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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三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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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邾城軍官暴動奪城起義之際,鄂邑城中,一場極為重要的會議正在召開,參加的都是這一次前往楚地任職活動的墨者。

  對于天下,重建才是目的,打碎舊的只是手段。

  這也正是為什么泗上墨家的軍力已經可以完全碾壓楚國卻拖延了這么久才動手的原因,為的就是打碎之后可以迅速重建新的秩序。

  這次會議的目的,是傳達泗上一個月前的一場重要會議的決議,也是在討論鄂地的實際情況。

  鄂地為天下要沖,又是江漢大門,這里將是墨家在楚國變革的第一站,也是開門一炮,能不能打好極為重要。

  除此之外,泗上有意將鄂邑作為楚地新郡的郡治所在。

  一方面鄂地有煤、有大冶山鐵礦、有大冶山銅礦、有金礦,又有長江水路,正是整個楚地最適宜發展基礎工業的地方,條件極佳,完全可以復刻一下泗上的煤鐵行業,使之楚地迅速整體進入鐵器時代。

  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防止今后出現割據江漢的情況,鄂地此時還不發達,必要大量移民;而其位置又在要沖處幾乎是四面受敵所以作為郡治最不容易割據。

  至于泗上一個月前的那場關于楚地的會議,是關于今后的路線到底怎么走的重要會議。

  七年前適借助無疾而終的逢池會開始清理泗上的非攻立國派之后,逐漸達成了同義,但新的矛盾也已產生。

  七年前,墨家的一部分人就開始倒向農家,墨家和農家關于將來天下建設的分歧也越發嚴重。

  墨家批判農家是空想,農家批判墨家是打倒了貴族扶起了作坊主,還指責墨家就是天下第一號的大作坊主和大商人,雙方吵得不可開交。

  泗上的情況很特殊,為了戰爭的需要,泗上的農村采取的是類似于合作社的村社制度,泗上農村的人既是雇工也是土地擁有者,在這種制度之下既保證了兵員人口的穩定、保證了糧食產量,又使得村社可以組織起資本和勞動力發展一些輕型的工業。

  如造紙、木炭、石灰、釀酒、紡織等等行業,再加上貨幣政策的調整和貨幣稅取代了實物稅,以及對周邊的吸血政策,使得泗上的發展遠高于別處,頗有幾分世外桃源的景象。

  但泗上周邊的情況就不一樣。

  宋國之變后,宋國這個距離泗上最近的、被泗上影響最深、最受泗上工商業發展影響的、掃清了部分貴族殘余的國度,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各個學派都在宋國進行著理想社會的嘗試,除了復古派的儒家之外。

  而整個宋國也出現了三種不同模式的發展。

  第一種模式,便是距離泗上最近、士和貴族階層最早完成轉型的地方。

  他們在宋國之變中選擇支持墨家,而他們的發展也和泗上息息相關。

  本身他們就有封地,有財富,隨著泗上工商業的發展,他們開始經營自己的封地、擴大自己的私田,采取了許多的手段,極力壓榨封地上的農夫。

  他們擁有資產,可以購買耕牛馬匹、購買鐵器農具,擴大種植面積,將糧食、棉花等源源不斷地售賣到泗上。

  而他們財富的來源,主要還是封地上的農夫。

  一方面農夫選擇了逃亡到泗上,補充了泗上工商業發展急需的廉價勞動人口;另一方面經過這種殘余著舊制度的封地體系受益,這些貴族也完成了轉型,成為了大型土地的經營者,為泗上源源不斷地提供原材料和糧食。

  宋國政變之后,這些人的利益沒動,底層不愿意忍受的一批人早逃亡到了泗上,而剩下的逐漸開始適應這種雇工生活。

  第二種模式,則是距離泗上略微遠一些的地方,將土地按照人口分配之后,允許買賣,徹底打碎了原本的土地。

  數年時間,劇烈的貧富分化便開始出現,各種各樣的因素之下,富裕者越富、貧窮著越窮,無為而治順其自然,

  富者開始養育馬匹耕牛,堆積肥料,能夠種植各種作物配合泗上的工商業發展;貧者經營不善,稍微出現點意外就難以維持,最終賣掉了自己的土地。

  一部分富者擁有數百畝的土地,開始雇傭農工勞作。

  貧者要么成為雇工,要么逃亡泗上。短短七八年時間,雖然不至于過于嚴重,但是痕跡已經非常明顯。

  這兩種模式,都是泗上默許的,甚至是支持的。

  一方面不用擔心不穩定因素,泗上的執政能力和財政能力,哪怕工商業沒有發展,也足以消化掉這些人口開墾新的土地。

  另一方面,泗上工商業的急速發展需要原材料、需要糧食、需要人口做工。

  尤其是伴隨著這七年的擴軍備戰,工商業發展更為迅速。棉布紡織、木料加工、造船、油料、漆皮等和擴軍備戰息息相關的行業發展極為迅速,利潤極大,到處都缺人。

  然而泗上的村社作為穩定的兵員,政策是不允許出現宋國的這種情況的,泗上人口三十年不算遷徙逃亡而來的,自然增長也遠超從前,可仍舊難以彌補這么大的用工缺口。

  再加上政策傾斜保護泗上村社的穩定,更不可能從本地獲取大量的廉價人口。

  經過七年前的同義會之后,也確定了“樂土”的階段性發展的道義,使得這兩種模式都算是一種特殊情況下的嘗試。

  這種嘗試對泗上有利,但是對于那些失去土地逃亡的貧苦農夫而言,自然無利。

  春秋時代的村社傳統和井田制思想殘余,在一些失地者那里頗有些回流反動的意思。

  譬如村社土地不能買賣、人死之后重新授田、村社自治之類的思潮,也開始有所流傳。

  于是便出現了第三種模式,和泗上的村社制度有點像但又完全不一樣的模式。

  這種模式算是農家空想的一種嘗試,和墨家推動工商業發展和啟蒙萌芽的道路完全是相悖的。

  一方面農家不重視手工業,認為應該做到市賈不二價,賢者與民并耕,他們的出發點不是為了集中資本發展工商業打下基礎,而是一種空想之下的反動回溯。

  另一方面農家控制的地方工商業不發達,始終處在一種被泗上傾銷的地位,他們卻又不集中力量當然也沒有力量發展工商業。

  若是在偏遠地區或者遠離泗上這個工商業極為發展的地區,這種小國寡民村社自治市賈不二價賢者并耕的空想也是可以實現的。但偏偏距離泗上太近了,巨大的沖擊之下,出現了太多的問題。

  本身這就是一種托古的平均空想,農家的那一套屬于是對社會變革的恐懼。一方面要忍受貴族封建制的剝削、一方面又要承受工商業者的利潤,再加上距離泗上太近,不出問題就鬼了。

  泗上的村社模式投入太大,需要的識字人口太多,需要一個工商業發展的周邊環境,可以說維持一些泗上就已經是墨家的極限了,不可能拓展到整個天下。

  于是在楚國即將被攻破、形式一片大好的情況下,必須要作出一個選擇,今后天下的模式是什么樣?

  既不能完全按照泗上的模式,因為各地情況不同,不可能同一視之;二則是泗上的發展模式其實就是經濟殖民擴張,吸著四周和天下九州的血養一州,若是將天下視作一個整體,那么這種模式就不行了。

  對楚開戰之初確定的原則,就是走第二條道路,放棄第一條道路和第三條道路。

  也就是放棄“貴族利用封地封建勞役特權,通過工商業的發展和對農夫的壓榨而轉型”的這條必然會保留大量封建殘余的路。

  也放棄了“復古”的井田制村社變種。

  也就是說,采取分地、貧富分化、自然兼并的發展政策。

  一方面人少地多,真要是出了事,周邊有的是土地可以移民,只要執政能力夠強,再多數倍的人口也沒問題。

  二則是這樣有助于工商業的發展,只要能夠在承受力和忍耐力爆發之前,完成手工業革命、在百年之內讓蒸汽機轉起來,那就沒有問題。

  故而泗上這邊一方面加大了對制械所的投入,包括鑄鐵工藝、鏜床刀具等一系列的投入,大量的識字學生送到里面研究,不惜代價搞出來燒煤冒著白色蒸汽可以實用而不是只能用于煤礦的東西。

  另一方面也為了能夠應對之后可能延續十余年甚至幾十年的統一戰爭,不能夠讓這種兼并情況出現的太早。

  同時又必須讓楚國的民眾感受到實利,確定生活水平的提升,這就需要投入巨量的投資。

  好在墨家為了打這一仗,準備了三十年,不只是人才儲備、新的文化和道義體系、新的倫理、人口、兵員,還有大量的財富。

  這一次主導在楚國的變革,就是以授田分地為主,一方面徹底掃清楚國的貴族殘余,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楚國落后地區的村社傳統。

  貴族統治的核心地區,簡單。

  反倒是落后地區有著村社殘余的地方,頗難。

  村社傳統的瓦解,是個漫長的過程,魯宋等國早就瓦解的差不多了,但是楚國的一些偏遠地區還繼續殘留。

  一方面村社是一個小社會,是村社之民眼中的世界,鄉愿式的愿想,自治式的落后,生老病死等一系列問題都在村社解決。

  另一方面也是發展不夠,以至于私有制還沒有徹底瓦解村社制度,并且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催生出宗法反動的空想制度,這是肯定要掃清的。

  最粗暴的解決方式,是集村并屯,分配土地,嚴格管理,迅速瓦解原始村社,認可中原地區的私田制度。這個見效快,但是需要的支出多、反彈大、還可能形成反叛。

  緩慢一些的解決方式,就是溫和一點,授予荒地、扶植農具和技術,溫和變革,利用更久的時間,依靠生產力的進步和周邊城邑的工商業發展,逐漸瓦解。

  缺點是難以做到對村社的有效控制,不能迸發出楚地的全部戰爭潛力,而且可能管理會很混亂,而且最為重要的是沒有那么多的干部。

  在泗上漫長的討論和計算權衡之后,終于決定選擇第二種方法,畢竟楚國江漢平原的已經發展的地區,配合泗上、搞定越國,就足以提供對北方諸侯國的碾壓性優勢,不需要完全發揮出楚地的全部潛力。

  剩余的演化可以慢慢來,不要急于一時,而且南方的同化融合可以用很久的時間慢慢來。

  只需要在平原地區站穩腳跟,發展生產,剩下的事以后再說,對于更偏遠地區統治成本國大的地方,先行放棄,不管不問。站住平原和河谷,之后的事交給后人。

  鄂地作為天下要沖,這里的改革就要做到深入,而且要作為將來控制江漢的重要節點,整個楚國的變革就要從鄂地開始。

  然而鄂地的情況,卻有些特殊,這使得主持楚地變革的人面臨了一個疑惑:既然確定了要走第二條路,可鄂地的封君在一小塊地方走完了第一條路了,那該怎么辦?

  鄂邑緊靠大冶山銅礦,又處在楚國江漢和泗上貿易的關鍵處,這里的情況有些不同。

  固然有封地采邑勞役制度,也有鄂君為了獲取財富購買火器、或者是為了生產糧食私開銅礦而形成的一些用奴隸、奴工的大型莊園。

  因為鄂地封君不能自給自足,他需要泗上的棉布、火槍、鐵器、甲胄,又需要一定量的糧食私挖大冶山的銅礦,所以出現了這種頗為畸形的土地制度。

  有專門的人管理,使用奴隸或者是因為種種原因失去了土地的農夫或者是分封權力之下強制剝奪了土地的農夫負責種植、收獲。

  土地有數萬畝,都是上好的良田,而且可以澆灌,并不是分成小塊租種給農夫的,而是大規模經營用于換取泗上的各種貨物的。

  這種特例的土地,分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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