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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鬼乸齊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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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烈日當頭。

  荒山上一副忙碌的景色,幾十名穿著囚服的犯人挑水的挑水,刨坑的刨坑,干的是熱火朝天。

  林耀當然不會去干活了,他和獄警們坐在一起打牌,如果不是身上穿著囚服,別人還以為他也是獄警呢。

  “廚房的伙食車來了!”

  正玩著,送飯的伙食車到了。

  黃獄警從車上跳下來,打開金杯車的車門,只見里面放著三個大桶。

  一桶飯,一桶菜,一桶湯。

  飯是米飯和饅頭,菜是大亂燉。

  或許是考慮到大家要干活,肚子里不能沒油水,大亂燉里居然放了肉。

  “我們的呢?”

  食人鯧放下牌,掃了眼走來的黃成。

  黃成熱的直舔嘴唇,喘著粗氣說道:“在副駕駛上,我帶了二十盒盒飯過來,主食是米飯,菜是燉雞腿,還有西紅柿炒蛋跟啤酒。”

  食人鯧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為了看管這八十名囚犯,他總共抽掉了16名獄警。

  二十盒盒飯,怎么算都夠吃了,只是今天熱死人了,聽到什么雞腿啊,米飯啊,西紅柿炒蛋啊,根本沒什么胃口。

  “生魚出來!”

  想了想,食人鯧對著囚犯們喊道。

  生魚,是一種監獄內的特殊叫法,特指有錢的肥羊。

  這些肥羊有的是富家子弟,有的是家境殷實的二代,總之就是有錢。

  在監獄里,這種人傻錢多的生魚,是各個社團爭奪的對象。

  多罩幾個,煙錢和酒水錢就有了,平日里也能孝敬獄警一些。

  “有!”

  聽到食人鯧再喊生魚,一名二號室的凱子站了出來。

  他叫程安,據說之前是做記者的,家底還算不錯。

  因為揭發警隊內部腐敗被人陷害,發送到赤柱內判了九年。算起來這才是第一年。

  “羊頭出來!”

  食人鯧再次開口,喊來了二號室的羊頭。

  羊頭呢,顧名思義,就是負責管理羊群的頭羊。

  誰是羊,就是那些普通犯人,普通犯人在赤柱內被稱為綿羊,社團中的普通混混被稱為山羊。

  綿羊有綿羊的頭頭,山羊有山羊的頭頭。

  雙方的地位上,山羊頭頭更高一些,綿羊的羊頭只是山羊頭頭們嫌麻煩,用來給綿羊們教規矩的人。

  “來了來了。”

  二號倉的羊頭,是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人。

  他高舉著右手,臉上帶著謙卑的笑容,小跑著來到食人鯧面前:“長官,有什么吩咐?”

  “去山下的飯店,買一份海鮮蛋羹,一份咖喱牛肉,一份糖醋魚,一份四喜丸子,一份冬瓜薏米煲水鴨湯,一分糖醋排骨,一份燒肉,一份燒鵝,再來二十份冰沙,讓黃獄警開車帶你去。”

  食人鯧揮揮手,今天天氣這么熱,不吃點清涼的東西怎么行。

  雞腿,米飯,西紅柿炒蛋,天天吃這些都吃膩了,好不容易出來一次必須換換口味啊。

  “是長官!”

  羊頭敬了個禮,隨后跑到程安面前嘀咕道:“小安,要買的東西不少啊,你的錢夠不夠?”

  程安看了看兩旁的人,小心翼翼的解開囚犯的衣扣,露出了縫在襯衣內的口袋。

  摸一摸,從里面掏出一沓錢,林耀坐在遠處抬眼看去,最外面有幾張1000面額的大金牛,里面還有好多張500面額的小金牛。

  就這一沓錢,少說也有萬八千塊,難怪能成為肥羊。

  “一千塊,絕對夠了。”

  程安拿出一張大金牛,不動聲色的塞進羊頭手里。

  羊頭自己算了算,綽綽有余,沒準還能省回來兩三百塊。

  “你想吃什么啊,我順便幫你買呀。”

  羊頭是監獄里的老人,很清楚肥羊得哄著來,尤其是小安這種有錢的肥羊,論起來比他這個羊頭重要的多。

  “隨便買點糖塊和巧克力吧,到時候分給大家吃。”

  程安今年雖然剛滿三十,可他之前是著名記者,工資和獎金不低。

  自從他發現成為肥羊,能夠讓自己好好的在監獄內生存下去,沒人會欺負他之后,他就不在吝嗇于給獄警和老大們花錢了。

  還別說,真的很管用。

  一個月萬八千的花出去,給老大們買煙,給獄警們買西裝手表,一來二去,監獄內再也沒人敢欺負他了。

  其他人也不傻,都知道他是肥羊,上面有牧羊人罩著。

  所幸,眼不見為凈,除了偶爾從程安這里刮點油水之外,見面還會叫聲安哥客氣客氣。

  “這個人叫程安,他家里家境不錯,每個月都給他存一兩萬進來,算是一號倉內的極品肥羊了。”

  食人鯧指著程安,小聲跟林耀解釋道。

  林耀微微點頭,一號倉關押的是普通犯人,比不得北倉關押的都是經濟犯,肥羊數量在四大倉中是最少的。

  程安這種家里有人,每月存個一兩萬的肥羊,在里面比大熊貓還少。

  “耀哥,你的電話。”

  正說著,茶壺從旁邊走了上來,手里拿著個大哥大。

  林耀接過大哥大,也不背著食人鯧,坐在椅子上接起了電話:“喂?”

  “耀哥,我是刀仔,鬼乸齊的底細摸清了。”

  “說...”

  “鬼乸齊,港島屯門區人,十六歲加入三湘幫,一直在三湘幫內做事,他老大是豺哥!”

  “豺哥?你確定?”

  “確定,我拿到了他和豺哥的合照,錯不了的。”

  聽著這樣的話,林耀目光微瞇。

  他想到鬼乸齊是誰了,當日他帶著刀仔去麻將館找豺狼幫忙,豺狼身后站著個小弟。

  這個小弟,不是鬼乸齊是誰?

  只是那時候,鬼乸齊留的是長頭發,而且還戴著墨鏡。

  林耀那時也不認識他,掃了眼就沒有再關注,要不是刀仔提到豺狼的名字,他都快忘記有這個人了。

  “有點意思呀!”

  林耀的目光中閃爍著冷芒。

  他們那天去找豺狼,是想請他出面,搭救刀仔的女友李美鳳。

  之后他們借助豺狼的面子,確實從老爺車那帶走了小鳳,并在不久之后,林耀也帶著刀仔加入了豺狼的搶劫計劃。

  后面的事就不用提了,計劃不是很順利,他們死了很多人,就連豺狼都被陳家駒打死了。

  雖然搶走了兩百萬美金,可這些錢是連號的,到現在林耀也沒有動用,還因為分錢的事干掉了雞心。

  “難怪你總盯著我看,你也認出我來了吧?”

  想到鬼乸齊就是站在豺狼身后的小弟,林耀明天他為什么會盯著他看了。

  鬼乸齊肯定認出了他,只是迫于他的實力裝聾作啞,好似沒有把他認出來一樣。

  甚至林耀懷疑,鬼乸齊知道他參與了黃金大劫案,最少也知道他是大劫案的成員之一。

  如果有一天,他跑去警署作證,說有證據證明他和大劫案有關,林耀覺得自己一定會很頭疼的。

  “耀哥!”

  鬼乸齊正帶人過來吃午飯,對上林耀的目光后笑著擺了擺手。

  嘿嘿!!

  林耀報以冷笑,這家伙裝的還真像。

  要不是回憶起來了,想到了他這個人,還真被他給糊弄過去了。

  “怎么,跟他有過節?”

  注意到林耀的目光,食人鯧也將目光望來,小聲道:“要不要我幫你收拾他?”

  “不用,收拾他做什么。”

  林耀嘴上雖然拒絕,心里卻在想:“只是收拾他怎么夠,誰知道他清不清楚我和豺狼的事,萬一知道一些...哼哼!”

  他們做過的事,林耀以為只有三個人知道,他、刀仔、葉繼歡。

  沒有第四個人了,就連陳家駒也只是懷疑他,沒有證據證明他真的和豺狼有關。

  現在又多出個鬼乸齊,更要命的是,鬼乸齊是豺狼的手下,很難說豺狼有沒有跟他說過大劫案的事。

  不怕他不知道,就怕他知道。

  更有甚者,他知道的比林耀想的還多,那就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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