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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謀劃龍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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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廢話!說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封林晩用力握了握手里的內丹。

  迫于契約,老烏龜無法反擊,雖然內丹堅固,等閑難以破壞,但是他充分感受到了封林晩的不滿,發泄的怒氣漸漸收斂。

  “這些鎖鏈,這些封印,是直接和老夫的靈魂相連的。本來沒什么···這樣更有利于老夫利用陵墓內的殘余龍氣修煉。但是現在不同了,景帝他將自己的靈魂,封印在棺槨之中。一旦鎖鏈斬開,棺槨翻身,他的靈魂就可以乘著大量的龍氣,直接沖入老夫的意識中,將老夫的意思撞擊的粉碎,而他則鳩占鵲巢,奪了老夫難得修煉出來的龍裔之軀。”老烏龜的聲音中,夾雜著的不僅僅有憤怒,更有一絲絲后怕和驚懼,如果不是封林晩謹慎,那么他此刻怕是已經糟糕了。

  無須老烏龜再更多解釋,封林晩已經自行領會了更多。

  帝王受龍氣侵蝕,除了極少數情況,大多無法修行正統的修持法門,不僅如此···更因龍氣侵蝕,而有損壽數。

  大離皇帝起居錄上有記載,景帝偶得一些天子御龍之術的殘篇,雖以天子之身獲得了磅礴之力,有冠絕天下之武,卻折損了壽數,盛年而早衰。

  龍氣的侵蝕,不僅僅在肉體,更在靈魂。

  這也是龍氣的難纏之處。

  也是歷來帝王,鮮有死后化作強大悍鬼的原因。

  除非轉世輪回,否則龍氣如跗骨之蛆,會將靈魂一并吞噬。

  依照星河時代,一些專門研究各種修行隱秘的‘專家’們解讀。

  所謂的天子龍氣,其實與神祇們所需求的香火愿力,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都屬于一種人道信念集結的力量,都知道香火有毒,就是因為如果神祇不依照職能,執行神權,庇佑百姓,滿足大部分信眾最樸實的愿望,就會墮落,最終在瘋狂中消亡。

  而天子龍氣同樣有毒,就在于以人之軀,受天下百姓如奉神祇。而且所得之念頭更雜,即便是再睿智的明君,在英武的帝王,也無法讓所有的臣民都滿意。所以歷來賢明的皇帝有長壽者,卻幾乎無有長生者。

  專家們的解讀,是否正確,這一點且不分說,但是這至少是一種觀點。

  介于這個觀點,封林晩不理解景帝的行為。

  天子龍氣可不等同于龍氣。

  龍是圖騰,歷代天子以真龍自詡,故而侵蝕···且同時保護天子的力量,被譽為天子龍氣。當天下人約定俗成的,有了這樣的概念,那么這道氣在外向顯化時,也時常根據天子的秉性、作為不同,顯化為不同種類的真龍之像。

  但是歸根結底,這和有血有肉,真實存在的龍,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它的存在,不是一種活生生的生靈,而是一種性質特殊的氣。也正因為它是性質特殊的氣,所以封林晩突破練氣層次,才用得著它。

  景帝的靈魂負擔了龍氣,受龍氣侵蝕,在歲月中消磨。

  所以他打算利用老烏龜,讓他修出龍軀之后,想盡辦法逃離束縛之時,乘機偷襲,鳩占鵲巢。

  占據老烏龜的肉身,再活出一世來。

  甚至依照龜族的天賦,以及其激活的龍種血統,可以成為長壽···甚至長生的帝王。

  也堪稱是野心勃勃了。

  “關鍵在于···這樣真的有用嗎?你借助陵墓內的龍氣修行,其實也并不是全部吸收,而是借用龍氣,刺激、提煉你自身所蘊含的血脈。這其實與把你丟在一個香火愿力充足的池子里,有著約同的效果。”封林晩皺眉質疑,他不是在否認推斷,而是在考慮景帝的真實目的。傳說中的佛界內,便有著八寶功德池,洗滌凡俗,蛻變功德之身,至上挖掘潛力之所在,其中所聚攏為池水的,便是海量且無比充沛、精純的香火愿力。

  封林晩就聽說過,謠傳在多年前,有一伙星河大能糾集,想要去佛界之中打劫一番,主要目標就有這八寶功德池。當然了···最后是否成功了,倒是沒個準信···。

  “所以這才是這廝狡猾的地方,他選了老夫,而不是一條蛇,一條鯉魚,又或者蜥蜴什么的···。雖然不愿承認,但是天生龍屬萬物中,龜類雖然也有龍相傳承,但是卻也并非排于前列。老夫我這龍裔之軀,雖然對天子龍氣的侵蝕,有強大的抵抗力,卻也并不能完全抵消。即便如此···龜族的旺盛生命力,也足夠抵擋多年的侵蝕。假使景帝以老夫的肉身,再登帝位,那他這一世,最少可以再活三百年···甚至五百年。”

  “若向天奪了這五百年,五百年的江山永固,五百年的統治和積累,未必沒有辦法,讓他走通傳說中的古人皇之路。”老烏龜越說越覺得十分合理,心中的憤恨就更加不平。

  此時卻卡在了一個十分尷尬的關口。

  他要脫身,就得斬斷鎖鏈,同時翻過景帝的棺槨,引導龍氣和地脈互沖,將整個陵墓都給炸開。

  這樣他身上的封印自解,他也能重獲自由。

  但是如此一來,卻又因為同樣的原因,他會靈魂受到創傷,景帝的魂魄就乘虛而入,即便是明知道了其中的究竟,他依舊有被取代的風險。

  老烏龜分外糾結。

  是要活著還是要自由,這是個問題。

  “其實你也用不著發愁,反正你們龜類多眠,即便是離開了此地,你也不過是換個山清水秀的地方,繼續龜縮而眠罷了。索性不管其它,繼續趴在這陵墓之中,當個馱碑龜···豈不是更好?反正也都一樣!”封林晩笑著調侃說道。

  所謂甲方,便是有著許多優勢。

  契約書中第十八條就規定了,甲方依照約定,履行義務,而乙方不得隨意干涉,若因乙方干涉緣故,導致義務未曾達成,那么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簡單來說···就是封林晩負責放老烏龜自由,但如果因為老烏龜自己的原因失敗了,那么···也和他封林晩沒關系,老烏龜需要付出的代價還是存在的。

  那些老太監們,還是得跟著封林晩下山,聽從封林晩的調遣,為他賣命。

  老烏龜更加憤怒,脫口而出:“一樣你個奶奶!怎么能一樣?離開這里,老夫我想到哪睡到哪睡,想和誰睡和誰睡,但是在這里,老夫只能陪著那些骨頭渣子和幾個木頭一樣的老太監。自由是什么?自由不是活著,是生活。是想走就走,想留就留的選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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