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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七章 巫妖之戰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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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鋒與“老爹”的那場打戲,確實血腥了些,但好在還是很“合理”的殘血反殺了。

  華資工廠里的人乘車隊趕往港口,發現前方是交戰區,根本就沒有沖過的可能,立時無比絕望。

  之后冷鋒從何建國手中拿過國旗,穿在胳膊上高高舉著,余下的人都把手中的槍扔掉。

  反叛軍的人遠遠瞧見,哪敢打中國人,立刻命令停火,讓車隊順利通過,到達港口駐地。

  話說舉紅旗通過交戰區這一幕相當震撼,正式公映時,不知感染了多少人。

  至于片尾彩蛋對《戰狼3》的預告,就非常有好萊塢大片的范了!

  能做到這點,是因為吳靖心里早就有《戰狼》三部曲的劇本,一個很宏大也很完整的故事。

  只是題材敏感,原定《戰狼2》劇本中的故事沒法拍,觀眾看到的《戰狼2》,其實講的是他心中《戰狼3》的故事。

  卻說正片結束,場內嘉賓大多心情復雜,尤其是一些喜歡投機取巧,拍攝流量電影的老板,對于《戰狼2》這種實打實的硬核電影,內心是有些抗拒的。

  畢竟這類片子都不用去拍,光想想就知道很費勁。哪有找流量明星拍些綜藝、愛情、喜劇電影來的爽快,如果今后市場上都是《戰狼》類型的電影大行其道,他們得多吃多少辛苦才能賺到錢?

  所以《戰狼2》在另一時空不得“圈內”人心,各種被拒是有一定原因的,無論是老板還多數演員,都不喜歡這類片子。吃著火鍋唱著歌,輕輕松松就把錢賺了,誰愿意去非洲那種地兒,冒著生命危險拍一部片酬不高的戲啊!

  首映結束后的晚宴,嘉賓們走了一小半,當然也可能是檔期真的忙。陸麟對此也不在意,畢竟觀眾喜歡和滿意,并自發的宣傳,才是這部電影最成功的。

  翌日,各大媒體紛紛出爐有關《戰狼2》首映的新聞,“史上最強首映”、“堪比電影節的嘉賓”陣容被反復提及。

  內容這塊“劇情燃爆”、“打戲精彩”只能算中規中矩的評價。

  因為首映人數有限,目前觀眾們的話語權還不算強。影片的口碑,暫時較易受影評人和媒體影響,多數人還想象不到這部電影所能創造的票房神話。

  影片宣傳活動繼續,但陸麟卻無法跟吳靖一起,因為《巫妖之戰》真的出事了。

  美國方面,華納公司通知龍麟影業,公映22天歷經三個周末,北美市場累計票房達5.2億美元的《巫妖之戰》被人告了。

  一位白人母親聲稱她14歲的女兒在看過《巫妖之戰》后受到巨大的驚嚇,精神非常不好,而對影片的PG13級表示懷疑。

  認為這應該是一部R級或NC17級的影片,而向“美國電影協會”投訴,并呼吁讓影片下線,且到州立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出品方龍麟影業和代理商華納公司。

  事情被媒體曝出后,立刻獲得許多民眾的贊同,他們走上街頭游行示威。媒體方面也是大肆報道,推波助瀾。

  “應該那五家中的一個或幾個搞鬼,也有可能是華爾街那邊的人做的,畢竟這片子的票房太高了,不僅拿下暑期檔冠軍,還奔年冠去了,這不少上流社會的人不滿!”洛杉磯的機場,前來迎接的老朋友福克斯第一時間說道。

  “上流社會,呵呵!”陸麟倒沒太多想法,他之前一直覺得北美市場沒這么好拿下,心中一直覺得不定哪天就出點什么事。如今真的出事,心里反倒踏實一些,原來就這點招數啊!

  但想想也是,老美還就喜歡這類招數。喝咖啡被燙傷,能索賠十億八億。吸煙得肺癌,可以去告煙廠。覺得觀影的時候受到驚嚇,想要告片商和發行商,也算是合乎邏輯的。

  “具體什么情況?”上車之后,陸麟問了句,這次美國之行,他只帶了助理高雯和公司法務部的一名律師,主要是先了解下情況,決定應對策略。

  “這事沒有先例,律師團建議庭外和解。另外美國電影協會向我們和各大院線發出通知,要對影片暫時下映,進行重新分級審查。

  “暫時下映?”陸麟呵呵冷笑,電影這東西,講的就是一個趁熱打鐵,時間不用太多,暫時下映一周,就足以涼的透透的。

  再者北美電影分級這塊,分為G級,大眾級;PG級,副導級;PG13級,特別輔導級,建議13歲后兒童觀看;R級,限制級,建議17歲以上觀看;NC17級,17歲以下(包括17歲)禁止觀看。

  多數的好萊塢大片獲得的都是PG13級,包括《阿凡達》、《泰坦尼克號》、《變形金剛》、《暮光之城》、《速度與激情》、《復仇者聯盟》等電影系列。

  而一旦落入R級,票房這塊就不用想了,最高的瑞安·雷諾茲主演的《死侍》,全球7.8億美元。

  不過,按照美國現行法律,沒有任何人強迫制片人將電影送交至美國電影協會進行等級評定,也就是說分級制度不是強制性的,而是自愿的。

  但因為影片必須取得級數,才允許在該傳媒上做,否則會受到其它商或民眾團體的抗議,跟強制執行也沒啥區別。

  至于美國電影協會委員會的主要成員,由美國最大的七家電影和電視傳媒巨頭的主席和總裁共同擔任,包括迪士尼公司、索尼聲像、米高梅電影制片公司、派拉蒙公司、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環球影像和華納兄弟。

  “貴公司總裁怎么說?”陸麟呵呵問了句。

  華納是美國電影協會成員之一,但想來也不會為了一部電影的發行收益,與其他幾家鬧翻。

  再者,《巫妖之戰》公映二十多天,后續漲幅也就一個億左右,分到華納手中代理發行收益就更少了,已經是人間不值得。

  “老總裁沒直接說,但董事會那邊開會討論過,建議庭外和解,這邊打官司太貴,得不償失!”

  陸麟再次冷笑,“說白了,就是有人不想看到一部華語電影那北美年冠吧?”

  福克斯忙道:“陸,你情緒別太激動,這邊是法治社會,一切的都是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進行的。”

  “法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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