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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八十年代的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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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英雄卡其布”的價格是三塊六一米,另外還要加上一尺的布票,“的確良”的價格就高很多了,六塊五一米,還要加上二尺的布票,幾乎是“人民英雄”的兩倍。

  六塊五一米那是高價,但依舊阻止不了阜城人民的熱情,“的確良”剛剛在百貨商店里“現身”就引起了全城的轟動,人們奔走相告,然后就涌入到了商店里開始搶購。

  “文秀,快點走,我大姑姐是三百貨的售貨員,我告訴她給我留了三米的的確良,要是去晚了就賣光了。”

  周日的早上天剛剛亮,劉瑯母親的一位同事就到了門口大喊。

  劉瑯的母親剛剛做完早飯,連雪花膏都沒擦就跑了出去,和這位同事一起騎上騎上自行車就奔向了三百貨。

  到了中午時分母親才趕了回來,手里拿著一匹黃色的的確良,走進胡同后立刻被鄰居發現,一個個跑到近前用手摸著,發出了贊嘆聲。

  “兒子,這布媽媽給你做件衣服。”

  母親走進屋中對著劉瑯說道。

  “媽,我也不出門,用不上,還是你和爸爸用吧。”

  劉瑯可看不起這種“的確良”。

  “沒事,你的衣服用不了多少料子,給你做完一身后還能給你爸做件上衣………就這么定了!”

  接下來的幾天里劉瑯的母親就用縫紉機小心翼翼的給劉瑯做了一身衣服,不過劉瑯穿上后走在外面的時候就引起了鄰里們的議論。

  “這老劉家,用的確良給孩子做衣服,真是有錢呀!”

  “你懂什么?人家老劉家跟省里的大領導都是朋友,人家現在有錢了,我聽說買了五米的確良,一人一身都有余富!”

  “我看劉家現在都快成萬元戶了………!”

  總之劉瑯穿上了的確良讓很多鄰居眼饞不已,他們也想買,但是買不到,因為上市僅僅三天的時間就全部賣光了,劉瑯的母親之所以能買到那是因為她朋友的親戚在百貨商店里上班,對方為了討好才給她留了一些,要不早就賣光了。

  不過那些偷偷不上班溜到百貨商店去買布的人很多也被工廠扣了獎金,理由是遲到早退,但這也值了。

  風靡全國的“的確良”來到阜城了,讓阜城人民狂歡了一把,第一批貨在三天之內就被搶光,但是半個月后,第二批貨又出現在了百貨商店了,再次賣光后還有第三批第四批,直到一九八二年的春節,“的確良”帶來的熱度已經消減了下去,因為街上的行人三成以上都穿上了這種布料制成的衣服,這已經不是什么稀缺的產品了。

  一九八二年的春節剛剛過完,市面上就出現了一種名叫“喇叭褲”的衣服,顧名思義,這種褲子褲腿形狀似喇叭,雖然很多人還沒有看到“喇叭褲”的真身,但私下里已經流傳出種種傳說。

  “媳婦,我聽李二說他有個市里領導家的親戚就有一件喇叭褲,穿在身上可舒服了,你周末去百貨商店看看,要是有買的也買一條。”

  劉東來對著自己的媳婦說道。

  “我單位的王姐都去了,根本沒有,她還跟我說,讓我去跟省里領導說說,看看能不能弄一條褲子來。”

  劉瑯的母親搖著頭說道。

  “這點事可不能去找肖老。”

  劉瑯的父親趕忙回答。

  “我傻呀!買條褲子去找那么大的領導。”

  對方白了一眼。

  “喇叭褲到底是個什么樣子?聽他們說這種褲子現在在南方可流行了,穿在身上老多人羨慕了。”

  對于這種褲子,劉瑯的父母只是聽說而已。

  “喇叭褲算個屁!”

  坐在炕上正看著俄語書的劉瑯心中暗道。

  不過在這個時代,這種喇叭褲還真是時尚,要是有個人穿著走在大街上,引起的轟動絕對不亞于裸奔。

  “喇叭褲蛤蟆鏡,羊剪帽子大拉毛!”

  這是八十年代初時尚的代名詞,喇叭褲和蛤蟆鏡是夏天時尚的裝扮,羊剪絨的帽子和大拉毛圍巾則是冬天潮流的先鋒,要是哪個人有這四種服飾,恐怕會被人當成偶像一樣崇拜。

  而再過一兩年,健美褲和皮夾克也會流行起來,穿在身上走在街上,那絕對堪比劉瑯前世米蘭服裝周上的模特。

  很顯然,阜城出現了喇叭褲,代表著改革開放的春風已經降臨到了北方這種偏僻的小城,不過劉瑯相信,這種服飾進入阜城絕對不是當地政府所為,恐怕又是那幫南方人,十幾年后的書上統稱這些人為“倒爺”,也就是說,“倒爺”來阜城了。

  幾天后自己的二叔穿著一件喇叭褲得意洋洋的走進家門。

  “大哥大嫂,看看我這喇叭褲怎么樣?”

  二叔進屋就大聲叫道,而他后面則跟著三叔和老叔,還有兩個十八九歲的小青年,一個個眼睛里都快冒出了嫉妒的火焰。

  “東學,這就是喇叭褲?”

  劉瑯的父親一邊詢問一邊用手摸了上去。

  “別摸埋汰了!”

  劉瑯的二叔一扭身子躲過了大哥的手,然后用手小心的撣了撣,好像真有灰塵粘在了上面。

  “哪還有假!這一條褲子我可是花了十塊錢買的,還沒用布票,好看吧!”

  劉瑯的二叔得意洋洋地說道。

  “老二,你從哪里買的?百貨商店里可沒有賣的呀!”

  劉瑯的母親趕緊問道。

  “我告訴你………去去,你幾個小子跟著干什么?都走都走!”

  劉瑯的二叔對著身后的兩個小青年一聲大喝,對方嚇了一跳,但還是沒走。

  “二哥,我們也想買,您就告訴我們吧,放心,我們絕對不會告訴別人!”

  一個人求饒般說道。

  “嗯,也好,那你們可別告訴別人呀!”

  對方的態度讓劉瑯的二叔很得意。

  “我是從馬家堡那邊買的,那邊有幾個南方人偷偷在買,一條十塊錢,不光有褲子,他們那里還有一種叫做磁帶的玩意,說是放到收音機里能唱歌,我又花了五塊錢買了一盤磁帶,不過咱家沒有那種收音機。”

  劉瑯的二叔從褲兜里套出了一盤磁帶,這磁帶一出,立刻就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過去。

  只見封面上是一個女人的相片,一個非常漂亮的女人,看得在場的男人們口水都快留下來了,不光是男人,就是劉瑯的母親眼睛都直了。

  “這是………鄧麗鈞?”

  好吧,劉瑯也知道這個鄧麗鈞,當然,整個國家又有幾個人不知道這個女歌星呢?

  這位來自灣灣的女歌星一首歌唱出能讓人的血糖升高,所以又被后人稱為甜歌天后,絕對是劉瑯父母一輩的偶像。

  別說聽她一首歌了,你看,就是看到對方的相片都把這幾個人的魂給收走了。

  “磁帶,東學,你把磁帶先留哥這,等過幾天我去買一個能放她的收音機,到時候讓你過來聽。”

  劉瑯的爸爸馬上說道。

  “那可不行!”

  劉瑯的二叔一聽就有些急了。

  正在這個時候,門口傳來了劉瑯爺爺的吼聲。

  “老二,你這個小兔崽子,花了十多塊錢買條破褲子,看我不削死你!”

  話音未落,劉瑯的爺爺手拿一根火鉤子就沖了進來,不由分說就要招呼到對方身上。

  “爸,這是喇叭褲,喇叭褲呀!”

  劉瑯的二叔四處亂竄大聲叫道,一邊躲還一邊護住自己的褲子,打我可以,把我的褲子弄臟了就不行了。

  “給我吧!”

  劉瑯的父親一下子就把對方手里的磁帶搶了下來,然后迅速放入衣服兜里。

  “爸,爸,別打了,別打了!”

  劉瑯的母親趕忙把憤怒的父親攔了下來,而劉瑯的二叔趁機跑了出去,剩下的人也一哄而散。

  “這個小兔崽子,真是管不了了,十多塊錢呀!全他媽的給我花了,不打死他干什么?”

  劉瑯的二叔還沒有結婚,每個月的收入要全部給自己的父親,而且他現在也不過是一個一級工,每個月工資也就二十塊錢,花半個月的工資買條褲子,對于劉瑯的爺爺來說那是典型的敗家子行為,當然要教訓了。

  “爸,老二也長大了,再說,這種喇叭褲不是時尚嗎?反正也買了,總不能退了去吧!”

  劉瑯的父親替弟弟解圍道。

  “十多塊錢呀,就給我買條破褲子,太敗家了!”

  反正錢已經花了,劉瑯的爺爺也沒有辦法,被大兒子勸說了一陣也就回去了,不過劉瑯的二叔肯定是要被臭罵一頓了。

  二叔從馬家堡買到了喇叭褲,這已經不是什么秘密了,短短半個月后劉瑯就在家門前的馬路上看到有人穿著褲子蹬著車子飛馳而過,周圍的行人果然是紛紛駐足對他行“注目禮”,這個人挺胸抬頭,下巴都翹上了天,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牛逼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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