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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七零章 血腥之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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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腥之地,是無盡荒域最重要的狩獵區域。

  當然,也是最危險的狩獵區域。

  這兒,各個部族的狩獵隊伍混雜在一起,大魚吃小魚的現象屢見不鮮。

  通常,一個部族只有精銳盡出,形成極強的實力之后,才能震懾其他隊伍,在血腥之地安全狩獵。

  實際,說是狩獵,其實這也是一個雙向過程。

  血腥之地強悍的兇獸,也虎視眈眈地等待著部族戰士進去,也把部族戰士當成了獵物,隨時有可能爆發猛攻。

  說簡單點,血腥之地狩獵,其實也就是一個被狩獵的過程。

  只有真正強悍的高手,才能成為獵人。

  而實力稍弱的戰士進入其中,就會淪為血腥的獵物。

  闖蕩血腥之地,比較安全的方式,就是組隊進入,跟隨大隊伍,分工合作,共同狩獵。

  童部族通常都是這種方式。

  當然,實力高強的戰士,也可以在血腥之地單獨行動,或者是以小隊行動。

  這種行動方式的優點是速度快,機動性強。

  缺點就是不適合獵殺太大的獵物,一旦機動性降低,就會相當危險。

  童雨最終聽取了方云的意見,帶隊殺入血腥之地。

  進入血腥之地的方向跟迷霧之森完全相反,進來之后的環境也有巨大的詫異。

  如果說,迷霧之森依然能讓方云感覺不是很奇特,依然感覺像是地球的話,那么血腥之地,就完全是異世界的環境了。

  血腥之地當中,充斥著一種血紅的霧氣,空氣中都好似漂浮著淡淡的血腥味。

  一眼望去,天地都是暗紅色。

  走進血腥之地,能夠看到一片片好似巨大的仙人掌般的血色多肉植物叢林。有風吹過的時候,暗紅的顏色隨風飄舞,竟然給人一種血海騰浪般的感覺。

  小隊悄然潛入血腥之地,沒過過久,方云豁然感知,血腥之地的靈氣類型跟迷霧之森,還有豹族部落中的靈氣居然截然不同。

  不是那種濃度的不同,而是本質上有著巨大的區別。

  血腥之地的靈氣變得更加狂暴,而且極有可能還不是氮靈。

  到了血腥之地,方云心中突然有些明白過來。

  無盡荒域之中,沒有煉氣的法門,可能也跟這兒的靈氣類型并不相同有關。

  迷霧之森修行出來的真元,到了血腥之地就完全得不到補充,甚至是可能不能使用,那么,煉氣對于蠻族部族來說,用處可就不大了。

  進入血腥之地后,方云體內的四大藥靈又不得不蟄伏下來,慢慢地適應這兒的靈氣環境,再次失去了從空中吸收靈氣的能力。

  感知到這種變化,方云心中不由萬分感嘆。

  千重星,只是自己星際修行的第一站。

  千重星的這些變化,毫無疑問就是星際多變的一個縮影。

  當自己呆在地球上的時候,萬萬不會想到,星際之中會出現如此多奇詭的變化。

  老祖宗所說的,讀萬卷書不如走萬里路,真是誠不我欺。

  此時,方云有些感嘆。

  幸好自己并沒有隨意轉修靈能方向,要不然,現在一定已經傻眼,又要轉換了。

  隊伍在童雨的帶領下,小心翼翼向血腥之地摸了進去。

  血腥之地乃是狩獵的天堂,這兒面積極廣,獵物眾多。

  沒過多久,小隊就看到了一群數量不少的血斑羚,體高兩米,身材修長,有一對高高的彎角,看起來很是優雅。

  這群羚數量不少,足有三百多只。

  悠閑而警惕地在血腥之地緩緩踱步。

  血腥之地生存的物種,就沒有弱者,血斑羚具有強悍無比的血光神通,喜歡群居,當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之后,爆發的血光能瞬間融化金鐵,哪怕是強悍無比的戰士都不愿面對。

  最可怕的是,血斑羚的血光神通是一種范圍打擊。

  覆蓋的區域相當廣,也就是說,這種生物不怕圍攻。

  反而是,當有團隊想圍攻血斑羚的時候,都會相當難受,因為只要三只以上羚爆發亡命一擊,就會跟整個隊伍造成大范圍殺傷。

  正因為如此,大團隊其實并不怎么愿意招惹這些難啃的骨頭。

  不過,對童雨這樣的小規模團隊而言,只要不招來太多的血斑羚,倒是可以打一打。

  方云建議:“我們可以拿下幾只羚,或許能夠發現一些特殊的資源。”

  蠻荒部族在血腥之地狩獵,最重視的資源乃是血食。

  羚的體型不大,身軀優雅,并不是血食的最好選擇。

  但據方云所知,按照蠻文典籍的記載,羚頭頂的彎角有可能產生一種類似鹿茸般的特殊資源,這種資源,對戰士修行有著一些幫助作用。

  童部落長老草藥術就那樣,對于這種資源沒有需求,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把這種資源的威能完全挖掘出來。

  但是方云不同,在玉兔精的肚臍眼靈膏之中,鹿茸可是一種比較珍貴的靈藥,很多特殊配方之中,都會用到鹿茸。

  尤其是一些補血配方,鹿茸更是其中主藥。

  無盡荒域的部族,修行的主藥是蠻紋,但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修行的血脈之力。

  修行血脈之力而不用鹿茸,這簡直就是浪費。

  因此,發現血斑羚,方云第一時間就建議整兩只下來。

  童禾在邊上輕聲說道:“可是,這東西的性價比不高,肉食并不充沛,還很難擊殺,不過好在它們相對溫和,我們只要繞過去,應該就沒有危險!”

  童雨心中已經知道方云的神奇,已經知道血脈靈膏就是方云出品,所以,既然方云要在這兒獲得資源,她就知道,這其中可能真有特殊的,不得不出手的理由。

  稍稍思考,童雨壓低了聲音說道:“我們這次出來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肉食,而是我們自身能力的錘煉,還有特殊資源的收集,我覺得,跟這些血斑羚作戰,或許真是不錯的選擇。”

  好吧,童禾感覺有些看不懂童雨了。

  但既然大家都這么說,那就這樣吧。

  董佳帥蹬在地上,輕聲說道:“按照我的經驗,還有我充足無比的戰斗智慧,我們此時應該先擬定一個行之有效的作戰方案,確定戰斗方式,然后才能一舉制敵!那么,我建議,大家坐下來,先商議商議……”

  方云拿出強弓,也沒怎么瞄準,輕拉弓弦,站在這山崗上,一箭射了過去。

  董佳帥話音沒落,遠處,一只血斑羚猛地跳躍起來,發出一聲凄厲的慘叫,踉蹌著,向側面倒去。

  血斑羚群嚇了一大跳,齊齊高度警惕,豎起了腦袋,四處張望,每一只羚兩角中間都亮起了閃爍的紅光,血脈神通蓄勢待發。

  但是遺憾的是,方云射擊的距離太遠,超出了它們的感知范疇,他們沒能發現任何敵人。

  趴在山崗上,董佳帥目瞪口呆地來了句:“我說三哥,你這是不是太野蠻了,一言不合就開干,還有,這么遠的距離,你是怎么做到的?射死那羚沒有?”

  方云輕描淡寫地說道:“這有什么稀奇,想當年,我一箭射出,射程超過千里萬里,那是,指那兒射那兒……”

  童禾猛翻白眼:“吹,你就吹吧!”

  說實話總是沒人信!

  方云聳聳肩,無奈地說道:“好吧,我承認,那只羚防御力還是很強的,而且恢復能力也超乎想象,它只是受傷,卻沒有被射死。”

  董佳帥果然看到,那只踉蹌倒地的血斑羚已經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并且在許多同伴的簇擁之下,向羚群中鉆了進去。

  童禾擺擺手說道:“血腥之地的生存競爭相當殘酷,每一個能夠在這生存的族群,都不能小瞧,現在,我們怎么辦?直接殺下去嗎?”

  方云又掏出一支箭矢,不過這次,方云同時搗鼓出一些藥草,擠出一些如同般的汁液,涂抹在箭頭之上,輕聲說道:“我來試試這支毒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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