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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橫穿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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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會點到為止,來恩和科比明天都有比賽,何況兩個人也是職業球員,不可能喝到爛醉如泥。

  十一點多的時候,雙方很友好地握手離開。

  不過這條毒蛇的右手掌有些腫了,咬著牙和來恩道別,叫陣來恩,明天要好好地教訓一下來恩,擊敗尼克斯。

  “你不會有機會的。”來恩微微一笑,搖了搖自己的手,這意思很明顯。

  之前在酒吧里面,科比邀請來恩扳手腕,但是連輸五把,連手都被來恩給捏腫了,紅通通的。

  科比撇嘴,“力氣大有什么用?我明天照樣贏你。”

  想來剛才被來恩制裁的場景,科比就很無語,翻了個白眼摟著瓦妮莎離開,不想再看到來恩。

  這小子,一點兒眼力見都沒有,給他留點面子。

  回去的路上,來恩先把小歌星送回酒店,打了三炮之后都已經三點鐘了,也就在小歌星的公寓里睡下了。

  “至于小胡子,應該無所謂。”

  來恩進入圣賢模式,在系統的幫助下進入極度睡眠模式,三秒鐘直接睡著,把洗澡完回來的小歌星看呆了。

  這睡的,也太快了吧?

  小歌星莞爾一笑,把浴巾丟在地上,光溜溜地鉆進了來恩的被窩,找了一個舒服的姿勢抱著來恩也睡了過去。

  次日一大早,來恩起床給小歌星做了個早餐,很簡單的兩個培根,一杯牛奶,再加上愛心小煎蛋。

  “這小姑娘,也挺辛苦的。”

  來恩感慨一聲,穿上褲子就走了,他要趕回酒店去和球隊回合。

  小歌星的公寓距離球隊下榻的酒店還挺遠,總計也要有10公里左右,差不多就是一個四分之一馬的路程。

  一個馬拉松是42公里左右,跑完怎么也得2個多小時。

  “跑回去吧,也就10公里,就當是熱身。”

  深度睡眠之下身體機能恢復的極快,雖然昨天打了半場比賽,外加三炮,但是來恩還是恢復到98的體力狀態。

  昨天出來聚會穿著的還是小皮鞋,一套帥氣的西裝,雖然不適合跑步,但來恩還是選擇了跑步。

  不然,小胡子那里也不好含糊。

  小胡子雖然很依賴自己,但是這個紀律性還是要遵守以下。自己夜不歸宿,總得裝出一副將功補過的樣子。

  “走吧。”

  來恩從小公寓出發,也被蹲點的小記者也拍到了,看了一眼來恩有些驚訝。

  “來恩這是想要干什么?”

  小記者揉了揉自己腫大的眼珠子,他蹲了一晚上,也沒看到來恩從小歌星的公寓里出來,想必是過夜了。

  那兩人的關系就石錘了!

  小記者不顧想些什么,連忙地追上來恩,想要看看來恩到底要做什么,尤其是這么一大早穿著小西裝小皮鞋跑。

  除非,他有什么大事——

  “先把這個新聞發回去,免得讓人給搶先了。”小記者單靠這些名人過火,可憐的要死,在旁邊水龍頭摸了一把臉就急匆匆地追了上去。

  他想著來恩穿個小皮鞋能跑多遠,也就沒有多想,徒步跟了過去。

  但是,他后悔了!

  尤其是當他低血糖倒在路邊的時候,視線里很模糊地看著來恩繼續向前跑的時候,他傻了。

  來恩這個蠢比,到底在干什么?

  穿著小皮鞋橫穿洛杉磯!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可就是一個大新聞了。

  普通人如果橫穿洛杉磯根本沒什么影響力,要不然出租車司機不得天天上新聞啊?可來恩不同,他可是世界上最具魅力的男人,尼克斯的當家球星!

  “扶我起來,我還能追!”

  小記者很努力地想要站起來,但是渾身無力已經有點漲腦袋了。

  看著來恩跑遠,小記者總覺得自己的頭條和幾萬美金也跑遠了,心里很不甘心,但他雙腿發軟,就像是擼了七八發一樣。

  “不行,我還得追!”

  小記者從旁邊小賣鋪里買了一根大巧克力,再買一瓶水,然后再叫了一輛車,爬了上去,很拼。

  “追上那個跑步的青年。”

  小記者一邊啃著巧克力,一邊喝著水,指揮著司機要追上來恩。

  司機看了一眼這個邋遢無比的人,翻了個白眼,“嘿,哥們,你說什么,我怎么沒聽清楚呢?”

  這幅做派,就是想要錢。

  小記者氣得不行,從自己的褲兜里掏出一百美金,“快點,追上他,錢老子有的是,磨磨唧唧的。”

  司機一看,眼睛頓時就直了,一伸手就把錢給抓了過來,“好勒,大爺您做好,我馬上發車。”

  眼看著來恩的背影從視線里模糊,又逐漸清晰,小記者心里總算是平衡了。

  “馬德,這一百美金算是白瞎了。”

  小記者看著這個黑胖子,十分無語的樣子。

  要不是自己低血糖,還輪得到你這個死胖子賺我的一百美金?但是想想,如果能夠挖到來恩的大料,可就不止一百美金了。

  現在媒體界明碼標價,來恩的一條小新聞十萬美金,一條大新聞一百萬美金,一條世界級新聞一千萬美金!

  來恩,就是有這么大的魔力。

  但是很奇怪,來恩和小歌星的戀愛,和米蘭達的地下情都沒被發現,要不是來恩自曝,肯定得藏得死死的。

  過了二十分鐘左右,小記者發現來恩忽然停下來了。

  “誒,停停停——”

  小記者連忙叫停了司機,看著來恩停在一家酒店門口,朝著一個胡子大叔打招呼,那人正是小胡子德安東尼。

  “這就已經到了?”

  小記者很驚訝,看了一下自己的表。

  “20分鐘36秒?”

  他記得自己在來恩出發的時候按下了自己的表,到現在一共花費了20分36秒,很快的一個速度。

  “誒,車費,二十美金,快點付錢。”

  司機見小記者要下車,當即就攔住了他,惡狠狠地喊他要錢。

  “二十美金,我他嗎不是付過錢了嗎?”

  小記者氣不過,直接炸了,當場就和司機理論。

  “打卡器上顯示20美金,你不給我就告你。”司機咧嘴一笑,十分的陰險。

  小記者氣得肺都要炸了,狠狠地把身上僅剩下的十美金甩在他臉上,而后轉身就跑,罵罵咧咧的。

  司機探出頭伸了個中指。

  小記者連忙把自己得到的消息發送到主編那里,“來恩十公里只花費了20分鐘36秒!”“我真是超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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