將目光向下,張仲看向每個人身上所穿的,那破舊又單薄的蘆葦冬衣。
  窮,是原罪啊!
  這樣的黔首,借貸當是應有之事,因為,根本活不下去。
  犯案刑徒,雖說是恢復了自由身,但他們所在的地方并不肥沃,口賦,稅款,吃穿用度,都要花錢。
  但最關鍵的還是,他們,特別能生。
  這不是個例,在秦國,就張仲所見,像他家那樣,只有三個孩子的,已經很少了,像他叔公家那樣,只有兩個孩子的,更是少之又少。
  普遍都是四個以上。
  這都是因為沒有安全措施的緣故。
  意外懷孕已經很慘了,但還有更慘的。
  秦律明文規定,生下的孩子,只要不是先天殘疾,或者長得稀奇古怪,都不可以殺死或者丟棄。
  殺死嬰兒的,與擅殺子同罪。
  所以,家家戶戶的孩子都很多,小的時候,要養,養大了,還要娶妻,娶妻之后,還要分家。
  缺錢的地方數不勝數。
  “一顆賊人頭顱,數十人為隸臣,十余家殘破……”
  張仲想起了那天,市場上,那顆圓滾滾的頭顱。
  想起了那些被罰為隸臣的亭卒。
  那是他第一次見識秦國律法的威嚴。
  而這次,事情還要大,兩個里,接近三百戶人,沒有一個人,能置身事外。
  如此,這一樁案子,還要繼續追查下去嗎?
  “民婦無罪....民婦無罪啊!”
  廣都縣,束的掙扎辯解還在繼續。
  “無罪。”獄櫞的臉,再次恢復了面無表情的樣子,他將兩枚契卷遞給甲士。“拿去給她看看。”
  束看向契卷,只一眼,臉色瞬間變得灰白。
  那契卷,左卷確實如她所說,但右卷上,卻赫然寫著。“案疑甚,舉者有異,恐反,若反,以此為證。”
  “汝可有話說?”
  “民婦.....民婦......”束嘴唇動了動,一時想不出理由。
  正在堂下的梁,見狀不由得臉色一變,高聲喊道。“許是那亭長,故意如此。”
  “獄堂之上,言語教唆,與互供同罪,重笞。”
  但束終歸還是聽到了梁的言語教唆,她瞬間反應過來,急忙辯解。“民婦,民婦未曾見過亭長另一半契卷,恐是他怕我家良人受賄之后,不敢證實,故意如此。”
  正在受刑的梁,聽得此言不由得心中一定。
  但緊接著,一根木棍帶著風聲,啪的一聲就打在了他的腰部。
  在一聲聲痛呼中,獄佐煥,再次站起身來,對著獄櫞行禮開口。“吾可否再問案犯梁一些問題。”
  獄掾點了點頭。“庭上復議,應有之理。”
  煥轉過身,稍微站了一會兒之后,才對著堂下受完刑的梁詢問到。“汝言求盜葵,對汝施刑?”
  “是。”
  “以何物所施?”
  “以木板笞我傷處。”
  “亭長是否在側?”
  “是。”
  “可有出言阻止?”
  “未曾。”
  “可有一同施刑?”
  梁猶豫了一下,好一會兒才緩緩開口。“沒有,只是求盜。”
  “汝說,隱山亭長,欲以刑罰治你殺人之罪。”
  “你熬住了刑,但他還是定了你的罪,對嗎?”
  “是。”
  “親口所說?”
  梁沉默了瞬間,想了想自己此前的供詞,咬了咬牙,憤恨的說道。“親口所說。”
  “汝家貧?”
  “是。”
  “可點得院燈?”
  梁愣了愣,似乎沒想到煥會問這個問題,他猶豫了一下,才緩緩說道。“點不得。”
  “但點了火堆。”
  “汝當時醉酒?”
  “是,我那日醉酒,清晨才醒。”
  “如何回的家?”
  “天黑,摸索著回的。”想了想昨夜的回答,梁心中有些不放心,又加了一句。“當時見盜,被嚇了一跳,酒醒了些許。”
  煥沒有理會他的亡羊補牢,而是繼續問到。“當時,汝妻扔你一刀,距離幾步?”
  “七步左右。”
  “汝昨夜曾說看見了?”
  “是,吾回頭時,親眼所見,距我約七步半。”
  煥轉過身,看向梁的妻。“汝情急之下,劈了梁一刀,相隔多遠?”
  梁的妻愣了一下,還是說道。“七步。”
  “劈完之后呢?”
  婦人愣了愣,猶豫著說道。“我嚇壞了,跑回了房中。”
  “昨夜你說,汝夫在院門口?”
  “是。”
  “堂門距大門幾步?”
  “三步。”
  “汝距堂門四步?”
  “是。”
  “昨日夜間,你說家中點了火堆?”
  “是。”
  “火堆在正堂靠里?”
  “是。”
  煥面色不變,看向還有些不知道問這些什么意思的梁。“汝醉酒,以昨夜里正里典所說,汝家宅院,大堂寬十五步,加院三步,靠里的火堆最低距你十步以上。”
  “天還未盡黑,汝尚看不清賊人,汝醉酒,背對著她,何以知道她相隔七步?”
  “我.....”
  煥不等他回話,接著問道。“且,汝妻以刀扔之,出堂門,過院,至你肩背,當與你正對。”
  “火光盡擋,汝,是何以看清的?”
  “我....”梁怔了怔,突然急聲道。“我是事后聽我妻所說。”
  轉過身,他再看向梁的妻。“如上,背光之下,汝是何以看清他持棍的?”
  “我......”婦人結巴了一陣,隨后雙眼猛然一亮。“我據家中陳設斷定的。”
  “姑且算你如此。”煥點了點頭,接著又問出了一個摳細節的問題。“汝說,汝距堂門四步。”
  “據里典所說,汝家房門在正堂之側。”
  “也就是說,你跑動之時,是跑向側后方,是以……”
  “你轉身時,他當能看清。”
  “你確實距離他七步半?”
  “這……”婦人心中感覺不妙,但又不得不答。“是。”
  “這也是你與他說的?”
  婦人臉上有些冷汗,但還是嘴硬的答話到。“是。”
  煥轉過身,對著上方的獄曹抱拳行禮。“獄佐煥,復議完畢。”
  “很好。”
  “言不直,通供,言語教唆。”
  獄掾將手再次往桌上一拍。“左右,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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