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什么大牌的護膚品,擦了擦其實沒什么效果,保養不是一時三會就能其效果,不是十天半個月就能改頭換面的。
要慢慢改變,慢慢保養,日積月累說不定有用。
當然首先就是停止這種自殘行為,雖然不會危及生命,但還是對身體不好。
其實那些比較出名的美白丸也是吃過的,至于有什么副作用,也不知道。
美白針也打過,不過美白針的效果只能持續一段時間,而且有點傷肝。
總之,美麗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要么狠心在身上動刀子,要么極端地自律減肥,日復一日的。
寧舒走進洗手間里,看著鏡子里的臉,有點方,而且還是丹鳳眼,丹鳳眼還好聽,但其實就是小眼睛,單眼皮。
這樣的臉型帶著男子氣,給人的感覺就是虎背熊腰的。
著實算不上什么好看漂亮,就算是打扮,也改變不了多少。
要么動手術。
美麗的外表能給人強大的自信,人對人第一印象就是臉,然后身材。
至于內涵這種鬼東西,得有美麗的外表支撐,才有讓人繼續挖掘的沖動。
美麗的外表決定要不要繼續深入了解,然后談吐氣質內涵是否決定否決一個人的外貌。
寧舒吐了一口氣,開始洗漱了,梳頭的時候,摸著稀疏的頭發,往上一抹,一看發際線,整個人都不好了。
哎呀,頭發少,骨骼大,著實不算是美女啊。
頭發多珍貴呀,千萬別掉一根。
寧舒小心翼翼地梳頭,頭發還油膩,怎么辦呢,只有洗頭。
不過一洗頭,頭發就大把掉,即便這不是寧舒自己的頭發,但也心疼得有點想哭。
我的頭發呀,我不能禿,不能禿。
這具身體怕是內分泌失調吧,才會這樣吧。
所以好好調理身體才是根本的。
洗頭的時候,寧舒輕輕按摩頭皮,輕輕地,不敢用指甲抓頭皮,生怕頭皮受到刺激,然后頭大叮的一聲就從頭上掉下來了。
吹頭發的時候,都不敢吹頭皮,慢慢吹著發梢。
扎馬尾的時候,盡量扎得蓬松一點,不能緊緊地扎著,一來讓頭皮緊張,二來會顯得臉更方了。
就委托者這個體形和氣質,肯定不能夠走其他女孩子性感嫵媚,或者是可愛風格。
穿上可愛的衣服簡直不倫不類的,所以就要穿那種簡潔大氣的衣服。
不能穿那種亮閃閃,有珠子和蕾絲之類的衣服。
想想一個個人高馬大的女孩子,穿上這樣的衣服,有多怪異和違和。
穿衣服要穿適合自己風格的,但要找到適合自己的,又挺不容易的。
氣質是關鍵啊。
如果能培養出獨特的氣質也是不錯的。
寧舒捏了捏腿上胳膊上的肉,是不是又要開始減肥了?
減肥真痛苦。
寧舒往臉上抹了防曬霜,防曬霜是一年四季必備的,抗衰老從防曬防糖開始,糖吃多了,容易糖氧化使人蒼老。
少吃糖和甜品,還要少吃冷飲之類的。
那是不是開始了養老生活?
哎喲我去。
好吧,美麗不是一天成就的。
寧舒換了衣服,順便揣了兩個姨媽巾在兜里,去上課之前還墊了一張,這樣就不會漏在褲子上了。
丹青:“委托者跟胡明旭是這么認識的,難道你不想認識胡明旭嗎?”
寧舒翻白眼,“姨媽糊褲子上是很光榮的事情么,尷尬不尷尬?”
反正她挺尷尬的。
丹青:“你這是消極怠工,這種方法雖然尷尬,但會因此認識,而且還能去還衣服,一來二去的。”
寧舒呵了一聲,“是榮靜白因此認識了胡明旭,而不明旭根本就不認識她好不,都不記得。”
再說了,現在這樣的形象一點都不適合認識胡明旭。
還是讓自己更好的時候再說吧。
還有,寧舒是真的在消極怠工。
實在不知道這個任務從哪里下手,從根源上來說,是因為榮靜白不夠漂亮,不夠自信,才要獻出靈魂之力,只求能夠跟胡明旭在一起。
在委托者的心中,胡明旭大概只會喜歡美女,因為交往的女朋友都是美女。
委托者喜歡胡明旭,是因為胡明旭什么都好,長得好看,家庭條件也給他涂上了一層魅力。
一白遮三丑,一高遮五丑,一富遮百丑。
而且胡明旭心底還好,雖然這件事對于他來說,就是一件順手的時候,可對于委托者來說,就是免除了尷尬。
寧舒到了教室,隨便找了一個位置坐下來,這節是毛概課,等到下課時候,委托者就會頂著臟了的褲子到處溜達,在走廊遇到了胡明旭。
胡明旭就把衣服給了榮靜白。
榮靜白才開始了解胡明旭,上學校論壇,了解胡明旭,越是了解他,就越是喜歡,越是喜歡就越不可自拔,越不可自拔就越愛。
循環循環再循環。
上完了毛概課,寧舒就感覺下面有暖流流過,暗自慶幸,幸好之前墊了一張,不然就臟了褲子。
既然劇情是這樣,寧舒看到一個高高瘦瘦,帥氣陽光的男孩和自己擦身而過,那男孩又回頭看了一眼寧舒。
表情有點莫名其妙,大概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回頭看一眼。
寧舒知道他在看什么,他就是瞥一眼,瞥到了委托者的褲子臟了,只是寧舒墊了東西,自然不可能臟的。
然后胡明旭腳步極快地消失在了拐角處。
丹青的身影出現在寧舒的腦海中,“盤他呀,早點完成任務早點走,如果你事先告訴我,我也不會給你弄這樣的任務。”
“其實這種任務比較比較簡單,而且感情這種事情,來得快去得也快,即便是以后兩人分手了,你的任務也完成了。”
“至于以后的事情,誰說得準呢,喜新厭舊是人之本性。”
寧舒嘖了一聲,“這不是騙人么?”
丹青聲音不贊同,“非也,恐怕連委托者自己都不敢保證個這輩子是不是就只愛胡明旭呢。”
寧舒聳了聳肩膀,也也太不確定了。
委托者真的對胡明旭實在太過于癡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