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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主協議敲定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芯片的戰爭

  “荒川社長,專利授權方式我選擇排他許可。..”

  “排他許可?”

  “是的,排他許可。”

  專利授權中,通常有三種許可: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

  簡單來說,就是在專利許可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獨占許可就是,這項專利只有我能用,你們其他人都不能跟我搶,包括專利持有者;排他許可就是,這項專利只有你和我能用,其他人不能和你我搶;至于普通許可,那就更簡單了,大家咋用咋用,只要經過專利持有人許可許就行!

  這其中,最難的就是獨占許可。一般況下,這種許可費用更高,限制太多,所以一般很少采用,除非是專利持有人自己參與市場產品生產銷售。一般都是科研單位研究所之類的技術對外授權時采用的多一些。

  而余子賢選的排他許可,如果和任天堂的授權協議成功簽署,那么就是在整個華夏市場,只有魔方智慧和任天堂可以生產銷售fc主機以及游戲相關產品,將不存在第三方許可。

  這些說完之后,余子賢又提了一些有關游戲改編的事,甚至還為魔方智慧爭取到了除歐美韓主市場之外,其他任天堂暫時未看上的游戲市場,比如東南亞、蘇聯等等市場。..

  關鍵是,余子賢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在里面加料,乘勢搞點文化輸出什么的,這次的機會非常難得。

  雖然fc主機未能在國內普及很大的原因是由于價格,但是游戲語言本土化的缺失功、以及后續維修以及技術服務的不到位也是次因。

  “荒川社長,主機授權可以漲價,但是所有的專利支出需要延期付款……我希望在一年之后支付!”

  “不可能,一年時間太久了……”

  中間的談判來來回回進行了許多個回合,余子賢水都不知道喝了多少杯了。

  又經過兩個小時的,所有主協議終于商定,剩下的工作就是具體條款的擬定和審核、簽署。

  本來類似合同的商定,需要耗時不小,可是余子賢和荒川石兩人都趕時間,所以對于主要條款的商定,只需要主干達成一致,所以進度不慢!

  之后余子賢就帶著人離開了。

  最后的商定的授權合同主要內容是:

  游戲主機的補充授權協議100萬美金,但是需要延期一年支付。

  fc游戲打包授權,暫定每年80萬美金,持續十年。..十年以后,不管游戲的專利期限是否到期,魔方智慧如果使用的話,都無需再為之支付專利費用。

  專利授權方式采取排他許可,而且在任天堂為正式進入華夏市場前,專利權益由魔方智慧獨享——也就是說,一旦有人侵犯fc以及fc配游戲的專利,在任天堂正式進入華夏前,魔方智慧可以發起專利索賠!

  而任天堂進入華夏容易么?不容易。要知道上一個時空,任天堂雖然多次嘗試進入華夏,可是由于政府對于游戲機持有的審慎態度,再加上任天堂華夏策略的水土不服,多次嘗試基本都已失敗告終多次。甚至許多游戲就連發行許可證書都拿不到!

  沒看見魔方智慧上市的小博士主機都是以學習機示人的么?!

  不過如果,任天堂真的有一天進入了華夏市場,專利權益則由兩家共享。

  “楠木正成,此次的談判協議的擬定、以及簽署就麻煩你了!我明天就要離開這里去美國了,希望這一次sfc在美國的上市一舉成功!”

  “社長,一定可以的。就像這一次一樣,本來社長只是來這邊考察一下市場,但是卻給會社帶來了100萬美元的直接利潤,以及持續十年每年80萬美元的共計800萬美金的遠期利潤,總共近13億元的利潤,山內社長知道了,一定會非常高興的!”

  “目前我們國內因為sfc主機的推出,fc游戲的銷售已經開始受影響了,而且之前會社就做過評估,預計五年之內,fc主機在國內的銷售將會出現大降,而fc主機在華夏的銷售才剛剛開始。更為關鍵的是,我們此次簽署的排他許可,并沒有止會社進軍華夏,只要魔方智慧打開市場,我們也可以順勢銷售fc相關產品,到時候又可以大賺一筆……”

  “十年,楠木君想得太遠了……愿八岐大神保佑,十年后我們任天堂終究會成為近神般的存在!”

  “社長,一定會的……”

  任天堂十年后怎么樣余子賢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今年的自己一定不好過!

  此刻的自己可是正兒八經的“大負翁”——首付款100萬美金,十年內每年支付80萬美金,總計欠款900萬美元!

  余子賢怎么有一種,二十年后在燕京二環內買了一四合院的感覺。

  明明窮的要死,還要借錢貸款買房,買小房還不要,非得挑個燕京二環的四合院!

  哎,還好的一點就是,荒川石答應了延期付款!不然余子賢非的跳樓去。

  也正是余子賢堅持延期付款,讓荒川石也堅持要求魔方智慧十年內每年支付80萬美金。不然價錢還可以再便宜一點。

  之前余子賢還想讓任天堂技術入股,節約這筆授權資金了,可是一想,后續sfc戰略,也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只是明年的今天,一次就要支付180萬美元,估計考慮到人民幣與美元匯率的損失,折合下來預計超過1000萬了!

  不過余子賢想想,這些專利的取得,將為徹底奠定擊垮華電子的法律基礎,似乎也就值了。

  甚至余子賢猜到,也許荒川石也想到了華電子侵權索賠案,才會堅持那個80萬美元的價吧。

  之前華電子是同時侵權任天堂fc和魔方智慧,但是現在隨著專利授權合同的簽署,專利權益已經轉嫁給了魔方智慧。

  所以告華電子,一告一個準!

  而華電子涉及委托合同索賠就已經達到近千萬,華電子800萬資產都不夠賠,這要是再算上專利侵權案件……真的要把他敲骨吸髓了。

  “程渡,這次的具體談判事宜保密,同時回去之后,你速速將協商記錄整理出來,同時配合鼎勝專利事務所的律師盡快完成與任天堂兩份合同的簽訂。”

  合同簽訂完成時,既是對華電子收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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