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一愣,劉哥臉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覺得詭異。
沒安好心啊!
不過有案子研究,那是好事,總比等人報案強吧?
雖然能被劉副所長拿出來研究的案子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破,但自己可是有系統的人,賊強!
“劉哥,什么案子?”
“一件盜竊案,偷了一臺電腦。上月底發的案。”
慕遠的心頓時沉入谷底。
今天都3月17了,你上月底的案子,我拿來干嘛?玩干瞪眼?
自己擁有的四種手段,在時間上就直接把最強大的警犬手段和時間回溯手段給廢了。剩下的高級痕跡檢驗技術,都過去大半個月了,現場還有痕跡留給自己檢驗?忽悠鬼吧?
至于大師級心理畫像技術,雖然經過這些天的實踐,不管是哪一個案子,這項技術都能給自己提供不小的幫助。但就這樣一件普通的盜竊案,想要憑借這大師級心理畫像技術破案,那只能說有這個想法的人還沒睡醒。
慕遠腦子一轉,笑道:“劉哥,現在電腦也不值錢,再加上折舊,估計都不夠刑事立案標準了,沒多大意思。要不你給我件比較有趣的案子?”
劉哥好懸沒有把桌子上的案卷砸過去,這特么的哪有有意思的案子啊?辦了十多年的案,看到案子都想吐了。要不是每接到一個案子,他都被受害者無辜的眼神、憤怒的情緒所驅使,估計他都不想辦案了。
忽然,劉哥眼神一動,道:“你要說有趣的案子,還真有一件。你看看這份案卷。”
說著,劉哥便從桌子下的抽屜里取出了一本案卷,遞了過來。
慕遠接過一看,案卷是用牛皮紙簡單地夾著的,封面上寫著“楊麗瓊財物被詐騙案”
他眉頭頓時一皺,詐騙案?對自己可是不太友好的。
慕遠倒也沒有忙著詢問,案卷都在自己手上,有什么可問的?慢慢翻唄。
十多分鐘后,慕遠合上案卷。
“劉哥,這女的腦子有坑吧?”
“不!她應該是腦子的坑太少。”
慕遠:o((⊙﹏⊙))o
“你初中生物沒學過嗎?人的大腦溝回越多,就越聰明。”
慕遠頓時目瞪狗呆!尼瑪,看來自己以前對腦子有坑這句話理解有問題啊!
“好了,先不討論這坑不坑的問題。這案子你有什么看法?”
慕遠癟了癟嘴:“我很想說這女人是咎由自取,但又有些不政治正確。”
劉所淡然一笑,道:“就詐騙案而言,其實很多受害人都是咎由自取的。雖然詐騙分子手段層出不窮,但只要被詐騙人自己不起貪心,很多詐騙手段就沒了用武之地。只可惜道理很多人都懂,但真正能做到的卻沒有多少,這也是這些年電信詐騙一直高發的最主要原因之一。雖然現在你手上的這個案子不是電信詐騙,但其本質,還是受害者想通過不正當途徑達到自己的目的,你說是咎由自取,也勉強說得過去。不過不管怎么說,我們作為警察,案子還是得辦,這是我們的職責。”
慕遠點了點頭。
“這是上周報的案?”慕遠重新翻開卷宗,“根據受害者的描述,她在3月8號的時候還與嫌疑人見過面。后來對方就失蹤了。”
“對。”劉所道,“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嫌疑人在實施詐騙的過程中,有幾個人曾與他有過聯系。這也是我們目前主要的偵查方向,如果能夠找到這些人,破案的幾率還是蠻大的。”
慕遠似乎陷入了沉思。
半晌之后,慕遠說道:“劉哥,這案子交給我來辦吧。”
“有把握?”
“辦完后才知道。”
“需不需要有人配合?”
“暫時不需要……呃,如果能有輛車就更好了,沒有也沒關系,我可以打車。”
“還是給你找輛車吧,打車不方便。”劉所起身,“你等著。”
所長辦公室。
楊新軍正在審閱一份材料,內勤小陳剛剛交過來的,現在小陳就坐在楊所的對面,等著他的修改意見。
內容是以青龍街所加強寵物犬只管理為重點的工作簡報……
畢竟電視都報了,內宣也得跟上不是?派出所能宣傳的東西不多,自然要把握每一次機會。
在楊所看的同時,小陳說道:“楊所,小慕到我們所的這一周,我們就寫了五篇信息,全被分局采用了。而且這些信息都是實打實的案例,不像其他所編撰的所謂經驗材料。如果一直這樣,我們年底的信息編撰工作絕對在全局名列前茅。”
其實對于內勤而言,最痛苦的不是寫材料,而是要無中生有地編材料……
楊所眼皮抬了抬,道:“你以為我不想把小慕留下?這可不僅僅是材料的問題,案件數、打擊數都能拉升一大截。雖不敢說碾壓刑大,超過其他派出所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關鍵是小慕這小子太牛了,要不是他自己不愿意,估計現在都去市局刑偵支隊上班了。”
小陳頓時就震驚了。
他可不知道昨晚發生的事情,一般涉毒案件,都是涉密的,在未偵破之前,不會向外透露半句,這一點楊新軍這個所長還是很有原則的。
小陳一句靈魂拷問:“他為何不想去市局?”
“我怎么知道?”楊所也很崩潰,“不過他自己說是因為在派出所能抓更多的人。”
小陳:┗(▔,▔)┛
理由很強大,他無言以對。
忽然,小陳心頭一動,道:“所長,既然小慕是因為這個而留在派出所的,那我們完全可以滿足他的要求嘛。這樣就算等他以后考警成功,也可以勸他到所里來上班……”
“你想多了。”楊所一句話懟過來,“不過剛才我已經給劉所長交代過了,讓他盡可能地把案子交給小慕。對于有能力的人,我們確實應該適當地加加擔子嘛。”
小陳在心里將楊所鄙視了一番,說了這么多,還不是想將小慕留在自己所里?
不過小陳也明白,這種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很渺茫,楊所說他想多了也是有道理的。
正在這時,敲門聲混合著劉朝華的聲音從外面傳來:“楊所!”
楊所:“進來。”
劉朝華推門而入:“楊所,小慕把上周報案的那個詐騙案接過去了。”
“你覺得他能不能破?”
劉朝華哭笑不得,道:“我咋知道?這案子是有一定的破案條件的,但同樣需要做大量工作。詐騙案,在偵查方面,特別是證據固定上,本就是比較考驗能力的。不過……小慕這家伙,不能用常理判斷,他總能從我們意想不到的角度把案子給破了。反正這一周多時間里,只要是他經手的案子,就沒有破不了的。”
這話雖然有夸大的成分,但卻無法掩蓋慕遠偵破能力超強的事實。
“那就先讓他辦吧!不過……他現在還只是輔警,你還是得找個民警配合他。在做事情時也能更方便一些。”
劉朝華道:“人的問題他倒是沒要求什么,只是希望能給他找輛車。辦案嘛,東奔西走的,有輛車確實更方便一些。”
楊所瞪大了眼,問道:“車?他自己開?”
劉朝華有些不解楊所為何如此反應,解釋道:“他只說給他找輛車,他……應該會開車吧。”
楊所咬牙道:“找輛車沒問題,不過司機我們另外安排。讓這小子開車,我可不放心。”
“為什么?”劉朝華有些懵,楊所坐過慕遠開的車?
“這小子能把車開別人屋頂上去,你說為什么?”
“呃……”
好像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