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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給跪了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你跑不過我吧

  中山路距離派出所不遠,以警車油門踏板與郵箱距離無限接近的速度,不到兩分鐘就走完了全程。

  在中山路一小區門口,劉朝華三人見到了受害者。

  那是一位不到五十歲的中老年婦女,整個人很壯實,但哭得像是不到五歲的孩子。

  “我的項鏈啊!我的金項鏈。”這位婦女嚎啕大哭。

  早已換上警服的劉朝華走到近前,問道:“我是派出所民警,請問剛才是您報的警吧?”

  那婦女瞪著一雙淚眼朦朧的眼睛,緊接著又開始嚎啕大哭:“警察同志啊,我的金項鏈!被那殺千刀的搶走了。那可是純金的,兩百多克……”

  慕遠:ヾ(。ꏿ﹏ꏿ)ノ゙

  劉朝華:(;´ρ`)

李嘉豪:▄█▀█●給跪了  隨時掛一根半斤重的黃金在脖子上,這是對華夏的治安有多信任呢?

  劉朝華從警近二十年,雖然自認國內的治安環境在全球都是頂尖的,但也不敢帶著半斤重的黃金招搖過市,更何況眼前這還是一位五十來歲的婦女,時間又是夜間十點多。

  這算是釣魚執法嗎?

  劉朝華最先清醒過來,甩了甩腦袋,將那同情搶劫犯的不法思想甩掉,道:“你看清楚嫌疑人的面孔了嗎?朝那個方向跑的?跑了多遠?”

  那婦人一臉的凄凄慘慘戚戚,捋了捋一團糟的思緒,道:“剛跑了七八分鐘,就朝這邊跑的。面孔……沒看清楚,不過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夾克。”

  說著,那女人指了指左面。

  慕遠眉毛一揚,道:“劉哥,我先追過去看看。”

  “我也一起去。”丁卯道。

  慕遠怎么能答應這種合理的要求?他追蹤的過程根本無法解釋。

  “丁哥,我去就行了。要不你先回去看看周邊的監控吧。”慕遠很誠實地給丁中隊長安排任務。

  丁卯還未回應,劉朝華先開口了:“老丁,你去周邊走訪一下,看看能不能問到有價值的線索。我先帶受害人回去,安排毛宇他們展開偵查工作。”

  劉朝華的語氣很慎重,這也由不得他不慎重。

  只要最后能夠證明大媽被搶的項鏈是原子序數為79的金屬單質,這就絕對是大案了。

  兩百多克,價值過五萬,更何況還是搶劫。

  丁卯聽后,也沒再堅持,畢竟走訪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很講究經驗。

  至于慕遠一個人追上去會不會有危險?丁卯和劉朝華都不是很擔心。先不說去追一個跑了七八分鐘的嫌疑人有多大的成功率,哪怕慕遠真追上了嫌疑人,他們只覺得嫌疑人有危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這是個狠人啊!只要給他一塊板磚,他能教嫌疑人重新做人。

  “小慕,你小心點。”劉朝華還是叮囑了一句。

  慕遠一臉激昂地道:“放心吧!劉哥。”

  說完,慕遠便如脫韁的野馬一般沖了出去。

  看著那歡快的背影,劉朝華突然冒出一個問題:“你說小慕會不會把人抓回來?”

  丁卯翻了個白眼,道:“劉哥,大晚上的,別說這么恐怖的話題。”

  說完,丁卯便去周邊尚未關門的店鋪走訪去了。

  這種發生在大街上的搶劫,現勘什么的沒有太大價值,周圍留下嫌疑人生物特征的可能性極低。倒是走訪,說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隨風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閃電的力量……

  慕遠覺得,什么追逐雷和閃電力量的人腦子都有問題。

  追上去干嘛?被雷劈嗎?

  所以,追嫌疑人才是最正確的選擇,既可以鍛煉身體,還能賺俠義值,說不定就抽到一塊無限寶石呢。

  慕遠一路飛奔,無暇顧及周圍行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他覺得,這些人對此刻的自己一定是崇拜的。

  這又給他增添了追趕的動力。

  “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都有監控,作為剛犯案的嫌疑人,多半不會立即乘車離開現場。對方最大可能就是步行繞道。而且只要確認沒人跟蹤后,對方應該不會繼續保持奔跑狀態,七八分鐘,能走出6、7百米就算不錯了。”

  想到這里,慕遠信心更足,內心也更安定。

  可人一安定,就忍不住胡思亂想。

  “兩百多克的金項鏈,這是在故意招賊吧?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希望是真的吧,不然就算抓到了人,俠義值也不會太多。”

  腦子雖然在開小差,但他的鼻子卻是在任勞任怨地工作。

  不停地嗅著空氣中的氣息,同時也沒忘了抱怨夜晚空氣中彌漫的燒烤味和火鍋味。

  嫌疑人剛跑了七八分鐘,哪怕牽條警犬出來,也有一定的幾率完成追蹤,更何況慕遠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至少警犬無法從現場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氣息,但慕遠可以。

  跑了十來分鐘,慕遠稍稍有些氣喘了。

  不過通過嗅覺細胞傳遞到大腦的氣息越來越清晰,慕遠干勁十足。

  轉過一個街角,慕遠看到前方一個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著黑色夾克。

  高勁松表情很淡定,內心卻是緊張得一批。

  就在剛剛,他閑來無事在大街上閑逛,突然看到了一件巨大的、金燦燦的物事,那物事套在一個肉質的脖子上,至于其他的,在那巨大的黃金面前全都可以忽略。

  同時,高勁松又有一些憤怒。

  他絕對那根金項鏈是對他的一種嘲諷!或者說是對他同族的一種嘲諷——這完全無視了小偷和搶劫犯的存在嘛。

  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出手了。

  出手的過程無比順利,一個虎撲過去,然后一扯,項鏈便到手了。

  作為一位老手,在東西到手的那一瞬間,他便認定了那是正品。

  所以,他逃跑——不,撤離的速度更快,拿出了他多年以來的最高水平。

  一路蛇皮走位、繞過敵方的插眼、偶爾還得施展閃現的技術……

  僅僅兩百米的距離,他自信甩掉了一切追兵——也可能根本沒有追兵,不過那不重要,謹慎總是沒錯的。

  現在,在周圍的人眼中,他不過是一個閑逛到這里來的陌生人罷了。這在大街上再正常不過,誰與誰不是陌生人呢?

  悠然走過了兩條街,高勁松撤退時的緊張感消散,倒是突發橫財的緊張感仿佛有一只手在攥著他的心臟。

  “這錢,怎么用呢?”高勁松開始盤算起來。

  從大寶劍,到買一輛代步車,他都考慮過。

  甚至,在手握著那根金項鏈的時候,他連自己的首套房買那兒都考慮好了——盡管一根項鏈還不夠首付,但只要剛才那種善良的大娘多一些,首付,那根本不是事!

  正想著,忽然聽到身后傳來踏踏的跑步聲。

  高勁松對這聲音是煩躁的,因為只有營養過剩的人才會出來跑步,而像他這類人,恨不得每天蜷在被窩里,儲存更多的脂肪。

  這種煩躁,與得了脂肪肝的人看瘦子是一樣一樣的。

  所以,高勁松回過頭來,他想看看是哪個家伙在炫富……不,跑步。

  在看到跑步之人的瞬間,他感覺原本攥著他心臟的小人瞬間充滿了力量,要炸了。

  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這意境,倒是很相符。

  只是心情,卻是截然不同。

  因為他尋到的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人——警察。

  自己該怎么辦?跑?還是不跑?

  跑嗎?當然該跑,剛犯了罪的人見了警察不跑?那是傻子。

  可萬一對方只是一只純粹的夜跑的警察,并不是沖著自己來的呢?自己這一跑,豈不是自漏馬腳?

  高勁松覺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畢竟他才剛作案不過一刻鐘,而自己已經離開作案現場一千多米,警察不可能這么快找到他。

  所以,他故作平靜地回過頭,繼續往前走。

  腳步聲越來越近,他的心也不由得越跳越高。

  很快,腳步聲到了自己背后。

  他忽然感到一只胳膊繞到他脖子上,鎖著他的脖子。

  然后一股巨力傳來,他整個人凌空飛起……

  (σ-`д・´)

  什么情況?

  我是誰?

  我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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