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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零二十章 森哥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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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鸞聽了清舒一通話,也覺得萬翰采肯定會選杜氏,只是這樣一來就太便宜了這對狗男女了。

  清舒說道:“不用生氣。只要森哥兒不在他們手中,以后再對付他們就沒有顧慮了。”

  林承志問道:“清舒,萬一官府不受理或者不認真辦怎么辦?”

  清舒早想到了這點,淡淡地說道:“放心,縣令會認真辦理此案的。三叔,你年歲大了受不得累還是讓樂文去報官吧!”

  “為何讓樂文去?”

  清舒說道:“一來樂文是舉人,縣令與萬家會有所顧忌,二來當年也是他去官府告萬翰采謀害如蝶的。”

  “好,我讓樂文去。”

  等林承志走后,青鸞有些擔心地問道:“二姐,這樣做外人會不會覺得我們仗勢欺人。”

  “我雖然讓樂文拿著我的名帖去報案,但又沒出面更沒干涉縣令辦案,這算什么仗勢欺人。”

  看森哥兒的模樣以及身上的淤青再有大夫的證詞,杜氏虐待的罪名是跑不掉的。

  說完這話,清舒看向青鸞道:“森哥兒雖不是我們嫡親的外甥,但好歹也要叫我們一聲姨母,能幫還是要幫一把。再者外婆經常念叨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么做也算是在積福德了。”

  青鸞也是做母親的人也心疼森哥兒的遭遇,不過她有些擔心地說道:“二姐,樂瑋哥已經收養了圓姐兒且他們又有兩個兒子,再讓樂瑋哥收養森哥兒嫂子能答應嗎?”

  清舒笑著說道:“你覺得她不會答應?”

  “我覺得夠嗆。”

  清舒想了瞎說道:“陸氏是個聰明人,只要森哥兒像圓姐兒那樣乖巧聽話她會留下森哥兒的。”

  “姐,若是嫂子不同意你會將森哥兒接回家中養嗎?”

  清舒搖頭道:“若是陸氏不同意將森哥兒養在家中,那就給孩子找戶好人家。有爹娘的疼愛比留在三房強,不過三叔跟三嬸肯定不會同意。”

  主要是以三房現在的收入多養一個孩子完全沒問題,而且早點鋪主要靠張巧娘,她有很大的話語權。

  只是清舒的話,也讓她覺得森哥兒確實不宜記在樂瑋名下。

  青鸞也不再說了。

  樂文帶著森哥兒去報官,得了清舒的名帖縣令立即受理了這個案子,并且傳召了給森哥兒治病的大夫以及照顧森哥兒的那婆子。

  大夫到了衙門,在堂上當庭說森哥兒發燒是額頭的傷引起的,

  那婆子開始說森哥兒身上的傷都是自己摔的,然后又改口說是森哥兒太頑劣不聽話她才動的手。縣令也不跟她廢話,直接讓衙差打了她二十大板。

  二十大板下去她就老實交代了,說是得了杜氏的授意故意打森哥兒。原因也很簡單,森哥兒的身份讓她如鯁在喉想要除之而后快。

  得了這婆子的招供,縣令就傳召杜氏到衙門問話。卻不想杜氏叫嚷著肚子疼,然后以動了胎氣臥床休息不去衙門。

  杜氏懷著身孕,捕快怕鬧出人命來也不敢用強硬手段。

  杜家再太豐縣也是有一定勢力縣令不想太過得罪他們,就問了樂文有什么要求。

  太陽快落山的時候,林承志帶著樂文過來了:“清舒,萬翰采答應將森哥兒交給我們,只是森哥兒不能改姓。”

  “你們的意思呢?”

  林承志是想答應,但樂文不愿意:“二姐,我們不能就這樣輕易地方過萬翰采以及那毒婦。二姐,這次我們一定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清舒說道:“萬翰采不管后宅可以推得一干二凈,杜氏也能將此事推到心腹上,既如此還不如趁勢答應。”

  既然已經翻臉肯定得讓森哥兒改姓了,不然以后還是牽扯不清。不過,她故意這般說是想看看樂文怎么說。

  “不行,不僅森哥兒要改姓,還得讓那毒婦受到懲罰。”

  清舒搖搖頭說道:“想讓他們付出代價有的是辦法,現在不宜硬碰硬。萬家在太豐縣根基很深,杜家在府城也有人脈,要是將杜氏逼得坐牢落胎結下死仇后患無窮。”

  要不就不動手,要動手就讓他們再沒有翻身的可能。很明顯現在不能將萬家與杜氏徹底扳倒,那還不如退一步。

  樂文沉默了下說道:“不繼續追究下去可以,但森哥兒必須改姓,不然等森哥兒長大他們肯定會來認森哥兒的。”

  若是他們辛辛苦苦將孩子養大成人,然后萬家跑來將孩子帶回去,到時候還不得嘔死啊!

  清舒看向林承志:“三叔,你的意思呢?”

  “爹……”

  “那就改吧!”

  清舒問道:“三叔,若是讓森哥兒改姓,你準備將孩子放在誰名下?”

  林承志嘆了一口氣道:“放在樂瑋名下了。”

  看著他這個模樣,樂文說道:“爹,你若是擔心大嫂不高興那就將森哥兒記在我名下。”

  林承志罵道:“你胡說八道什么?你還沒娶妻,要將森哥兒記在你名下到時候還怎么說親。”

  別人知道他膝下已有子嗣,哪怕只是養子對說親也有妨礙。

  清舒也道:“圓姐兒已經放在了樂瑋名下,再讓森哥兒記在他名下確實不大妥當。”

  樂文立即說道:“爹,你看二姐也支持將森哥兒記在我名下。”

  “不行,這事絕對不行。”

  清舒哭笑不得,說道:“我的意思是將森哥兒記在樂書名下。”

  樂文想也不想就搖頭說道:“二哥不會同意的,二嫂更不可能答應。”

  清舒雖然只見了尤氏兩次,但卻清楚這女人好財:“你們與他們說孩子只是記在他們名下不用他們養,另外還會補償他們一些銀兩。”

  樂文搖頭道:“不行,不能給銀子。二姐,給了銀子那女人以后就更有由頭找我們要錢了。”

  “二叔,你的意思呢?”

  林承志的意思跟樂文一樣,不能給錢:“舅舅收養外甥還給錢沒這種說法。清舒,還是將森哥兒記在樂瑋名下妥當。”

  大兒媳要是生氣,到時候好好給她賠罪相信能理解的。

  清舒搖搖頭說道:“二叔,我讓森哥兒記在樂書名下自有我的道理,你若是信我就照著我說的做。”

  父子兩人互相對望了一眼,然后林承志點頭道:“好,就讓森哥兒記在樂書名下,我回去就跟樂書跟尤氏說這件事。”

  不用出力只擔個虛名還能好處費,就尤氏那無利不起早的性子肯定答應。只是雖同意了,但林承志心里還是不得勁。

  清舒又說道:“必須讓萬翰采出具過繼的文書,這樣以后他們就算反悔也無用。”

  林承志也覺得這樣好,有了過繼的文書除非森哥兒自己要回萬家,不然萬家是要不回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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