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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五百一十七章:死了也要催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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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他要是真的不愿意支持我。

  那恐怕就得麻煩您了。

  到時候可以讓孩子跟我姓,您就把孩子當孫子或孫女養就好了。

  反正大哥他也不準備結婚。

  況且您不是反正閑著嘛,閑著也是閑著,帶帶孩子豈不是正好?”

  宋明月這話說的,那是沒有丁點不好意思,甚至覺得理所當然。

  不過這也正常。

  這年頭,大多數父母不都是理所當然的幫自家兒子女兒帶孩子。

  沒有孩子還催自家孩子生。

  表示自己愿意幫忙帶呢。

  “你還真是一點不客氣。

  我這好不容易悠閑幾天,你就又給我找個麻煩過來,那你公司那邊呢,就算有我幫你照顧孩子,孩子也總不能真的就只扔給我照顧。

  你一點都不管吧。

  公司那邊能夠兼顧嗎?”

  雖然喬木有些不情愿,但也不可能真的不管不顧,只能無奈道。

  同時心里還有那么些郁悶。

  “公司那邊的確很難兼顧,就算我有能力兼顧,公司那些領導恐怕也以為我生了孩子后,必須要將精力分一部分在孩子身上,不能完全勝任所有工作,就算不把我辭退。

  估計也會邊緣化。

  我們公司以前一個前輩就是如此,生了孩子,就開始被邊緣化。

  甚至還被降薪和故意為難。

  后來實在受不了,只能離職。

  那應該就是我的前車之鑒。

  所以我打算先這么拖著,孕假之類的一點都不能少,等我生完孩子坐完月子,就想辦法自己創業。

  反正公司的流程我都清楚。

  業務之類的也很明白。

  手里還攢下了不少人脈。

  給別人上班要擔心,會不會被開除之類的,可是給自己上班的話就要好多了,倒是也不指望真的能做大做強,只要能養活自己就行。”

  有關于創業這點,宋明月她顯然也是早有準備,甚至可能在她那個前輩離職的時候,就已經有相關想法了,所以此時說的很有條理。

  但是,喬木還是有不少疑惑:

  “可你不是一個月光族嗎?

  你哪來的錢創業?”

  聽了喬木的詢問,宋明月再次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然后笑道:

  “媽,這不是還有您呢嗎?

  不管我結婚不結婚,您就先把我的嫁妝給我唄,到時應該能換上一筆錢,還有您再借個房本給我。

  家里隨便哪套房房本都行,我去貸款,兩樣加起來,怎么著都能湊個百八十萬,已經夠我創業了。

  媽,我這也是沒辦法。

  您放心,我創業還是很有把握的,絕對不可能虧本,更不可能把這個房子給虧掉,您就幫幫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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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在不行就當是您投資的。

  到時候您是控股人。

  我就是給您打工的……”

  翻白眼這個行為,對于此時的喬木而言,那真的是翻夠了,已經翻到不想再翻了,這都啥閨女啊?

  借雞下蛋也沒這么空口借的:

  “你,你還真是讓我刮目相看。

  這么多年的班真沒有白上,你這臉皮那是肉眼可見厚了起來啊。

  唉,真是兒女都是債!

  這樣,我不可能你說要房本。

  我就把東西給你。

  你給我列個計劃書出來,就是你打算創辦個什么公司,初始資金多少,招多少人,在哪邊辦公,以及未來的業務和市場調研,規劃!

  總之盡可能全面,你別管我看得懂看不懂,反正要有這些東西。

  我看不懂,我可以找人看。

  如果覺得合格可以,到時候我可以投資你,房本也可以給你拿去貸款,要是不合格一塌糊涂的話。

  那你就給我老老實實上班。

  這個公司不要你去下個公司。

  別糟蹋錢了。”

  喬木這番話,是要求她必須有所準備,有所規劃,但是在宋明月看來,這就是基本同意了,畢竟她原本都已經做好她媽一口否決的準備了,如今非但沒否決,只是提了一點要求,那跟同意又有啥區別?

  于是接下來當然是滿口應是。

  連連保證。

  保證自己一定把規劃拿出來。

  再之后,喬木也沒繼續在她閨女這邊多呆,又交代了一些事情。

  便告辭離開租房去了。

  她閨女現在住著的這個小公寓實在是太小了,就一個房間,喬木也不太樂意在客廳沙發那邊睡覺。

  所以當然得租套房,而且為了就近照顧她,喬木都沒敢往一些偏遠的地方租,而是就在本小區內。

  找了個只相隔一棟樓的公寓。

  租了半年,住了進去。

  接下來喬木的生活就遠比過去固定多了,每天早上起來就是先去菜場買點東西回來,給她女兒做早飯,中飯和做晚飯,畢竟她這女兒都已經懷孕了,就算不為了她女兒的身體,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那也不能總讓她天天吃外賣吃速食。

  工作上的事喬木幫不了忙,結不結婚的事情,喬木也幫不了忙。

  那也就只能管好伙食。

  順帶著給她調理下身體了。

  當然了,宋明月也沒閑著,她在做好決定之后,就特地抽了個休假的日子,去找她那個同學攤牌。

  過程喬木沒怎么關心。

  對方是不是真心實意的。

  喬木也不太清楚。

  但反正,最后宋明月商量出來的結果還是結婚,既然是這么個結果,那想來男方應該沒有太多的苛求,至于是不是真心實意,以及以后會不會后悔,有所改變之類的不好說,但反正目前的態度是這樣。

  對此喬木也沒提出質疑。

  因為人心是不好揣測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影響人心,況且喬木也很清楚她這閨女精的很,壓根不是什么容易被騙的人,隨她去了。

  既然他們倆都已經商量好要結婚了,那結婚的日子當然就是宜早不宜遲了,現在趕緊結婚還能用稍微臃腫些的婚紗勉強遮一遮肚子。

  可要是五六個月之后的話。

  那就根本遮不住了。

  因此接下來自然就是趕緊商議婚期之類的,有關于這點,喬木依舊基本沒參與,甚至就連彩禮之類的她都沒管,只讓宋明月自己來。

  不管她要多少。

  反正都歸她自己。

  她這邊只負責把十幾年前買的二十幾萬黃金首飾,外帶著一些其他普通嫁妝之類的東西當做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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