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門類騰飛集團還不好說,但在無人機方面,騰飛集團別說在國內,就算在全世界也不見得怕過誰,于是騰飛集團下場開爭,總部的反輻射無人機項目也就沒啥懸念了。
對此,莊建業也是舉雙手支持的,沒辦法,老莊本來心眼兒就不打,聽說總部花了4億美元買了六套“哈比”無人機系統,當時就炸了。
4個億的美元呀,就這么被以色列給賺走了,老莊心里那個痛呀,就別提了。
若非當年跟H公司那些個狗屁倒灶的事兒弄得一地雞毛,莊建業恨不得直接跑到國外,對IA航空技術公司各種司法訴訟了。
所以搞,必須搞,而且還要搞個讓“哈比”無人機拍馬也趕不上的。
莊建業的意志就是騰飛集團最高指示,再加上這么多年騰飛集團在無人機上并沒有止步不前,依然在搭理拓展無人機系統的技術邊界,只是之前老平臺的利潤足夠豐厚,騰飛集團并沒有把這些技術拿出來,而是作為良性的技術資產存起來,等待合適的時機在拿出來賺取更為超額的利潤。
不然嘩啦一下全抖出來,把人的想象一下子全滿足了,以后還怎么賺錢?總得要給客戶一些期待和消費欲望吧。
但這次卻不一樣了,“哈比”無人機都逼到家門口了,要是再不把壓箱底的東西給拿出來,宣誓自己在世界無人機領域領導者的地位,以后還不得有更多國外的競爭對手蹬鼻子上臉呀。
于是騰飛集團內部一商量,牙一咬,心一橫,拿出將近一半的技術資產來打造真正的多批次自主可控無人機交互任務系統,即所謂的無人機蜂群技術。
其中最核心的便是無人機之間的網絡構建和通信系統的設置。
這是整個無人機蜂群技術最關鍵的所在,因為騰飛集團構建的多批次無人機交互任務系統可不是簡單點對點,面對面的飛抵目標,機械性的完成所謂的打擊或偵察的單項任務。
而是具備基本的邏輯感知能力。
即可以在偵察、評估、巡航直至攻擊之間自由切換,并能夠在切換的同時向后方控制中心和其他無人機平臺共享本身的情況,以便其他無人機平臺根據分享的情報調整自身的任務屬性,并最終決定下一步的任務情況。
如此一來,整套無人機系統的任務彈性便大大拓展。
就拿陸軍部隊來說,重裝裝甲部隊若是裝備騰飛集團的蜂群無人機系統,在進攻作戰時就可以由炮兵發射蜂群無人機,利用其隱蔽性和機動優勢對敵方防御陣地進行抵近偵察,重點探測敵方前沿部署的薄弱環節,以及敵方反坦克火力的部署。
同時利用蜂群無人機系統實時圖像傳輸能力,形成指揮機關的對戰場的動態態勢感知,從而形成相對的戰場透明。
在此基礎上,當重裝裝甲部隊開始實施戰役突破,蜂群無人機系統可以利用先前的態勢感知情況,一方面可重點攻擊敵方各類反坦克火力,為坦克裝甲分隊沖擊開辟道路,解除威脅;另一方面利用空中和機動優勢攻擊傳統火力難以對付的時間敏感目標,反斜面目標,隱蔽目標等。
同時協助后方炮兵部隊進行火炮校射,火力毀傷評估,待裝甲部隊成功突破,在依照實際情況對敵方縱深目標或側翼目標進行滲透,偵察,引導火力甚至直接攻擊。
陸軍作戰如此,空軍作戰也是毅然,即可作為信號誘騙,吸引敵方防空火力雷達開機,消耗寶貴的防空火力;又可直接攻擊敵方的防空雷達,為己方的空中力量掃清道路;甚至可以直接參與進攻作戰,對敵方發動“自殺式”的空中打擊。
總而言之,騰飛集團的蜂群無人機系統并不是傳統的單一任務模式,而是兼具多重功能,高度集成的多屬性綜合戰役戰術系統。
也正因為如此,在實用性,任務拓展性以及最終的效果都要比以色列的“哈比”無人機要高上好幾個層次。
畢竟“哈比”無人機的靈活性上差的不是一丁半點兒,盡管其具備攻擊無果可返回回收,并可在目標上空長時間滯空盤旋,具備一定的無人機的功能,但實際上“哈比”本質還是反輻射導彈,并沒有多任務的能力。
而騰飛集團的蜂群無人機系統可不僅僅是反雷達,還能搞偵察、搞引導、搞電子干擾,甚至搞定點清除……
拓展性可不是一般的大。
然而想實現這個目標,傳統的通信裝置,網絡布局明顯實現不了,沒辦法這種動態的實時數據傳輸可不是一般通信系統能夠承受的了的。
與此同時,通信的保密性一定要好,質量一定要高,尤其是各無人機平臺之間,不禁傳輸要快,還要抗干擾。
普通的民用通信架構必然不行。
為此騰飛集團聯合國內數家科研單位,聯合研制了兩套通訊系統。
其一是類似于互聯網的拓撲網絡分布式保密通信架構,在國外對這種架構有個更為貼切的統稱,即所謂的數據鏈。
主要用于各無人機平臺與指揮中心的聯絡與控制。
其二,是基于路由通信為核心的紫外光保密通訊系統,用于無人機平臺彼此間的短距離快速聯絡。
在這兩種通信系統的基礎上,結合衛星通信、中繼通信最終形成一套閉合的網絡結構,從而實現無人機節點即獨立,又分散,即能單獨執行任務,又能協同作戰的復雜體系。
當然了,作為一整套全新的系統,不少地方都是開創性的,自然存在某些不足,就比如說數據鏈的通信通道問題,由于國內在集成電路方面水平比較差,國外又買不到最高水平的大規模集成電路和芯片。
所以騰飛集團的蜂群無人機系統只能做到同時控制五架無人機平臺執行任務,多了,航空計算機研究所生產的計算機就會超負荷,同時無人機平臺之間也會因為通信混雜出現墜機。
其次,各無人機平臺雖然具備一定的自主能力,但限于算法和集成電路的局限,自主能力比較有限,不能完全做到獨立自主的區分目標和自主控制,許多時候還需要后方的控制中心加以干預。
最后便是各分類系統的的體積太大,騰飛集團正在加緊進行小型化研究,但想裝到長度僅為一米的“哈比”無人機上,現階段顯然還不可能,這也是為什么騰飛集團最后選擇了ro作為載機平臺的原因,因為平臺足夠大,改裝也容易,當然更重要的是,用在ro可以快速實現民用化,從而分擔騰飛集團高昂的研發成本。
畢竟騰飛集團不是典型的軍工企業,所有的技術可不是軍事上才能獨享,軍民兩用,兩手抓,兩手都賺錢那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