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來無事,張仲索性就看著那隸臣數錢,他將錢分成數堆,每數滿一百,就堆在一起。
效率頗有些高。
隸臣剛剛數完,軍械庫的小吏,就帶著甲士搬出了好幾具青銅甲胄,每一具,皆被擦得錚亮。
見狀,隸臣急忙上去幫忙,并才對著小吏說道。“兩千錢,一枚不差。”
小吏點了點頭,隨后將甲胄放在地上,示意張仲過去挑選。
張仲原本以為這些都是新甲,但走近之后,細細打量了一遍才發現,這些甲胄的帶子,頗有些舊了,并不是全新。
但保養卻是極好,連劃痕都很少見。
想想后世的那些朝代,武備庫的甲胄都能發霉的狀態。
真真是黃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
想到這里,張仲不由得出言贊了一聲。“這甲胄,當真護養得不錯。”
小吏詫異的看了張仲一眼,隨后想到他才剛任亭長,便解釋了一句。“軍律有言,甲胄兵器擦拭不當,罰一甲,有損不報,完為城旦。”
“汝且試試,看看哪件更為合身?”
“好。”
選好甲胄之后,張仲正準備告辭,卻聽見有人叫他。
轉過身去才發現,是賊曹掾李煬的親衛,那個和他關系不錯的甲士。
兩人相互客套了一陣之后,張仲便問起了對方的來意。
甲士也沒有多饒彎子,隨手將腰間的長劍解下,遞給張仲。
“吾此來,是為仲哥兒送兵器的。”
“多謝。”張仲自然不可能說軍械庫有兵器這種話,只一邊道謝,一邊將其接過。
剛剛將劍拿到手上,張仲便微微一怔。
只見那長劍以牛皮蒙鞘,青銅柄上遍布云紋。
光外形便比他腰間的制式長劍,好看了數倍不止。
但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柄劍的劍鞘極長,目測之下,要比制式長劍長出一尺不止。
“這劍?”
甲士看出了張仲的訝異,不由得笑了,略有些得意的說道。“此劍,乃是以少府通令全國的圖紙,由郡上百工所鑄,是試行的新兵。”
“其刃,長足四尺有余,遠超六國之劍。”
聽得這句話,張仲一時無語。
你人比對方多,比他們能打也就算了,你還偷偷點科技樹?
“試行若是成效不錯,便將在一年之內,用之于全軍。”
一年之內,幾十萬人,說鑄就鑄的嗎?
秦國的軍工業,已經這么牛批了嗎?
張仲無力吐槽,只能不斷點頭,完全進化為一條,只會喊666的咸魚。
見張仲仍在翻來覆去的看劍鞘,甲士忍不住了,不由得慫恿張仲。“仲哥兒不拔出來看看?”
張仲斜了他一眼。
這家伙,是看自己震驚,看上癮了是吧?
“好。”
張仲點了點頭,隨后,將長劍信手一拔。
沒拔出來。
“哈哈哈!”甲士放聲大笑,一副今天滿足了,可以吹一輩子的表情。
張仲被他笑得臉皮有點發燙,看著那還剩下十來公分在鞘里的長 劍,略有些尷尬。
倒不是他真的拔不出來,而是因為長時間使用六七十公分的青銅劍,所養成的習慣,影響了他拔劍。
以至于出了個不大不小的丑。
一旁掌管軍械的小吏看不過眼了,面無表情的懟了一句。“前日里送來之時,汝連拔兩次,不得出,豈不更是可笑?”
甲士面上一黑,笑容僵在臉上,他撓了撓頭,強行轉移話題。
“此劍,乃賊曹百將所佩,材質用料,鑄造工藝,皆是上佳之選,以刃輕劃,能破皮甲。”
張仲心中一驚,連忙將劍還鞘,正準備推辭,卻見甲士已將雙手伸出,做出了準備接劍的姿勢。
“吾此來,賊掾曾說,若張仲辭而不受,就帶回去,不給他了。”
張仲雙手一僵,隨后順勢下拜。“替仲謝過賊掾。”
一陣相互打趣之后,甲士突然拉著張仲走到了一邊,輕聲說道。“賊掾還讓我帶了幾句話給你。”
張仲見他這么神神秘秘,也不由得正了臉色。“愿聞其詳。”
“賊掾言道,汝為其所薦,便如巨木其皮,一盛俱盛,一敗俱敗。”
聽得甲士此言,張仲面色嚴肅。“仲定不敢知法犯法,累賊掾受連坐之責。”
在秦國,舉薦人與被舉薦人之間的關系往往十分親密,還要勝過師生同袍,之所以這樣,便是因為舉薦連坐法。
律法規定,被舉薦人有功,舉薦者亦有功勞,但高回報之下,也有高風險,被舉薦人若是犯了罪,舉薦人也會受到連坐。
最著名的,就要屬昭襄王時期的秦國名相范雎,他就被這條律法坑了一把狠的。
連續舉薦兩人,皆通敵叛國。
按照律法,這本是夷三族的罪行,但他被昭襄王所特赦,免去了族誅和死罪。
但即便如此,他最終,也沒能落得一個好下場。
因為這前車之鑒,秦國官吏在舉薦時,往往慎之又慎。
即便是李煬舉薦張仲,也是先調查他祖上三代,見其家世清白,且三世為秦而戰,才起了這個想法。
隨后,人品,勇力,悟性,才能,關于政事的見解。
盡數考較過之后,才作為張仲的舉薦人,推舉其為亭長。
高門檻,自然也有高責任。
是以,一旦選定被舉薦人,秦國官吏對于被舉薦者的培養提拔,往往也是不遺余力的。
推衣衣之,推食食之,不過等閑事。
介紹女兒,妻妹(小姨子),官配夫妻親上加親,也只是常規操作。
如張仲這般年幼的被舉薦者,舉薦人甚至還會教他做人的道理,行事的準則,生怕他走了歪路。
操心程度,跟養了個兒子似的。
受舉薦人大恩,在這個將信義看得十分重要的年代,便很少有人,會不顧自己舉薦人去行犯法的事情。
是以,秦國的吏治,遠比山東六國清明,不是沒有道理的。
甲士點了點頭,踏前一步,在張仲耳畔小聲說道。
“賊掾還說,若是在隱山亭事有不順,便發私信于縣上,他將強征汝為親衛。”
“以此,可避辦案不力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