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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感恩戴德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禁區獵人

  盜獵團伙首領周令時的老巢,就在喜馬拉雅山區深處。

  這里是典型的三不管地帶。

  國土劃分,還是屬于尼泊爾,但其實已經遠遠超過尼泊爾的實際管轄能力了。

  哪怕是山區的護林隊,也不敢如此深入,因為這兒的盜獵團伙,那真是殺人不眨眼。

  周令時這個團伙,在這兒扎根時間足有十年了,也就仗著在這兒年頭久,對地形熟悉,領頭的周令時和茅大海多少有幾分能耐,這才能勉強維持下來。

  不過維持到現在,現狀堪憂。

  因為這山區里,隨著盜獵越來越猖獗,值錢的東西越來越少了。

  在他們的地盤里,印度犀這種值錢的獵物,已經很罕見了,偶爾能碰上一兩頭路過的,那就算中了頭獎。

  周令時其實早就有了改行的念頭,但手下兄弟都是十來歲就被他從老家帶出來的,除了打獵,他們什么都不會,手里又沒什么本錢。

  所以想改行也難。

  遇上林朔這隊人,他原本就想壯著膽子訛一筆錢財,然后索性跑路改行。

  這會兒被林朔制住了,還得知了林朔等人身份,周令時是既忐忑又興奮,覺得這是個機會。

  所以他一路上不敢有所隱瞞,把自己這伙人這些年的事兒,跟倒豆子似的部說了出來。

  曹余生看人的本事一流,所以這一天聊下來,對這伙人的情況也就大致有數了。

  曹余生評價一個人的善與惡,沒有絕對的標準,而是要看環境。

  在都市里衣食無憂,偷一塊錢就該遭人唾棄。

  可在這窮山惡水里快餓死的時候,槍口抬一寸不取人性命,那就算很難得了。

  曹余生問過A

  e,之前山上架著得那幾桿搶,子彈都沒上膛。

  人,其實不算壞。

  領頭的周令時,之前在滇南吳家學手藝,想當個手藝人。

  結果手藝學完了,卻發現畢業既失業,沒有活路。

  男怕入錯行,說得就是這事兒。

  周令時發現自己這身能耐在老家混不上飯,這才帶著老家的一群小子,出來闖蕩。

  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的買賣,這人沒這個狠心去做,只能跑到這種山區,干偷獵的勾當。

  雖然違法,但好歹是找到了一份專業對口的工作。

  只是人既然已經落到這副田地,還抱著一絲善念的話,其實日子是很難的。

  雖然算是個老牌的偷獵團伙了,可周令時這群人,地盤是越來越小,人也越來越少。

  老巢也搬了好幾次,越搬越偏僻。

  現在他們的老巢,就在這深山老林的一個山洞里面。

  不是天然洞穴,這伙人自己鑿的。

  鑿得還不怎么樣,壓根就沒考慮過通風的事情。

  林朔一進去,就覺得里面這股味道,能生生把自己推出去。

  這時候林朔也就明白了,周令時把自己這些人領到這兒,不是真想招待,而是狗翻肚皮,亮出家底。

  這個人腦子是拎得清的,知道在獵門內部,林朔這群人就是天王老子,他不用去講究什么面子。

  因為兩撥人檔次差太多,林朔就算給他面子,他也接不住。

  這時候趕緊把底透出來,毫無隱瞞地表示臣服,才是明智的做法。

  丟人沒事兒,比丟命強。

  這時候的周令時,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嘴里說:“這群小王八蛋,出門前也不知道打掃一下。魁首您稍等,給我點兒時間。”

  到了這會兒,林朔也摸清清楚這人的底了,臉色比之前好看了一些,擺了擺手:“算了,就這樣吧。”

  這時候天已經黑了,周令時摸索著點上了燈。

  燈是油燈,林朔聞了聞味道,知道燒得是動物的油脂。

  借著微弱的燈光,林朔看了看洞內的陳設。

  油燈,就擱在一張桌子上。

  桌子擺在洞口,缺了一條腿,用石塊墊起來的,桌子邊上是幾個石墩。

  除此之外,就沒什么像樣的東西了,除了鋪在地上的幾床破被子,看不出來這是人住的地方。

  這日子過得,確實不怎么樣。

  這會兒,這個盜獵團隊其他的幾個人,也陸陸續續回來了,都空著手。

  也難怪空著手,手里的槍之前被A

  e給砸了,打不到獵物。

  林朔看著這場景,心里是又好氣又好笑。

  自己來這盜獵團伙的大本營做客,現在看這意思,晚飯還得自己請客。

  結果還沒等林朔發話,章進看這些人可憐,已經把肉干分出去了。

  今天上午章進和魏行山那是大豐收,漫山遍野的肉干加起來三百多斤,背包根本不夠塞。

  章進用竹子做了根扁擔,用草繩把肉干扎成兩堆,上面再蓋上樹葉,就這么挑了一路。

  這伙偷獵的,一人分到一塊肉干,也不敢進來,就在蹲在洞口五米開外,干啃。

  周令時也分到一塊,他倒是文雅了一些,蹲在桌子邊上,用手撕著吃。

  吃著吃著,這漢子掉眼淚了。

  “你算是個心大的。”曹余生用折扇指著周令時,“我要是帶著兄弟混成這樣,我哭都哭不出來。”

  曹余生這句話落下,周令時似是一下子被說到了痛處,一下癱倒在地上,放聲痛哭。

  他這一哭,外面的十幾條漢子也開始哭。

  林朔坐在石墩上,拿著手里的肉干,覺得自己好像是進了墳地了。

  這會兒也就沒胃口吃了,林朔是把手里的肉干遞給了身邊章進。

  章進吃得很香,三百多斤的擔子挑了一天,小伙子消耗很大,趕緊接過去一陣狼吞虎咽。

  林朔就這么等了一會兒,里里外外的哭聲都差不多了,這才說道:“周令時,你起來,我有事問你。”

  “哎!”周令時用手背抹了抹眼淚,站起身來。

  “白首飛尸。”林朔問道,“你到底是真知道,還是假知道?”

  “真知道!”周令時用力地點點頭,說道,“以前我在吳家學藝的時候,我師父吳天南告訴過我,那是曹家的豢靈。”

  “原來你是吳天南的徒弟。”曹余生忽然說道,“吳天南,算是吳家人里唯一一個我瞧得上眼的,老頭兒今年快七十了吧,能耐不錯。”

  “曹家主,您記差了。算起來,我師父他老人家今年七十九了,快八十了。”周令時糾正道。

  “哦。”曹余生笑了笑,“那是我記錯了,看來你確實是滇南的柳。”

  “這我可不敢瞞您。”周令時連忙說道。

  “可光知道白首飛尸的來歷,沒用。”林朔接著問道,“你親眼見過嗎?”

  “見過。”周令時說道,“我們喜馬拉雅山區里,就有這東西。”

  “詳細說說。”

  “本來呢,我其實也不確定那東西到底是不是白首飛尸,覺著是像,可我以前也只是聽說過,沒見過。”周令時說道,“今天早上曹家主一問,我就明白了,這事兒沒得跑,肯定是它。

  說起來,我差點死在它手里。

  那是五年前的事兒了,當時我們混得比現在好,有三十二人個人,地盤也大。

  當時我發現了一頭剛剛成年的母犀牛,那時候正好是印度犀的發情期,我當時估摸著啊,它肯定會去找公犀牛交配。

  只要跟住咯,運氣好的話,可能會找到整個犀牛群,那可就賺大發了!

  于是我就帶著十七個兄弟,遠遠吊著它。

  結果這頭小母犀,路線還他娘挺風騷,東轉悠西轉悠,愣把我們整迷路了!

  反正整條路線,肯定是越來越北,因為這海拔越來越高,我們人是有感覺的。

  等到了海拔四五千米了,我的弟兄們有幾個已經出現高原反應了,士氣也很低落。

  我想這么下去不行,要不就算了,老天爺既然不肯給,咱就別去搶,來日方長嘛。

  結果就在我們往山下走的時候,空中忽然掠過一道影子!

  我當時沒正眼看到,太快了,就是眼睛余光打了那么一下。

  個頭應該不小,跟人差不多。

  然后我就躺下了,耳朵疼,頭也疼,心好像被人揪出來似的!

  當時我只能地上打滾,什么事兒都做不了,滾著滾著,我就昏過去了。

  等我再醒過來,我的那些個兄弟,已經完了。

  耳朵里是血,都已經結成塊兒了。

  魁首,那兒海拔太高了!

  我周令時沒用,那十七個兄弟的尸首,我真背不下來……”

  說到這兒,周令時眼圈又紅了,聲音開始哽咽。

  “你這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曹余生這時候說道,“你在雪地里打滾,這個舉動把你救了,當時耳朵里是不是進水了?”

  “是。”周令時吸了口氣,點了點頭。

  “沒錯,那就是白首飛尸。”曹余生說道。

  “當時那只飛尸,是從你們上面飛過去的?”林朔又問道。

  “是啊。”周令時點點頭,“這個我肯定不會弄錯,就是飛過去的,長著翅膀呢!”

  “哦,有翅膀。”林朔點了點頭,“好,那出事的地方,你還記得嗎?”

  “魁首,我這輩子都忘不了那個地方。”

  “行,那你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帶我們去那兒。”林朔說道,“你那十七個兄弟的仇,我順便幫你報了。”

  “謝謝魁首!”天才一住三五第一35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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