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爺爺派他們兄妹到內地尋求發展并找大姑,奶奶非常激動,囑咐他們一定要把大姑找回來。
但就在他出發之前,二叔卻悄悄地找到他,說出了一些有關大姑的秘辛。
二叔告訴他說,這個大姑要是找回來的話,將會取得家族產業一半的股份。
區家當年到祖爺爺那一輩的時候,其實已經敗落,家族企業更是到了難以為繼,資金鏈斷,要宣布破產的程度。
那一年,爺爺娶了那位大奶奶顧薇薇,顧薇薇帶來了豐厚的嫁妝。
當時,家族提出要顧薇薇變賣嫁妝來拯救救家族企業。顧薇薇答應了,但卻提出,要她變賣嫁妝拿錢出來救家族企業可以,但她要占一半的股份。
家族里當時主事的是雖然是爺爺,但也還有其他的族老,大家一開始不同意,認為顧薇薇嫁入了區家,她的嫁妝就屬于區家了,以后雖然是留給她自己的后代,但也是區家的后代,借給家族企業用用怎么啦?
但顧薇薇卻堅持,并跟族老們據理力爭,因為這個社會,女人的嫁妝是由女人自己掌握的,就算留給區家的后代,那也就只是她自己的后代,不可能給別的區家人。
按照當時的情況,區家的公司已經只剩下了空殼子,如果她不投入資金,而是等宣布破產后自己變賣嫁妝買下公司,公司就只屬于她一個人的了。
她現在只要一半股份,已經是看在區家是她的婆家份上,她的要求完全合理。
最后,家族跟顧薇薇簽訂了合同,她變賣所有嫁妝,挽救家族區氏公司,并占有區氏家族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得了顧薇薇變賣嫁妝資金的投入,區家事業才又重新振興起來。經過這幾十年的發展,如今區家的家產已經達到二十多億。
顧玉微在生孩子時難產死亡后,區家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分她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并商量好,由爺爺繼承亡妻百分之三十的股份,顧薇薇的孩子留百分之十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十股份由族人分。
但是,顧薇薇死訊一傳開,就有律師上門,宣布了顧薇薇的遺囑——她居然在訂下合同的隔天就留下了遺囑。
遺囑的內容規定,如果她自己在五十歲之前死亡,她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將全部遺傳給她的孩子,孩子二十歲之前,由孩子的父親代為管理,如果她的孩子不幸在二十歲之前死亡,且沒有留下遺囑,那么這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將捐給慈善機構。
如果她的孩子失蹤,代管人必須盡全力尋找,如果代管人也死亡,這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也同樣捐給慈善機構。
也就是說,如果顧薇薇的女兒死了,區家將有一半的家產被慈善機構拿去。如果她失蹤了,代管人也死了,區家一半財產依然會被慈善機構拿走。
這樣,區家為了保住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不被外人拿走,就不得不保護好她的丈夫和孩子。
可以說,顧薇薇這遺囑,最大限度地保護了自己的孩子。
但是,孩子還是在五歲那年被保姆給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