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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想不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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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車一路開到中央門長途汽車站,趙紅袖和夏景之帶著行李下車。*隨*夢*小*說w.suimeng.lā

  中央門長途汽車站是華東地區最大的汽車站,在兩年前已經開通南石到臨水的直達車。夏景之來的時候買好今天中午十一點二十的車票,這會兒還沒到十一點,兩人進入候車大廳,選了兩個挨在一起的空座位。

  “哎。”

  坐到椅子上,將手里東西放好,趙紅袖盯著身側的夏景之,“你倒是給我說說,剛剛車上那幾個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從趙紅袖不喊“景之”,夏景之就聽出,自己女朋友心里是有點兒生氣的。畢竟,趙紅袖對他確實掏心掏肺,什么話都和他說。而他卻有自己的“小秘密”。

  換了誰,都會不舒服。

  然而……..

  “紅袖,等咱們回去,你再問我,我一定告訴你。”夏景之沒有當即交代。

  “回去?”

  趙紅袖的嘴巴鼓起來,看上去像是剛出鍋的白色饅頭,柔軟的讓人想要去捏一捏,戳一戳:“你有事情瞞我,你以為我還會……哼!”

  嬌俏的女兒家,就算是生氣的模樣,也惹人憐惜,夏景之見了,面上便泛出笑,帶著無奈,帶著縱容。

  “好好好,那我便現在就和你說。”

  “去年,有一次我晚上送你到宿舍,然后一個人回學校,路上遇到那幾個人,正在欺負一個小孩……”

  夏景之的嗓音如酒,醇厚醉人,特別是讀書或演講的時候,特別深情。曾經趙紅袖笑著說,如果他去當老師,必然能吸引臺下的孩子們全部目光,偏偏,選錯職業,學醫還要從醫。此時,聽夏景之講他和那幾個人的事情,趙紅袖幾乎被那嗓音迷醉,忽略故事本身。

  “我把他們狠狠收拾了一遍,后來,他們知道我的厲害,自然也就怕我了。”

  故事講完,也不過是最尋常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趙紅袖眉頭皺起:“這又算不上什么秘密,你干嘛要瞞著我,還說什么過了今天才告訴我。”

  夏景之就告饒:“我的錯。”

  心里卻在想,而今告訴你的,自然是能說的部分,至于不能說的那些,還是要過了今天,再告訴你!

  長途汽車從南石開出,一路暢行,用了兩個多小時,來到臨水縣汽車站。

  換做往常,此時趙紅袖該要乘坐城鄉公交,趕緊回家。可今天,他們卻往縣城里去!

  國家幾年前便開始實行雙休制度,但在臨水縣民政局,他們依然延續著單休的傳統,只不過,周六的值班人員相對較少,好在所有業務都能照常辦理。

  而今天,他們便要去民政局登記結婚!

  結婚必帶身份證、戶口本,兩人都帶著身份證,可戶口本是一個也沒有。即便如此,夏景之也是鐵了心要領證的。

  他等不及了!

  等不及,要把趙紅袖娶回家!

  古人早已說過,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夏景之眼里,趙紅袖比西施優秀百倍。

  夏景之對趙紅袖,是一見鐘情。

  原本,按照夏景之的人生計劃,讀完五年大學,他還要進入本校的研究生院深造,甚至,響應國家晚婚晚育政策那也是必然結果。可是,誰讓選中的媳婦實在貌美如花,他生怕自己讀研,趙紅袖就被人給拐走了。

  家鄉的婚姻儀式過程冗長繁雜,夏景之片刻都等不得,于是,他想到了先領證,再結婚。

  領了紅本本,他們就是合法夫妻,誰都別想把他的媳婦搶走!

  至于為什么等到今天?

  咳,他今天剛剛滿22周歲……

  趙紅袖知曉夏景之的心意。

  趙紅袖更知曉,自己的心意。

  她對夏景之,亦是一見鐘情。

  趙紅袖原本是能夠被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別人申請不到的名額,她得來輕而易舉。但最后,她卻放棄了。

  這是她對夏景之僅有的小秘密。

  就在夏景之和她說,不想讀研,想盡快畢業回臨水,和她建立一個小家之后。

  他們能夠感受到彼此最真誠的愛意,也不吝展現自己的自私。

  畢竟,這樣拼上自己前程、甘愿為一人而平凡一世的自私,又有幾人能做到呢?真正相愛的人、真正幸福的人,不會在意自己付出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而是珍惜自己所得到的,感恩自己所擁有的。

  民政局的大樓很破舊,據說正打算拆遷,不過里頭設施完備,還引進了不少辦公電腦。

  說了幾句好話,將行李零時寄放在門衛大爺那兒,夏景之和趙紅袖牽著手走進婚姻登記處。

  “九宮格踏板,這個我上次走過,中、西、北……哎呦,你怎么搞的,沒聽我說話哦……”

  “中、西、北、南是吧,我知道,剛剛失誤,重來重來……”

  一間半敞著門的辦公室里,有三個小伙子圍在一起,聚精會神的盯著面前的電腦,單看他們的神情就能知道,他們絕對不是在看什么工作文件。

  趙紅袖抬起頭,又看了一遍門上的字,確定這里就是婚姻登記處,她抬手敲敲門。

  聽見敲門聲,沉浸在精彩游戲里的幾人回神,朝門口看過來。

  “咦,夏哥?”

  原本操控著電腦的青年看到站在趙紅袖身后的夏景之,驚喜地站起來:“你怎么來了?”

  “程翔,你在那就更好了。”夏景之看到青年,也挺開心:“介紹一下,這是你嫂子,我們是來登記的。”

  聽見這一聲“嫂子”,程翔的臉色可謂十分精彩,認也不是,不認也不是。

  方才那句“夏哥”,是很久不用的一個稱呼,乍一見面,下意識的叫了出來。實際上,他比夏景之年紀還大三歲,高中三年都是同班,那時候,半大小子不懂事,得空就愛打打鬧鬧,有一回,他就打到夏景之頭上去了。

  沒成想,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書呆子夏景之,動起手來夠狠,直接給他胳膊給卸了,疼的他夜里睡不著覺,還不敢跟家里人說。

  第二天去學校,他眼都是腫的。夏景之把他胳膊捏住,問他:“疼不疼?”

  他說疼。

  夏景之問他:“想不想好?”

  他說想。

  夏景之就說:“叫哥。”

  他叫了,還一叫就是好幾年,直到高考之后,他們考上不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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