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舒抱著孩子,看著睡得滿頭大汗的周修平,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噩夢,眉頭擰得緊緊的,渾身肌肉也非常緊張和緊繃。
周修平是什么無惡不作的人嗎,顯然不是,也是因為這個,委托者才沒有跟他離婚,有時候嘴上鬧著說離婚,那都是為了逞一時之快。
傷害自己也傷害對方。
一覺睡醒的周修平并沒有覺得輕松,反而更累了,起床的時候,甚至連手腳都沒有力氣抬起來。
心累,身體更累。
但還是早早收拾好了要去公司上班,最重要的是要看到那個小職員辭職,離開公司。
買了早餐放在桌上,周修平說了一句我去上班了就走了。
寧舒給孩子量體溫,溫度已經下去了,以后可不能帶著孩子半夜三更出去,現在抵抗力比較弱。
寧舒:唉……
我為什么這么熟練啊??!!!
周修平早早到了公司,發現來得更早的人是那個小職員,周修平找了一個借口把她叫到了辦公室,詢問她什么時候離職。
小職員姚琳說道:“抱歉了,我想我不能離開這個公司。”
周修平頓時揉了揉太陽穴,感覺腦子似乎要炸掉了一般,低沉帶著憤怒問道:“為什么,你昨天晚上可是答應我了。”
“你覺得以我們現在的關系,似乎天天見面嗎?”
姚琳小聲說道:“這有什么,這件事沒有人知道,我昨天上仔細想過了,我好不容易熟悉了這個公司,重新換一個公司,需要磨合期。”
在派出所的時候嚇壞了,第一反應就是想要辭職離開這個公司,可是回家了,仔細想想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雖然有可能被人發現,但是在公司里有這么一個上司照顧自己,可以算得上是有把柄握在自己的手上,總歸是要對自己照顧一些。
去新的公司可不會有這種事情,所以姚琳覺得留在公司里,利大于弊的。
數了數昨天晚上周修平給的一沓子錢,就有五千塊呢。
周修平直勾勾盯著姚琳,眼中黑沉沉的,猶如低垂的烏云,帶著風雨欲來的壓迫感。
姚琳有些被嚇到了,“你這樣看著我干什么,我只想在熟悉的公司,并沒有要敲詐勒索你的意思,再說了,我也是要臉要名聲的人。”
周修平揮了揮手,直接讓姚琳滾出去,他現在腦子一片混沌,昨天晚上喝酒的后遺癥。
姚琳不離開公司,這件事隨時都有暴露的危險,周修平沒想過,自己這一輩子順風順水,靠上名牌大學,進入了大公司,奮斗到了現在。
結果人到三十多歲,卻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姚琳不辭職離開公司,那么他離開嗎?
他離開的代價就太大了,好不容易奮斗成了這樣,換一個地方重新開始,周修平著實不甘。
進退維谷,無法抉擇。
可一旦跟姚琳妥協,無論是給錢還是給予工作中的照顧,就會被姚琳扼住了短處,也是非常痛苦的事情。
面對姚琳,只要擺出強勢的態度來,并不畏懼這件是曝光。
不過對方只是一個小職員,付出的代價很小,而自己呢,是否能夠承受這樣的代價。
周修平太痛苦,無法辭職又無法跟姚琳在一個公司。
提心吊膽的,日子簡直沒法過了。
寧舒發現周修平最近跟鬼魅一樣,人一下瘦了很多,眼圈黑黑的,以前還算是意氣風華的男人,勉勉強強算得上社會精英的男人,頹廢無比。
渾身上下都散發喪氣息,就這么難受嗎?
有時候回家都是帶著滿身的酒氣,一問起來,說是公司有同事請吃飯,多喝了兩杯。
周修平試探性地朝寧舒問道:“婷婷,如果我做了什么對不起你的事情,你會這么對我?”
寧舒:“你做了嗎?”
周修平否認:“當然沒有,我怎么會做對不起你的事情,就算做了,也是迫不得已,也是有苦衷的。”
寧舒:“哦,那不就得了。”
周修平:“你會離開我嗎?”
寧舒:“看情況。”肯定會!
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孩子以后會走路會讀書,能夠自由活動了,萬一趙巧紅賊心不死,哄騙孩子把孩子給扔掉呢。
委托者也不可能把孩子像小時候一樣掛在身上,人總有疏忽的時候。
為了杜絕這種情況,那么就要跟趙巧紅徹底劃清界限。
周修平算不上壞人,貌似還是一個好人,沒有不良嗜好,也能養家糊口,長得也能拿出手,算起來是個優質男人。
可是沒辦法,他跟的母親是沒辦法分割的,親情血脈在,而周修平對趙巧紅也有撫養的責任。
如同委托者最在意的是失去的孩子,趙巧紅最在意的周修平這個兒子,矛盾不可調和,沒辦法共存。
除非這個孩子是個男孩,只要是個男孩,一切的困擾和矛盾都不復存在,甚至不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有點可笑,對于委托者來說,就很可悲了。
周修平決定從公司辭職了,回來跟寧舒商量,“我想換一家公司發展。”
寧舒反問:“為什么這個時候辭職,我沒有上班要照顧孩子,家里吃穿用度都是要花錢的,你找工作空檔期沒有一分錢的收入。”
“發生了什么事情,讓你舍得辭職?”難道還是因為嫖.娼的事情?
面對寧舒的質問,周修平無力反駁,說不出一定要辭職的理由,可是在公司里上班,他感覺非常痛苦。
尤其是看到小職員在自己的面前晃悠,如魚得水的樣子,有時候了她有什么做不了的工作,就跑過來請教他。
雖然說是請教,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大約就是想偷個懶,他無法,只能安排給其他人。
一次兩次就算了,可次數多了,別人也不會滿意,也會有一些流言蜚語出來。
人一旦追根究底,他跟姚琳那點事情指不定就被人給知道了。
而姚琳似乎有點上癮了,偷懶是會上癮的,她在利用這件事,利用他在公司里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