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孫健的。”
高山忽然開口,說了一句令我后背發冷的話。
正當我們奇怪,他是怎么把孫健的生日,記得這么清楚的時候,他忽然從口袋里掏出了一張人員登記表,上面有每個人的籍貫住址,身份證件號碼。
“為什么……為什么紙人上面寫著我們倆的八字,我是不是要死了??”我用乞求的目光,一副苦瓜臉看著高山。
我和孫健,都是法醫,確切的說我們兩個是唯一和尸體有長時間近距離接觸的人。
如果死人要報復,首當其沖當然是報復我們兩個……
高山瞪了我一眼,拿出對講機對著樓下的警員說:“去總局調人,申請下令封禁小區,另外請求批準一個搜查令,我要對小區里所有的樓層住戶進行搜查。”
“我懷疑這個紙人的主使和兇殺案的兇手是同一個人,既然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就把尸體掉包,證明他一定還在小區里,沒準就在這里住!”
“是!”
對講機里,傳來警員的應和聲。
“叮”
與此同時,高山口袋里的手機鈴聲響起,嚇了我們一跳。
本身死寂的樓道中忽然出現這個聲音,著實有些不協調。
高山接通電話,是警局的值班員打來的。
“我是高山,什么事?”
“隊長,尸體又又出現了。”值班員在電話那頭帶著哭腔,看樣子快要嚇死了。
“你們快回來吧剛才我上了一個廁所的功夫,就感覺樓道里閃過一道黑影,我怕尸體出什么問題,就到了停尸房,發現另外一具尸體又回來了”
高山沒有開免提,但樓道里面很寂靜,所以電話那頭的聲音我們每個人都聽的很清楚。
李鵬自始至終一直板著臉,我聽完后感覺后背一直冒冷氣。
從李鵬等人離開警局到現在,不過是二十分鐘的時間。
那具尸體怎么又會出現在了警局里呢?
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兇手已經逃之夭夭,不在小區里了!
“小軍,李鵬,你們兩個跟我回警局!”
高山知道現在兇手一定在警局附近,但這里是第一現場,肯定會留下重要的線索,所以這里是絕對不能沒有人看著的。
“隊長,那我呢?”
我在一旁有些發抖,他們幾個都下去了,那這樓上可就剩下我一個人了!
高山撇了我一眼,李鵬搶先一步道,“我留在這里吧,我就在這種住,對鄰居也比較熟,好辦事兒,陳東回去吧。”
我,高山,小軍一路疾馳到警局,大門口就看見一個人哆哆嗦嗦的站著,見到我們幾個人來像是見到了救星一樣。
他就是今天的值班員。
高山下車就問具體是什么情況,他回答:“隊長,你走的時候讓我看著停尸房,但是我后來不知怎么的有點尿急,就去了趟廁所,回來之后,發現那具丟了的尸體又回來了”
“我走的時候把門鎖住了,而且只離開了三分鐘……會不會是鬧鬼啊……”
值班員說著說著,臉色就變白了不少。
我注意到他的手一直捂著小腹,褲襠處濕了一片。
“沒出息!哪來那么多鬼,看把你嚇得!”高山眉毛一橫道。
“隊長,不是我慫,不知道怎么回事兒今天晚上開始,就一直尿急,剛才一不小心就……”
值班員面露尷尬,我忽然抓住了這個細節,走上前去打開手機閃光燈,讓值班員把嘴張開。
他不明白我要做什么,但仍然把嘴巴張開了。
“你的舌苔很黃,眼底有充血,明明是夏天還尿尿那么頻繁,我懷疑你是呋塞米(一種利尿劑的成分)中毒。今天晚上吃了什么?或者喝了什么?”
小軍愣了一下,立刻一拍手:“水!你們走了之后我就用飲水機的熱水沏了一杯茶,之后我這腎就跟轉了筋一樣。”
“呋塞米遇到茶多酚,再用熱水這么一澆,幸虧你喝的不多,不然你只能去醫院尿尿了。”
我本身就是法醫專業,對于這種很平常的臨床癥狀,有著豐富的專業知識。
高山在旁邊立刻說:“小軍,檢查飲水機里的水和他水杯里的茶!”
“等等,你是說……你是說我被人調虎離山了?有人混進了警局里?也就是說,那個人趁著我尿尿的功夫嗎,把尸體又運回了太平間,之后又無聲無息的走了?”
值班員立刻瞪大眼睛看著我。
鬧了這么一出,我的心里緊繃著的弦松了不少。
因為之前我遇到的事兒,都是一些無法用科學解釋的靈異事件。
被尸體抓住腳腕,被抓住的地方出現了洗不掉的手印,回李鵬家看見尸體,再回去之后尸體又變成了紙人……
但這件事,卻讓我從整個無法用科學解釋的案件中,找到了突破口!
這是目前為止我認為唯一一件可以用科學解釋的事情。
有人在水里下藥,就證明是調虎離山。
這個人之所以調虎離山,肯定是為了轉移視線,搬運尸體。
也就是說做這件事情的是一個人,最多就是一個反偵察能力和邏輯很緊密的人!
即使我不知道之前幾件事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我只要知道他是一個人,就夠了!
成分物質的化驗一直都是孫健的工作,但孫健現在喝多了,一直沒有接電話,估計是睡覺了。
好在呋塞米這種物質,就算在水里放上十天半個月也能夠被檢測出來,所以小軍把杯子給封口收了起來,等待孫健上班再來檢測。
停尸房內。
高山眉頭緊皺的看著面前的這具“拼湊起來的尸體”。
死者本身已經被兇手分尸,之前放在太平間里,我們都是把他的身體零部件擺放在一起的,可再一次歸來的尸體,傷口的地方竟然被人用針線給縫合好了。
猙獰恐怖的傷口,勒著一根根黑麻線繩,整個人就如同一個脫了線的木偶一樣。
我看到這一幕,不禁有點悚然。
從我給李鵬打電話,再到尸體出現在停尸房,短短二十分鐘的時間。
二十分鐘里,兇手要做的是把尸體拖走,清除現場血跡腳印,換成紙人。
然后無聲無息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再把尸體縫合,運回警局。
這么繁瑣的步驟,聽起來就覺得麻煩。
而且完成這么多繁瑣的步驟,至少也需要兩個小時的時間,可兇手卻在二十分鐘之內完成了,完成之后還把蹤跡處理的干干凈凈,我不禁懷疑,這真的是人類能夠做出來的事兒嗎?
望了望自己的腳腕,我又有些動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