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不敢說重話,畢竟她們姐妹關系很緊張。自從大哥意外離世,她對這個家愈發愧疚,更為珍惜她的家人。
她內心萌生了,攢錢為自己贖身的想法。只是她與仙樂斯簽訂的合約,違約金會隨著她的身價增長,攢夠錢,贖身之后,可能剩不下幾個子兒。
要不然,只能等到十年合約期限滿。距離那一天,還差五年,五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
兩姐妹不歡而散之時,原主還是塞了些錢給唐思,讓她買自己喜歡的,有什么學習上需要的,不用節省。
唐思則是一副,就算你給我錢,也別想我什么都不計較,聽你的,我永遠都不可能忘記大哥因為你死去的事情。最后,不情不愿的把錢收下。
后來原主又勸說幾次,都無果。
唐思與那個叫周冠的窮小子愛得轟轟烈烈,不顧任何人的反對。
她自由戀愛,反抗舊思想的行為,得到學生圈許多同學的推崇,有人還寫文章贊揚他們的真摯愛情。
周冠其實不是個簡單的窮小子,唐思一開始不知道,周冠的母親是個歌舞廳的舞女。
后來知道了,可能是愛上周冠,對他身邊的人都自帶濾鏡。又加上聽了對方為愛情,毅然放棄自己舞后的身份,從那個地方脫離,成為一個普通女人。
可是她所托非人,那個男人根本就沒想娶她。她沒有后悔,還是辛苦的將周冠養大。
所以,周冠是大老板的私生子。在這個年代,大戶人家有幾房太太再正常不過。
而男人談事情,總會去那些風花雪月場所,邂逅女人也是常見。
周冠的出現,并不意外。
而且那些風花雪月場所的女人,不少都想嫁進大戶人家,當個姨太太,也好過每天拋頭露面的。
深想下來,周冠的母親沒有唐思說的那么高潔,她唯一沒有預料到的就是,邂逅她的大老板,只逢場作戲,沒打算抬她進門。
一開始,周家人都任由周冠自生自滅,沒管他的事,周家不缺兒子,周太太不允許私生子進門。
在這期間,周冠和唐思闖下不少禍事,多是原主幫忙擺平。
一開始靠的是情面,后來得賠錢,到最后連人都賠出去了。
唐家人認為原主徹底墮落,看到她經常同大老板出入各種場合,住在大老板的家里,對她更不喜。覺得唐家有這么一個人,是對他們的恥辱。
原主回家,吳鳳則會將一盆洗腳水潑到門口,濺她一身。自此,唐家人再沒有讓她踏入家門一步。
吳鳳不認原主這個女兒了,兩個弟弟對原主避而不見,唐思一看到她就露出嫌惡的眼神。
對了,這個時候的唐思有些能耐了,終于不用再花原主的錢,看著原主給她的錢,她終于能拿著錢往原主的臉上砸。
說出她一直想說的那句話:“拿走你的臟錢,我才不稀罕呢。你做的那些事,我就沒你這個姐姐,以后,你別當我是你妹妹,我們倆可不是一路人。”
吳鳳也說:“我沒你這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