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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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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醫生?”

  張偉看著會議室里面的那張熟悉的面孔,有些奇怪的問了一句,他倒是沒有想到來找自己的人會是他。

  孟陽?

  他來找自己,會有什么事情?

  孟陽很客氣的和張偉握了握手:“張律師,你好你好,好久不見了,聽說你又升職了。”

  張偉聽到這話也吹捧了一句:“客氣了,孟陽一人40多歲成了上海最大醫院的副院長,才是年少有為呢,我和你比起來差遠了。”

  孟陽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謙虛了一句:“運氣好而已。”

  “不過看孟醫生臉色,似乎有點蒼白。”張偉有些奇怪的問了一句,孟陽臉色看起來似乎有一點不健康的蒼白。

  孟陽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呵,最近遇到一些事情,有點焦頭爛額的,弄得生了一點病。

  這也是我這次來找張律師就是為了這件事情。”

  張偉聽到這話點了點頭:“如果有什么問題的話,盡管說,如果能幫忙的話,我一定幫。”

  畢竟自己上一次還欠了這位的人情,人情債還是要還的。

  “是這樣的,對了,這是對方的起訴書。”

  孟陽開始講起來自己最近遇到了一點事情,就如同張偉之前猜測的一樣,能讓這位副院長煩心的,自己又能幫上忙的,恐怕就是醫患糾紛了。

  醫院這種壓抑的地方,每天有人不斷的離開,死神可不會在意你的金錢權利年齡,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一律平等的。

  但是這種離開有時候也會帶來各種不斷的麻煩,這種事情一般人很難接受。

  就比如說這一次發生的事情。

  按照對方起訴書上面所寫的情況,病人羅爾爾,女,今年十六歲,今年五月二十日因患外感和支氣管哮喘病住孟陽所在的醫院治療。

  當天晚上,由拉窗簾落下塵土引起哮喘發作,值班的孫立恩醫生給皮下注射腎上腺素05毫克,口服氨茶鹼1片,必嗽平2片,舒喘靈1片,很快緩解了情況,哮喘停止,安然入睡。

  二十一日,二十二日病人表現的兩天正常,沒有打針吃藥,中午還外出出買東西。

  二十三日晨因病房打掃衛生,又引起哮喘,孫醫生又給皮下注射腎上腺上素05毫升,又給氟美松10毫克,口服氨茶鹼等藥物后緩解,哮喘停止發作。

  當日中午還病人自己回家吃飯,二十五,二十六兩天正常,還曾騎自行車去洗澡。

  二十七日上午病人自述“有點憋氣”,病人的母親去值班室找到值班大夫孫立恩,但其未作任何檢查,給注射了腎上腺素05毫克~10毫克。

  過一會兒,孫醫生問病人:“還憋氣嗎”

  病人回答說:“不憋氣了。”

  稍后病人又鬧心慌,當時其母摸脈搏跳動是每分鐘16次,病人母親根據以往在其他醫院救治的經驗,立即要求孫醫生給打解救藥,要求打激素。

  可是病人母親曾兩次找孫醫生,孫醫生對此均不予理睬,約在七時二十五分孫醫生叫護士又打腎上腺素。

  這一下病人母親立刻就急了,立即阻止不讓他們打。

  并且和孫立恩大夫吵起來了。

  孫醫生說:“我是醫生,還是你是醫生”

  其母說:“相隔時間太近了,還不到十分鐘就打第二針腎上腺素,這和一起打有什么區別”

  當時病人也不讓打針,孫醫生說:“住我們醫院,就要我們負責,你們要服從治療!”

  這時護士問:“打不打”

  孫醫生說:“打!”

  又是05毫克。

  病人母親發瘋似地喊:“這針可是你讓打的,出了一切后果由你負責。”

  孫醫生說:“由我負責”。

  但是懼怕使病人母親聯想起三年前孩子在家里發病的時候,打了兩次腺素差點喪命。

  由于發現得早,及時給病人打了氟美松10毫克才緩解,急送醫院搶救才脫險。

  所以,病人母親這次強烈要求大夫給病人打氟美松。

  但孫立恩醫生說:“醫院沒有這種藥。”

  病人母親追問:“平時門診還有,為什么今天就沒有了”

  按照上面的說法,后面病人母親為了救病人,跑步回家,取回六支氟美松,交給了孫醫師。

  等她放下藥轉身去病房一看,壞了,孩子的臉都青了。

  于是立刻大喊:“不好了!”

  這時孫醫生才過來,病人母親請求給病人打激素。

  按照病人母親的說法,主治大夫為了維護他個人的“醫道尊嚴”,拿來的氟美松也不給打。

  也不量血壓,不測心率,不做心電圖,卻一意孤行,再次打了緊上腺素05毫克,又在不到五分鐘的時間里再次注射腎上腺素10毫克。

  當時病人還能講話,她說:“打吧,打死我饒不了你!”

  這第四針腎上腺素打進去不一會兒,病人就突然向后一躺,兩眼一翻,兩腿一伸,手和腳全青了。

  病人母親抱著一線的希望,苦苦怏求孫醫生給搶救,孫醫生最后才說:“打5毫克氟美松。”

  其它醫務人員把病人母親叫出病房,然后又給孩子打了強行針,進行人工呼吸,可是已經晚了,孩子已經死了。

  后面再進行搶救,也沒有搶救回來。

  按照病人母親的說法,她女兒死亡的過程,都是她親眼所見,讓她悲痛萬分。

  并且她認為事故發生以后該醫院不顧事實真相,不追查被告人的責任,不上報,反而走后門,拉關系,千方百計推卸責任。

  要求法院重事實,重調查研究,為其女兒伸張正義,對該醫院孫立恩醫生草菅人命的犯罪行為給予嚴肅處理,并賠償其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不過張偉在上面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起草這個上訴書的律師叫白肅,感覺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熟悉。

  不過這個上訴書寫的倒是挺好,形象生動的寫出了一個可憐的母親和她的病人女兒,一個沒有醫德,只會維護自己尊嚴不聽病人以往經驗的醫生。

  不過真相到底是什么樣子,可不是只能看他們一邊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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