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市,是秦國最古老的死刑之一,其嚴重程度,介于車裂和梟首之間。
這項刑罰的執行方式,是先砍去頭顱,然后將尸體掛起來,在市場上展示,長達數日,因此,這項刑罰才叫做棄市。
而這項刑罰存在的主要意義和作用,也不在于對犯人執行死刑,而在于,對民眾的震懾。
所以,秦國每次執行這種死刑時,都會使小卒于城中呼喊,讓城內的民眾進行圍觀。
以此,來震懾不法,也展現秦國律法的威嚴。
然而這件事,對于張仲幾人來說,心中的感受,還不僅僅如此。
因為,在此時,還是棄市的罪名,那死者就只有一個人,那個搶功的鯉門亭長,尚。
他的案子,已經被獄曹復查完畢,開始執行了。
從當庭宣判,到現在執行死刑,撐死了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
這也讓張仲,再一次見識到了秦國律法執行的效率,遠比后世許多公司的各種申請,要來得快了太多。
幾人相互對視了一眼,皆看到了對方眼中的復雜。
良久,炭才開口對著張仲問了一句。
“仲哥兒,要不要去看看?”
“去吧。”自己親手送進刑場的第一個人,張仲還是想去看看他最終的結局,也想對自己進行一個警醒。
這不是后世,這里是動輒肉刑和死刑的秦國。
法,不可犯。
牛車行進的速度并不快,但好在市場距離賊曹,也并不算遠。
不過一刻鐘的功夫,張仲等人就遠遠望到了行刑的地方。
那是整個集市的標志性建筑,也是每天集市開始時的信號,市旗。
只是此時,尚還未到升旗的時候,所以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柏木桿子。
道路左右,聊天的人很多,幾乎都是在議論即將開始的行刑。
坐在車上的炭也開口說道。“再有一刻鐘,市旗就該升起了,那時便是行刑的時候了。”
“不過今天升起的,當不是市旗。”
“為何?”張仲昨天見過市旗,是一塊大大的麻布,上面寫著一個市字,簡單明了,沒有什么太多的花哨。
“今日升起的,應該是城中備軍的軍旗。”張礁開口打消了張仲的疑惑,并解釋到。“這也是祭旗,以人頭祭旗,出征則無往不利。”
張仲知道這個時代的人都頗為迷信,他家中阿母,在過年時,還要祭奠各種各樣的神靈,哪怕家中都快要斷炊了,也不曾有絲毫猶豫。
但張仲確實沒想到,到處都充滿著“法制社會”標準的秦國,還會有這種官方進行的封建迷信。
張礁指了指旗桿不遠處,手持著黑色旗幟的壯碩旗士,對張仲繼續講到。“是以,所有不法而死者,都將于軍旗下斬殺。”
“以此,祭神靈,利出征。”
“原來如此。”車繼續向前,張仲干脆站起身,立足于牛車之上,看向那高高豎起的旗桿,以及旗桿下方。
旗桿下,是一個被綁著的矮壯漢子。
正是當初在山道上,以律法威脅張仲,并想要以劍強行斬去花蠻白荼頭顱的尚。
此時,他身穿單薄的麻衣,頭頂的布帽已經被取掉,只剩下一頭雜亂的長發,宛如一只棄犬。
牛車仍在前行,盡管許多人都在圍觀,但道路上,卻意外的空蕩。
秦國的交通法,在此時,展現出了它應有的用處。
隨著車越走越近,張仲開始看清了尚身上綁著的繩子,看清了他被頭發遮住小半的臉,和臉上的表情。
他并沒有如張仲想象的那樣,在低聲哭泣或高聲怒罵。
相反,他很平靜。
平靜得不像是將死之人。
或者說,正像是將死之人。
隨著黑色的軍旗緩緩升起,旁邊的法吏,開始拿著竹簡宣讀尚的罪狀,冷酷而嚴厲的聲音下,張仲終于與抬頭的尚,四目相對。
尚愣了愣,隨后笑出了聲。“汝,是來看吾的頭顱嗎?”
“是。”張仲并沒有騙他,將死之人,也不應該被騙。“汝當是吾,繩之以法的第一個有爵者。”
“其實,吾也想看。”尚停頓了一會兒,隨后看向旁邊甲士腰間的長劍,那長劍他很熟悉,十多年的軍旅生涯,他曾握住這劍無數次。“吾曾在戰場上砍下過許多頭顱。”
“也不知道,吾自己的頭顱,有沒有那般渾圓。”
不論對錯,就軍功而言,張仲在他面前,確實是個弟弟。
“當會渾圓許多。”
罪狀停了,日頭升了很高,尚瞇了瞇眼,以避開略有些刺眼的陽光。
“吾的頭顱,是該渾圓許多。”
甲士將長劍拔出,對著尚言到。“梟首以棄,暴尸三日,汝可有話要說?”
“吾自當死。”尚搖了搖頭,眼神悠遠,似乎看到了些什么,他那雙宛如豹子的眼中終于有了淚水。“只可惜了,吾的妻,子,不想,她們會做了隸臣。”
說到這里,尚終于發出了人生中最后的一聲怒吼。“吾等既然知錯,汝何以趕盡殺絕?”
“一顆賊人頭顱,數十人為隸臣,十余家殘破,張仲,汝要好好記著……”
“此,皆汝之所為.......”
劍高高揚起,反射的光芒和鮮艷的血紅,花了張仲的眼睛。
一顆圓滾滾,豹子也似的頭顱,掉落在地上,一路滾到張仲的牛車下,雙眼圓睜,死不瞑目。
但那句話,還停留在張仲的腦海中。
自己,做錯了嗎?
“呸!”一大攤口水吐在了那顆豹子般的頭顱上。
“搶孺子的功勞,便當知有此下場。”
“此時想到妻,子,搶功之時何不曾想到?”
就連在市場上工作的金布曹小吏,也忍不住插了一句。“執法而犯之,當真吾輩之恥,還敢狡辯。”
觀看的人七嘴八舌,將其死死的釘在了恥辱柱上。
“戰場之上,不是同袍,便是敵人。”
張仲微微一愣,轉過頭卻看見老人擔憂的眼神。
已經戴上了板冠的炭,也跟著接了一句。“因利而不顧同袍之義者,便當死于律法之下。”
高臺上宣讀完罪狀的法吏,突然出了聲。
他說。
“若因犯罪者眾而不罰,必有人眾而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