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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我家學生太鬼畜(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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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傾親昵的揉了揉他的腦袋,聲音溫和了幾分:“我給你講題。”

  蘇謹沒有說話,只是默默地給容傾讓了座位。

  “草稿紙,還有筆給我。”

  蘇謹連忙遞了過去。

  容傾一本正經的講著題。

  蘇謹托著腮,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她。

  容傾講了什么內容?

  不知道!

  蘇謹只覺得老師的聲音真好聽。

  講完課,容傾丟下一張考卷,直接回了房間。

  容傾剛走,蘇謹連忙將容傾用過的東西收了起來,鎖進柜子里。

  他從抽屜里拿出手機,將錄音保存。

  洗漱完畢,蘇謹戴著耳機,聽著老師的聲音,逐漸進入夢鄉。

  第二天補課照舊。

  “老師,紙筆給你!”

  嶄新的筆記本,還有嶄新的筆。

  雖然覺得有些怪異,但容傾并沒有說什么,而是繼續給他補課。

  經過半個月的補習,蘇謹的成績總算是有了幾分“長進”。

  而且,蘇謹很聰明,一點就透。

  剛開始還需要給他詳細講解,到了后面就變成了看著他做題。

  其實,蘇謹是怕容傾白天要給學生上課,晚上還要給他講題,嗓子會承受不住。

  反正他有錄音的。

  而在半個月之中,案子也有了進展。

  蘇父蘇母被扣押之后,蘇爺爺去看過蘇父。

  誰也不知道兩人說了什么。

  但是第二天蘇父便改了口供,將所有的罪責都推到了蘇母的身上。

  蘇母自己也供認不諱,而且認罪態度良好。

  劉經理因為身上沾染了不少的人命,被判處了死刑。

  蘇父被無罪釋放,簡單的罰了點款。

  蘇母則是因為買賣人口罪,還有家暴罪,兩罪并罰,但是由于認罪態度良好,只是判處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但是蘇父卻提供了蘇母的病例。

  《XX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官方強制醫療。

  所以兩人只是在監獄里待了半個多月,便被無罪釋放,夫妻雙雙把家還。

  但是,容傾能同意嗎?

  她這人向來護短。

  蘇謹是她的崽,除了她,誰都不能欺負。

  想逍遙法外?

  窗戶都沒有!

  不是說有精神疾病嗎?

  那就送精神病院啊。

  沒錢我給出。

  容傾上訴請求將蘇母送進精神病院。

  法官同意。

  因為蘇母是那種擁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未免再次傷及無辜,所以很快便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愛妻如命的蘇父又怎么愿意。

  他想去重新自首,把心愛的女人救出來。

  但是蘇爺爺不愿意。

  蘇爺爺是一個很保守的老人,如果不是兒子非她不可,他才不會接受這種失了貞潔的兒媳婦。

  現在那個女人終于進了精神病院,蘇爺爺恨不得拍手叫好。

  只要沒有那個造孽的女人,他們一家三口肯定能好好的過日子。

  一個想去自首,一個不讓去。。

  父子兩人發生爭執,你推我搡之間,蘇爺爺直接被蘇父給推下了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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