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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節: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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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晚了幾個小時,很抱歉,因為筆記本燒了,所有資料和稿子全部死亡……我會盡快解決這件事,不會影響每日更新的)

  閃光燈亂閃了半天才終于停了下來,沈歡穩坐在臺上,臺下眾人竊竊私語不斷。

  “他就是轉音哥?”

  “怎么會是他?!”

  “這家伙不是個演員嗎?”

  “雄哥,這誰啊?我怎么覺得有點眼熟?”

  “沈歡啊,李尚頤的前夫!去年的時候他的事鬧得還挺大的,接著就再也沒了消息,還以為他退出娛樂圈了呢,沒想到竟然又出來了。”

  “呵呵,還以為這個轉音哥鐵鐵的前途無量了,沒想到竟然是他,這下難說了。”

  “這趟還真沒白來!”

  “有點意思。”

  有腦子轉得比較快的,則是即不看臺上的沈歡,也不加入到周圍人的議論中去,而是偷偷摸摸地彎下了腰,掏出手機來放在耳邊,用手捂著,悄悄地打了一個電話出去,偷偷摸摸的樣子像是地下黨在接頭一樣,聲音也不敢放開來,壓得非常低:“喂,小蒙啊,你幫我查查李尚頤現在在哪兒呢,趕緊的,急事!……什么,在張家界拍戲?你聽著,你趕緊買最近的機票,趕緊飛過去!……機票錢找老袁,你就說轉音哥就是沈歡,他就知道了……對,對,對……”

  還有人同樣是偷偷摸摸地在打電話,對象卻不是工作上的同事,“喂,凌少?我老黃啊,我這邊有個第一手猛料啊!……最近炒的沸沸揚揚的那個轉音哥你知道吧?……你猜他是誰?跟你們老板有關……是沈歡!……我估摸著估計馬上就會有記者去了,你們早作準備吧……多謝凌少……”

  臺下眾人雖然都坐在各自的座位上,但隱然間就是一片兵荒馬亂的模樣。

  “咳咳。”

  沈歡看著眼前的景象,輕咳一聲,伸出手去拍了拍面前的麥克風,試了試音,發出“噗噗”的一聲悶響。

  臺上的麥克風是會議麥克風,一個四四方方的底座連著一根長脖子、頂上有一個收音器的那種。

  這種麥克風底盤牢固,按理來說不容易摔倒,但是沈歡可能天生神力力能扛鼎,只是輕輕的一拍就把他自己的麥克風給拍倒了,傾倒的過程中還順便把旁邊施然的麥克風也跟著一起給撞到了,兩個收音器砸在一起,廳內四周的喇叭中瞬間就傳出了尖銳的嘯叫聲來,刺耳無比。

  廳內眾人瞬間就安靜了下來,因為耳朵受到折磨無一例外都是皺著眉頭,許多人還下意識地張開了嘴以減輕巨大噪音對他們耳膜的沖擊,同時所有人都向臺上看去。

  沈歡手忙腳亂地把兩個麥克風弄好,重新擺正,嘯叫聲也不見了。

  “不好意思。”

  沈歡身體微微前傾,把嘴湊在麥克風前,對自己給大家造成的短暫痛苦真誠地道了一個歉,然后話語不停,直接就進入了今天的主題:“歡迎各位媒體朋友的到來,大家都知道,今天發布會的主要內容就是宣布‘轉音哥’這個藝名下的自然人身份,那么我們廢話不多說,直接就進入主題吧。”

  “我是沈歡,相信在場的朋友很多都認識我,我在這里鄭重宣布,本人沈歡,為‘轉音哥’藝名的唯一事實擁有者,為紅塵客棧專輯的制作人、歌手、詞曲、編曲作者。如有他人冒充,本人不放棄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本來已經安靜下來的臺下,又響起了竊竊私語聲。

  雖然沈歡確實走了進來,雖然沈歡確實坐到了標牌為“轉音哥”的座位上,雖然榮聲唱片的負責人對于沈歡的所有行為都沒有發表任何異議、默認了,但是終究還是要等到沈歡親口說出來,這件事才能夠真正的蓋棺定論。

  最近炒的沸沸揚揚的這個轉音哥本身就已經具有極大的話題性,再加上沈歡這個有故事的家伙,兩者碰撞在一起,這個新聞就更加爆炸了!

  明天的頭條妥妥的就是這條新聞了,已經定死,現在剩下的,就是挖掘出其中更多的新聞和細節來了。

  媒體朋友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進入提問環節了。

  眼看著沈歡終于把轉音哥的事說完,已經摩拳擦掌了半天的記者們就要紛紛踴躍提問,卻沒想到沈歡話鋒一轉,繼續說了下去,竟然還沒有結束!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除了‘轉音哥’的身份問題,還有兩件事要進行宣布,第一件事,就是我將以誣告陷害罪向李立剛先生發起訴訟。”

  臺下眾人盡皆懵逼。

  這發布會不就是宣布轉音哥身份的嗎?這怎么又突然打起官司來了?還有,這個李立剛是誰?娛樂圈中好像沒有聽到過這號人物啊。

  只有一些記憶力比較好的人,隱隱然覺得這個名字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聽過一樣,但真要想一時之間也是想不起來。

  沈歡看出了他們的疑惑,非常貼心地為他們進行了解答:“在去年,李立剛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聲稱我性侵他的兒子李志明……”

  眾人這才恍然。

  原來是**事件的當事人啊,難怪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呢。

  “……經過半年多的審判,最終建鄴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定本人犯罪事實不成立,這是判決書。”

  沈歡舉起桌子上的一份文件進行展示,閃光燈又開始密集地閃了起來,臺下眾人伸長了脖子向上面看來。

  “坐在各自的座位上,會場工作人員會為大家發放該判決書的復印件。”

  “李立剛先生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本人名譽,對本人的精神和經濟造成了巨大損失,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因此我將對李立剛先生發起訴訟,這是我要說的第一件事。第二件,則是我要澄清,我并沒有吸毒行為。”

  “當初的造謠者嚴松已經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經法庭判決,他在南方城市報上進行了公開道歉,這是判決書和當初嚴松進行公開道歉的報紙。”

  沈歡又舉起了兩份材料進行展示,閃光燈又是一陣亂閃。

  “這些復印件也會發送到各位的手中。”

  現場的工作人員開始發放起了他們早就準備好的材料,會議廳內的喧嘩聲則是越來越大,眾人紛紛看起了手中的材料來。

  沈歡坐在臺上,說到這里后終于暫時歇息了一下,默默地看著臺下。

  “沈歡”的傾家蕩產雖然沒能扳回自己在大眾心中的形象,但也并不是沒有任何意義,至少在法律程序上,是做出了一些成果的,只是這些東西在他的手中所能起到的效果實在不大。

  就拿吸毒的那件事來說吧,他雖然打贏了官司,嚴松也按照判決在南方城市報上進行了公開道歉,但是報道刊登的時間“恰逢”一線演員戴然和他曾經的老師決裂撕逼,媒體上鋪天蓋地全是相關報道,所以這篇公開道歉并沒有引起任何反響,在大眾的心目中,沈歡還是一個癮君子。

  在法庭判決下公開登報的都這種下場,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也就難怪“沈歡”當初會絕望到去自殺。

  但是現在不同了。

  沈歡成了現今最大的熱點,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身上,全國媒體齊聚一堂,這讓他終于有了廣泛發聲的機會和資本,就和另一個世界的潘某明情況有些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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