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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觸之必死毒坑王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催更大魔王

  事情起源于一年前,曾經有人發帖說,如果蝗蟲能有白楊的更新速度,那他未來也必然成神,這個帖子當時在論壇里面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畢竟蝗蟲書的質量是有目共睹的,不然也不會有那么多人苦等他更新了。

  只是這個帖子發出去的那一天,白楊的第二本書正好完結。

  然后……便沒了以后,白楊的第三本書至今連個鬼影子都沒有。

  從此以后發這個帖子的人總是被人拉出來罵,而蝗蟲坑王的外號里除了坑之外也加了一個毒字。

  只是被一個帖子綁定了一下蝗蟲而已,連白楊都扛不住就此消失了,蝗蟲之毒可見一斑。

  又毒又坑,因此被人合二為一,稱他為毒坑王。

  自此以后,再也沒有人敢隨便捆綁蝗蟲和其他作者了,生怕他再把人給毒死。

  而且蝗蟲的書評區里除了自己的書友罵之外,又多了一批每日打卡的白楊粉……

  在苦等白楊新書的時候,李亢在心里也不知道罵了蝗蟲多少次。

  可是,現在自己居然要催更他?李亢實在是壓力山大。

  蝗蟲要能被催更還會是現在這種情況嗎?

  “系統,系統,這個任務是不是太難了些?能不能換一個?”李亢打著商量。

  蒼老的聲音變得冷漠無情:“任務一經抓取,不可撤銷。”

  李亢的臉立馬垮了下來,手下的書打賞了黃鉆總盟的喜悅也立刻蕩然無存。

  催更毒坑王,嫌命長?

  那可是隔著網線都能毒死人的存在啊,觸之必死。

  系統繼續補刀:“若半年內不能完成任務,下次抓取任務時當前任務會繼續保留。”

  這就更坑了,一次只能刷新三條任務,這個任務繼續保留的話下次就只能刷新兩條了,平白無故就會少拿一百感激值,若一直不能完成,這個任務每半年就會坑李亢一次,李亢欲哭無淚。

  真不愧是毒坑王,坑完讀者坑作者,坑完作者坑編輯,誰沾了他都沒好事。

  “這可怎么完成啊,他可是毒坑王蝗蟲!”李亢對著系統哭訴道。

  “催更大魔王系統會給你必要的幫助。”系統這次說話了,更難得的是這話居然不扎心。

  李亢眼睛一亮。

  一分鐘后,李亢看著華強手機自帶的地圖上那三個紅點,更想哭了:“你給我的幫助就是定位?”

  “還不夠嗎?”蒼老的聲音中透著疑惑。

  按照它的想法,地址都給你了,還不快去正面剛?

  “……”

  代表蝗蟲的那個點……李亢定睛一看,居然也在滬市,而養豬的和金手指大王,他們兩個人的點居然是基本重合的。

  原來兩人都在川省德市。

  于是李亢點開了金手指大王的書評區。

  書評區已經炸了,那個直播吃翔的帖子尤其炸,許多人追在下面罵,不是罵金手指大王的書而是罵發帖的那個人。

  這個ID叫高窮帥的人似乎經常在各種地方懟人,不管是撲街還是大神他都懟,而且越出名他越愛懟,關鍵是他懟人不換號,久而久之得罪的人就多了。

  難得在金手指大王書底下沒刪他的帖子,所以其他書的書友們總算找到了宣泄的地方,在帖子下面蓋起了高樓。

  看了半天回復,李亢發現他不止在終點懟人,還在其他地方懟,貼吧、微博、知道、豆豆,有網絡的地方似乎就有他。

  這個高窮帥……有點叼……簡直是一個移動的mt,嘲諷技能滿級的那種。

  李亢爬著樓,突然被一個回復吸引了注意力:“我已經打賞作者盟主了,圍觀樓主直播吃翔,求房間號。”

  “……”這樣也行?那任務豈不是完成了?

  李亢點開書的粉絲榜,除了金手指大王自己那壕氣的一砸之外,粉絲榜上赫然還有另一個粉絲——邪魅霓裳也打賞了一千塊。

  還真是,李亢頓時一喜。

  但是隨后,在他問系統時卻被無情的潑了冷水:“任務是要求讀者心甘情愿的打賞,是因為書好所以才打賞,并不是這種看都沒看書純為了斗氣的打賞。”

  原來如此,李亢心里閃過淡淡的失落,如果這樣不算的話,讓金手指大王僅憑自己作品質量吸引到盟主,那真是太難了。

  這難度恐怕不比讓蝗蟲日更要簡單,李亢發現自己是低估了系統給的這些任務的難度。

  由此看來,恐怕讓養豬的日三萬的任務也沒那么容易啊。

  書底下,金手指大王自己發了條黃鉆總盟感言:“小弟寫書兩月有余總算簽約,因此自砸總盟慶賀。歡迎各位大佬光臨小弟的書,無論是夸還是罵,小弟一律不會刪帖,都視為大佬們對小弟的鼓勵和鞭策,小弟在此謝謝各位留評的大佬。”

  這心態,是真的好!

  聽人罵他也這么開心。

  這人的話屌絲,書更屌絲,然而這做派一點也不屌絲啊。

  君不見他十萬塊說砸就砸,這哪是屌絲玩得起的?

  李亢逐一看下去,發現大多是罵他書爛,不過跟剛剛比,多了不少跪舔求被打賞的作者,還有一些聞訊而來的。

  真是現實啊。

  土豪愛花錢,李亢斷然沒有攔著的道理,雖然明白金手指大王這么做是血本無歸的,但李亢也沒多說,人家有錢樂意誰能管得著?

  也許茫茫書友中正好有喜歡他這一款又有錢的,隨手也賞了他一個盟主,自己的任務不就有著落了?

  李亢樂觀的想著。

  看完金手指大王的書重生之高喊666的書評之后,李亢決定兔子先吃窩邊草,先把蝗蟲給解決了。

  看了看時間,現在只有三點鐘,距離下班還有三個小時,沒錯,他們是朝九晚六的可憐人。

  想了想,他在電腦上搜索了蝗蟲這個人。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蝗蟲大小也算是個名人,網上就有他的資料,黃崇滬市人,30歲,身材卻有些像土豆兒,臉倒是圓圓的有些萌,只是配上那雙瞇縫小眼讓他顯得有些猥瑣。

  看了照片李亢不得不承認蝗蟲本人的氣質很符合,都是他那挖完坑六年填不上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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