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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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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英國政府的行政效率已經不如從前高了,這也正常,因為議會中的斗爭比以前要更激烈了。在以前,一國議會中主要是托利黨和輝格黨的兩伙人斗來斗去的,而且自從喬治三世國王登基之后,托利黨便漸漸地在議會中占據了上風。從而保證了政府的政策能迅速地得到通過和執行。

  但是最近,這種局面卻一下子改變了,原本占據了明顯上風的托利黨發生了分裂,整個議會就變成了托利黨、新托利黨和輝格黨的三國演義。三派的家伙們在各種各樣的事情上都不停地互相扯后腿,弄得政府的一些法案,要在議會中獲得通過,甚至于政府要制定出某些法案都變得比以前慢多了。

  但是在恢復倫敦的秩序的問題上,三方幾乎都沒進行多少溝通,僅僅用了不過半個小時,就迅速的三讀通過的政府提出的《治安條例》,并恢復了古老的《流浪漢法》的效力。

  依照古老的《流浪漢法》,無所事事的東游西蕩,不事產業的行為,被定義為犯罪行為。失業者或者無業者被定義為“犯罪分子”。警察可以在街上隨意地將這些“犯罪分子”抓起來,塞進監獄。

  當然監獄的容量并不足以裝下這么多的“犯罪分子”,所以《流浪漢法》仁慈的給了這些罪人悔改的機會:他們在第一次因為“犯罪”而被捕后,將不會被太嚴厲的懲治。只會被打兩鞭子,留下記錄,然后就會被釋放。

  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好逸惡勞,屢教不敢,那懲罰就會變得更加的嚴厲起來。在因為“犯罪”而被鞭打三天之后,如果這個“罪犯”再次因為同樣的罪行而被捕,那他就會被判處苦役。

  當然,大不列顛的法律是非常仁慈的,苦役的目的并不是讓他受苦,而是希望他能在勞動中改正自己好逸惡勞的壞毛病,是為了治病救人。當然考慮到好逸惡勞的毛病一般都很難改,也很容易復發,就像某些網文作者的斷更和爛尾一樣。所以一般也的確需要更長的刑期來鞏固療效,就像某些網文作者也需要小黑屋或者14天隔離一樣。

  這些被判苦役的犯人,在事實上也就成為了所謂的“公有奴隸”。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公有奴隸”的處境是非常糟糕的,要比“私有奴隸”糟糕得多。因為“私有奴隸”是奴隸主的財產,奴隸主一般來說總是不希望自己的財產遭遇不必要的損失的,所以會盡可能的避免一下子把自己的奴隸用壞了的。

  但是“公有奴隸”就不一樣了,他是“公有財產”因而實際上并不是任何一個人的財產,如果他的勞動也能屬于公有倒也罷了,如果他的勞動屬于某個人,那就不一樣了,那個人就自然會傾向于以最大的強度來使用這種工具。反正把工具用壞了,也不是他的損失。

  被判苦役的犯人,往往會被出租給一些礦山之類的企業,雖然政府也規定了損失的賠償金(這個是賠給政府的,不是給工具,或者說“公用奴隸”的家屬的),但是對政府來說,這些“公有奴隸”來的容易,幾乎是無本的買賣,所以他們要求的賠償金也不太高,這樣一來,這些“公有奴隸”的處境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制度,依舊是一種仁政。因為即使是“公有奴隸”,雖然處境遠遠比不上北美的那些摘棉花的,休息的時候還有西瓜吃的黑奴,但在處境上也不是最為悲慘的,因為有一種奴隸的處境,甚至比他們更為糟糕。這種處境最為悲慘的奴隸有一個正式的名字,叫做“自由工人”。

  這種名為“自由工人”的奴隸,他不是任何一個主人的奴隸,也不是國家的奴隸,所以沒有任何人需要愛惜他。對于任何一個租用他的企業主來說,最有利的事情,就是以最大強度來使用他。如果發現因為過度使用,導致他可能接近要損壞了,那么為了避免風險,那些工廠主自然不會再租用他了。畢竟,自由貿易嘛,大家都有選擇的自由。于是那些出現了一定的結構損壞的,勞動能力下降了的名為“自由工人”的奴隸就只有自由地餓死了。相形之下,“公有奴隸”至少還有口牢房吃呢。這也是蘇比為什么寧可去布萊克韋爾島也不肯去當個“自由工人”的重要原因。

  如果怙惡不悛的“犯罪分子”依舊不肯悔改,在出獄后,再次走上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的生活,那么依照法律,就可以把他掛起來了。不過,大不列顛的改造的成效是很明顯的,絕大部分的“犯罪分子”都不會再次犯下這樣的“罪行”,因為大部分的“罪人”,在經過改造之后,都成功地蒙主召喚了。

  當然原本的“流浪漢法”上面最后的處置措施還是太嚴厲了一點,所以,如今阿丁頓政府對此做了一些修改,將絞刑改成了流放——反正大不列顛的屬地多的就是。

  在這個決定作出之后,英國的國家機器立刻高效的運轉了起來,大批的罪犯被抓進了監獄,然后大批的“公有奴隸”被送往各個煤礦、鐵礦,以及其他的高危行業。

  喬治正在大街上走著,一個警察突然攔住了他。

  “你是干什么的?有工作嗎?”那個警察問他道,同時將手放在了插在腰間的手槍的槍柄上。

  “警官,我有工作。我是安迪機械廠的工人,您看,我這里有工廠的工作證。”

  喬治一邊說,一邊將一張小卡片遞給那個警察。那個警察接過卡片,看了一眼,便將卡片丟還給他道:

  “你有工作,為什么還在這里亂跑?”

  “警官,我是上晚班的。現在出來買點吃的,吃點東西,才能去上工。”喬治趕緊一邊回答,一邊撿起小卡片,珍重地放進自己的懷里。

  “快滾。”警察說。

  喬治趕緊走開,走了幾步,轉了個彎,進了一條小巷,然后就消失了。

  喬治的確是上晚班的,但不是在安迪機械廠,他的工作證是從黑幫那里買來的偽造品,不過這個時代的真品也沒有什么像樣的防偽,所以一般情況下,的確是可以亂真的。而他真正的工作則是入室盜竊。

  隨著新法令的執行,犯罪行為不但沒有立刻減少,反而更加的酷烈了。因為大家都要抓緊時間。

  所有的“犯罪分子”都知道。留在不列顛前途堪憂。無論是成為“公有奴隸”,還是成為“自由奴隸”,都不是活路。唯一的活路就只有趕緊弄到一筆足以買到一張去新大陸的船票的錢,然后跑到新大陸去了。

  喬治當然也不愿意成為“公有奴隸”或是“自由奴隸”,他打算和伙伴們冒險一搏,今天晚上去一位體面人家里借點錢,然后趕緊投奔自由的美利堅。

  不過就在他從巷子的另一頭鉆出來,準備去那邊的那座大宅子附近踩踩點的時候,卻聽到這樣的喊聲:“招募佃戶了,招募佃戶了,路易斯安納招募佃戶!只要會種田,就可以到路易斯安納種麥子,開荒連續耕種五年,就能獲得土地所有權!”

  “還有這樣的事情?”喬治吃了一驚,轉頭向那邊望去,就看見一個報童,揮舞著一張報紙,一邊叫喊,一邊朝著這邊跑來。

  喬治一把拉住那個報童,問道:“這上面說的什么?”

  “我怎么知道?”報童反問道。

  “那你喊的什么?”

  “人家叫我喊的。你要問這個,你去襯裙巷,那里有人專門管這個。”報童回答道。

  “襯裙巷?”喬治并不是倫敦本地人,對這些地名并不熟悉。

  “你自己問就好了。反正很多人都想去的。”

  喬治想,如今距離入夜還早,去一趟襯裙巷也廢不了多少時間。萬一真的能重新當上佃戶,那怎么著也比冒險去入室盜竊強呀。

  而在襯裙巷,代理費金的“屠夫”正在挑選愿意去路易斯安納的佃戶。這事情是雅格·高楞托付給他的。據說雅格·高楞他們在路易斯安納那邊賣下了好大的一片土地,如今缺乏開荒耕作的人。所以他們要趁機在這里招募一些人手,但是屠夫覺得,事情似乎并不是這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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