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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我居然是工具人

  詹姆斯·本涅特感到自己的心,正在砰砰作響,胸中泛起空虛的情感。他向前踏出一步,頓時引起了卡爾·雷格的注意。

  “怎么了?……”卡爾·雷格苛刻地說,“她是你的朋友?……沒關系,那確實是她干的。”他回頭轉向馬斯特斯,輕輕打了一個手勢,“繼續吧,警官,讓我回到主題上來。威拉沒有告訴你這一幕吧,有嗎?……你可以忘掉。我想告訴你這案子的第一步,足以吊死約翰·博亨……他跟你們說……沒有嗎?……”他回憶著說,“他大約凌晨三點鐘,從倫敦回來。好吧,他在撒謊。他是半夜一點半回來的,當時還大雪紛飛呢。”

  “真的?……”馬斯特斯好奇地詢問道,“好,記下來,波特——你怎么知道的?你看到他了?”

  “沒有。”卡爾·雷格輕輕搖了搖頭。

  漢弗瑞·馬斯特斯警官陰沉地說:“那么,請你原諒:我一直在聆聽你說話,卻只聽到一些模棱兩可的指控,我必須向你承認,我有點厭倦了。現在請停止這種胡說八道,回到你房間上床睡覺。”

  卡爾·雷格的肩膀痙攣了一下。

  “哦,你會聽我講的,去你的。”他的聲音動搖了,然后,幾乎變成尖叫,“你就不能聽我解釋?你就不能公平對我?……給我一分鐘,兩分鐘,只要兩分鐘!……哦,務必讓我把想說的話全說出來!……”

  卡爾·雷格不顧一切,想吊死某人,這讓他之前的偽飾和麻木煙消云散,說話簡潔起來。他已經控制住自己的情緒,未刮胡子的臉上,只剩下冰冷的蔑視之色。

  “現在我來解釋吧。昨天晚上直到半夜,我們把瑪莎安置到水榭之后(看來賈維斯·威拉說的是事實),博亨先生跟我——莫里斯·博亨先生,我的老板——去了圖書館。在這個房間里,我們討論了書,和其他你們不懂的問題。我們在這兒大概待了兩個小時。自然,我們都沒有看到約翰·博亨進來,車道明顯在別墅的另一頭。同理,我們也沒有聽到,他所發出的聲響。但我們聽到了狗吠聲。”

  “狗?……”波特警官敏銳地抬起了頭。

  “一頭被你們稱為‘德國牧羊犬’的大警犬。晚上他們不敢放它亂跑,因為它見什么咬什么。他們用鏈條把它拴在斜坡的鐵絲網上,這樣,它能從狗屋里跑出二、三十英尺,但是,卻到不了更遠的地方。它見人就吠,不論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這是莫里斯·博亨先生告訴我的。你在聽我說話嗎?昨晚我們就坐在這里,然后,就聽到它開始叫起來,之后一直叫個不停。

  “我問他,‘有賊還是有人出去?’他說,‘都不是,肯定是約翰回家了。現在是一點半。’我們談論了偵探小說——對了,他挺喜歡讀偵探小說——里的情形,狗只對陌生人大叫,這就成了線索。那是胡說八道。真實情況是:狗對誰都叫,直到你走近跟它們說話。”

  卡爾·雷格咳嗽了一下。在他全神貫注地說話的時候,他的腦袋一直在轉來轉去,結果前額一片潮濕。他用手臂擦擦,激情不可思議地消退了。

  “那時候正是一點半。老博亨掏出手表說:‘看,一點半了。’他總是焦躁不安,向我展示藏書的時候,對那些噪聲更顯煩躁了。盡管已經很晚了,他還是打電話叫管家,讓他致電馬夫把狗鎖起來。他說狗吠聲把他逼得發瘋……”

  波特警官熱切地插話說:“那部分倒是真的,先生。管家說,他一點半打電話給馬廄的人,讓他們把狗鎖起來……”

  馬斯特斯揮了揮手:“那些就是,雷格先生,”他說,“你用來指控一個人謀殺的證據?”

  “不,我正要告訴你約翰·博亨干了什么。”他認真地說,“他半夜一點半時到達這里,把車扔在車道。他身穿晚禮服,腳上穿著發亮的黑漆皮鞋……”

  “你怎么知道的?”

  “用大腦啊,你看……”卡爾·雷格點了點頭,探身向前,“今天早上,去他房間點著壁爐的女傭告訴我的。她看到衣服扔得到處都是。她還告訴我(呃?……):床還鋪得好好的,昨天晚上一定沒有人睡過。”

  沉默了一陣,馬斯特斯說:“記下來,波特。”

  “他直接走到水榭,就按照他跟瑪莎·泰特安排好的那樣——那個笨蛋對你們撒謊,說他不知道瑪莎在那里,卻承認她告訴過他會去那兒。他知道瑪莎從來不改變主意,你看看,他為什么要扯謊話——好,狗比平常吠得更久。為什么?……因為他走下斜坡,要花不少時間。如果他僅僅進了主屋,狗很快就閉嘴了。”

  波特警官發出一聲驚嘆。

  “你在暗示!……”馬斯特斯快速說道。

  “哦,他是她情夫,”卡爾·雷格說道,“我知道。”他突然俯下身子,往火里啐了一口。

  “現在看看,他給她帶來了壞消息。瑪莎·泰特從來不懂,如何好好地應對壞消息,非得把周圍的東西都砸掉才順心。然而,如果以為約翰·博亨會開門見山地,把事情說出來,那你就太不了解他的性格了。他很懦弱。他會拖延時間,先告訴她一切安好。他們就去上床交歡——那白癡以為,這樣就能讓瑪莎·泰特的思維,處于正常狀態。咔!……接下來他承認事實,于是,她第一次告訴他,自己實際上是怎么看待他的。”

  卡爾·雷格的聲音突然抬髙了:“他砸了她的頭,大約在他到達水榭的一個半小時之后。然后,這白癡發現雪早就停了。他進來的腳印已經被湮沒,外面的雪地上,什么痕跡也沒有,如果離開那里,就會留下腳印,這將把他吊死。嗯?……他干了什么?一個緊張的白癡能干什么?”

  卡爾·雷格一定發現,自己已經抓住觀眾的眼球了。有一陣子,詹姆斯·本涅特覺得:這個人已經變得相當冷靜,但是,從他手指的抽搐,和頭部不確定的搖擺,本涅特相信:他只是用強烈的意志,強制使自己冷靜下來。

  “用你們的大腦想一想吧!……”卡爾·雷格猶如惡魔般地笑著,“唯一能拯救他的東西是什么?”

  馬斯特斯端詳著他:“如果我處在他的情況……哦,啊!……假設這是真的!……倒是真有一個簡單的方法。”

  “想到了?你會怎么做?”

  “就是我們在玩的拉米紙牌1游戲!……呃?……”馬斯特斯輕輕點了點頭,“好吧,我會離開水榭,然后對著足跡又抹又擦,把它們徹底地弄得亂七八糟,這樣就沒有人能認出是誰的了。這種工作一直持續到,我到達大路上的草坪,或者你所喜歡的任何地方為止,甚至是主屋……”他笑著說,“至于時間嘛?……哦,啊,我承認這很花時間,而且,還要在黑暗中行事,不過,到黎明前的時間還有很多。”

  1基本玩法是組成三四張同點的套牌,或不少于三張的同花頫。

  卡爾·雷格吐出一口濃煙:“無論任何笨蛋,“他說,“都會記得還有一條狗。”

  馬斯特斯閉口了。

  “當約翰·博亨匆匆忙忙趕向水榭的時候,我的警官朋友,那條狗死命狂吠了這么久,以致老頭子得把它鎖起來。仔細考慮一下,好嗎?……約翰先生會記得那條狗的,它幾乎泄漏了他的行蹤。在他花十五還是二十分鐘,來處理足跡的時候,他想情況會怎么樣?他怎么可能知道狗被鎖起來了?……當一條狗在凌晨四點的時候,堅持不懈地狂吠不止,別墅里的人會干什么?他們會起床去外面看看,然后,看到約翰·博亨就站在草坪中間,他只會當場被抓。”

  詹姆斯·本涅特走過去,坐到沙發椅上。他的大腦高速轉動,但他知道這個男人是對的。本涅特說:“但他又能干什么?他既不能花時間處理足跡,又不能急忙離開,留下一地足跡出賣他……他在水榭中,沒有出去的腳印,但他說過:自己早上接近七點時,身穿騎手服跟管家聊天呢;而我敢手按圣經發誓,今天早上我到達水榭的時候,只有一行腳印——是進去的腳印。”

  “就是那樣。鎮定,先生!……”馬斯特斯說,“他確實在六點四十五分,在這所房子里叫醒了管家。管家說是這樣的。”

  卡爾·雷格品嘗著勝利的滋味,他逐個人看過去。

  “當然,當然,當然,那是他的不在場證明。他記得去騎馬的約定,但這不是很奇怪嗎,呢,他居然說:自己一早起來,穿上騎手服,把管家叫醒,卻沒有先確認,他們那天早上一定會去騎馬?他想耍小聰明,他以為自己很聰明。騎手靴很有用,比小小的黑漆皮舞鞋大得多,整整大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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