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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珠寶鑒賞家”馬庫斯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搬個魔獸到異界

  (關于更新:上架前兩更,這個是編輯要求的,不能多更,一個是字數不能太多,一個是容易打亂編輯安排推薦。看過我上一本的朋友都知道,我上架后基本上都是四更的,所以更新問題大家用不著擔心,游戲頻道比我更新勤快的,真沒幾個。)

  魚人打撈隊也回來了一次,帶上來不少東西。

  滿是淤泥和水草的垃圾,堆成了小堆。

  蘭斯洛特皺了皺眉,招招手,讓閃金鎮步兵幫忙。

  他有潔癖,身體上的,還有精神上的。

  所以他每天都要換衣服,比高文還勤快。

  所以雖然出身貴族,雖然號稱“騎士之花”,雖然喜歡他的女人,能繞主城一周,但和他有關系的女人,只有兩個。

  雖然這兩個女人的身份,都太特殊。

  兩個閃金鎮步兵把垃圾堆翻開,分揀,找出有價值的。

  大部分都沒價值。

  魚人獵潮者智商有限,而且魚人認為的“有用”,和人類不一樣,所以撈上來的東西,有很多爛樹枝、形狀特別的石頭、亂七八糟的工藝品,完全沒用。

  當然也有一些有用的,比如銹蝕的礦鋤、斷劍,還有護甲。

  這些鐵制品都不能用了,賣都賣不了幾個錢,所以高文讓閃金鎮步兵堆在一起,準備湊足了量,和其他東西一塊兒獻祭,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獲。

  然后,還有魚人的最愛:

  貝殼。

  貝殼沒什么用,但貝殼里,是有可能找到珍珠的。

  珍珠是女人的最愛,很多珠寶匠高價收購,做成成品后,以幾倍、甚至幾十倍的高價賣出去。

  技藝精湛的珠寶匠,一般只有在城鎮里才能找到,社會地位很高,月入幾百金幣,堪比混得不好的沒落貴族。

  珍珠的作用,不僅僅這些。

  這是一個魔法世界,蚌類也吸收了無處不在的各種能量,體內產生的貝殼,有時候也會帶著特殊的能量,經過了這些能量的改造,產生獨特的紋理,甚至奇異的符文,是天然的魔法物品。

  價格高昂。

  很多法師會很喜歡,尤其是煉金師。

  珍珠,是很常見的煉金材料。

  這方面,高文當然不懂,但蘭斯洛特跟著高文的母親很多年,耳濡墨染,也有些了解。

  閃金鎮步兵把所有貝殼剝開,找到了50多顆珍珠。

  “普通珍珠越大、越遠、越明亮越值錢,這個我不太懂,馬庫斯肯定懂。”蘭斯洛特從里面挑出來兩顆比較特別的珍珠,然后把其他珍珠遞給老管家馬庫斯。

  馬庫斯干笑。

  他是珠寶鑒賞方面的行家。

  逗女人開心,怎么能少得了珠寶?

  他過手的珠寶,沒有一千也有八百,大部分都是珍品。

  正規珠寶店里的珠寶匠,都不一定有他懂得多。

  “沒什么好東西,殿下。”

  馬庫斯掃了一眼,連摸都不用摸,就大體確定了這些珍珠的價值:“100個金幣吧,要是賣給城鎮里珠寶店的話。贖罪島能賣多少錢,我可不知道。”

  贖罪島情況特殊,有自己的價格體系,和外界不同。

  高文點頭。

  很不錯了。

  這還只是一次打撈。

  整個金沙河,不知道還有多少貝殼,多少珍珠。

  就算魚人只能打撈出來一半,也不少了,這是一筆很大的收入,能換來很多必需品。

  珍珠之所以價格高昂,就是因為魚人占領了海灘,漁民們打撈的難度增加了不少,還有生命危險,所以愿意冒死大佬的人不多,量少。

  高文現在有了魚人打撈隊,想要在這方面發一筆財,不是難事。

  “這兩顆珍珠,是魔法物品。”

  蘭斯洛特仔細觀察,然后說道:“高文,魔法物品的價格,沒有一個準確的恒定標準,因為量少……不過我去過有上千個法師的魔法城市,那種地方魔法物品很多,有大致的恒定標準。我估計,這兩顆珍珠應該值500枚金幣左右,畢竟不是太好。”

  高文點頭。

  魔法物品價格高昂,一般只在法師、煉金師,或者極少數貴族間流通,能賣多少錢,得看實際情況。

  500枚金幣的話,普通工匠一年,都不一定能賺這么多,珠寶匠也得辛苦一兩個月,很不錯了。

  “蘭斯洛特叔叔,距離一月一次的‘海皇號’靠岸,沒幾天了吧?”

  高文將兩顆魔法珍珠收起來,又將其他珍珠放到小侍女莉娜的手上,讓她負責分發給那幾位女牧師,還有精靈弓箭手“艾琳·輕歌”,然后轉頭看向蘭斯洛特。

  “我們是4月1號來的,算一算,今天應該是4月19號,還有時間。”

  蘭斯洛特皺眉問道:“高文,你想去贖罪港兌換物資?你會被認出來的,很危險!”

  “不危險,我有偽裝面具。”

  高文笑笑,取出一個柔軟的面具揚了揚:“我試過,效果不錯。”

  這是從邪惡法師那兒得到的戰利品,煉金物品。

  戴上后,單看臉的話,連小侍女莉娜都認不出來。

  蘭斯洛特放心了。

  他也知道緊迫性。

  雖然現在有魚吃,餓不死,但也不能光吃魚,還得買點別的東西。

  而且馬上就是種植季,也該采購農具、種子,種植莊稼。

  另外,武裝民兵,也需要相應的武器,如果能有鎧甲,哪怕只是最差的劣質皮甲、革甲,那就更好了。

  還需要馬。

  王子殿下不能沒有馬,自己這個騎士也不能沒有。

  有了馬,他的實力才能真正體現出來,才能更好的保護高文。如果遇到危險的話,高文也能盡快逃生。

  還有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

  贖罪港,整個贖罪島唯一的港口、唯一的城市,必須得去。

  “金沙村距離贖罪港,少說也有一百公里。我們沒有馬,最少得走三天。豺狼人平原很危險,我們可能還得繞路,還得躲避豺狼人,最少得四天,或者五天。而且最好提前去,還得了解情況。”

  蘭斯洛特算了算,說道:“三天!要去的話,三天后我們必須出發!”

  “我們?”高文揚眉。

  “我必須跟著你!”

  蘭斯洛特的語氣不容置疑:“必須!你母親把你托付給我,我就必須寸步不離!”

  “好吧。”

  高文嘆了口氣。

  不讓蘭斯洛特跟著,他肯定不放心。

  也好。

  有他跟著,安全了很多。

  至于會不會被人認出來?

  偽裝一下就行了。

  再說了,哪有那么容易被認出來?

  哪有那么巧?

  這又不是21世紀,沒有網絡也沒有照相機,整個贖罪島見過蘭斯洛特的,能有多少?又能有幾個正好遇到?

  小心一下,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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