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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論婆媳關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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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在法律,早確定了誰的父母誰孝敬。請看最全!!

  法律規定了子女都有繼承權,而對媳婦(女婿),卻只有死了丈夫(老婆),還依然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才有繼承權。

  只要丈夫(妻子)還在,無論媳婦(女婿)怎么對公婆(岳父母)盡孝,都是沒有繼承權的。

  而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法律沒有給予媳婦和女婿繼承財產的權利,自然也規定他們對公婆和岳父母有盡孝的義務。

  也可以說,法律并沒有鼓勵媳婦對公婆盡孝。

  當然,作為晚輩,尊重、尊敬、照顧長輩,這是應該的。只不過,這是家人之間的互相照顧,而不是單方面的要求,將一個孝字壓在媳婦身。

  也是說,你可以要求自己的子孫孝敬你,卻不能壓迫媳婦孝敬你,更不能阻止她對自己的父母盡孝!

  如果婆婆能夠認清形勢,自己對媳婦并沒有養育之恩,不用孝字去壓媳婦,而是關心照顧媳婦,讓媳婦對這個家產生歸宿感;

  如果男人能認清妻子只欠岳父母的恩,不欠自己父母的恩,不強迫老婆去對父母盡孝,而是以愛對待妻子,讓她愛屋及烏去尊重敬愛父母;

  如果媳婦能以一種對待司的心態去對待公婆,尊重、照顧公婆,坦然孝敬自己的父母;

  那么,這天下最難處的婆媳關系,必定變得好處得多。

  萌玉嘆口氣,對顧東行說:“你放心吧,她是你的母親,她生養了你,對你有恩,而我愛著你,所以,我會尊重她,照顧她,并盡力跟她好好相處的。其實她也不是很難相處對不對?”

  顧東行的心更加慰貼了:“嗯嗯,我的小萌很厲害,一定能處理好婆媳關系的,不過,我會好好跟我媽說說,讓她做個好婆婆,我自己也會做個好丈夫的。”

  萌玉忽然噗的一聲笑了出來:“我才十七歲,等結婚還有三年呢,我們今天說的,好象我們馬要結婚一樣。”

  顧東行眼睛一亮:“要是你愿意,咱們馬結婚!”

  小桃在空間里馬聳恿:“答應他,那樣那樣不用花一萬功德值兌換雷系功法了。以男主人的能力,只要拿到雷系功法,極有可能馬能結丹!”

  萌玉很想敲小桃一記:“結婚?婚姻法規定20歲才能結婚,我才十七周歲,十八虛歲,結哪門子的婚?”

  小桃馬喪氣了:“以前的女人十七歲不結婚成老姑娘了,要二十歲才能結婚,這是什么鬼婚姻法嘛。”

  萌玉好笑:“你那么希望你的主人嫁出去?”

  小桃卻白了萌玉一眼:“主人,別看男主人現在不如你,但他以后肯定會你強大的。不對,他現在雖然只是筑基巔峰,但他的戰力已經您強大了!”

  萌玉不由羞愧,論戰力的話,她一個金丹初期,的確不如顧東行一個筑基巔峰啊。那次跟南宮對戰,她的攻擊基本對南宮無害,而顧東行的攻擊,卻能傷到南宮。

  她一定要修煉戰技,讓自己變得強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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