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認為,要退回到最完美的自然狀態,就應該:“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墨家認為,退回去是不對的,國和法本身沒有錯,錯的是誰的國、法是否合于天志天道,要“選賢人為天子、集眾義為天下法。眾義即眾利,法合于眾人之利,以天志為規矩衡量法之善惡”。
今日的審判,其實就是那天費國國都酒肆之爭在道義層面上的延續。
所謂局限性,就是以前的法,都是貴族的秘密法,在禮法規矩之下,法維護的是貴族的利益。
所以民眾們很容易產生一種想法:法本身就是不對的,正是因為法令孳生,才導致盜賊多有。
墨家認為,錯的不是刀劍,錯的是持有刀劍的人。法本身沒有錯,錯的是法的內容。
因為以前的法,是貴族制定的,而且可以論證這損害了天下多數人的利益,所以這法不合于自然之道,因而造反是正確的。
法是善法還是惡法,要以理性去推論是否合于自然、天志。相近合于,就是善法;不近不合,就是惡法。而天志自然對于人而言,最大的一點就是人性本身,天生萬民,既然生了萬民,既然人性無善無惡只是人性,那么就是說人性本身合于天志,所以人趨利避害的一切,就是自然法的基礎。
墨家要推翻舊的規矩、舊的時代,這就必須要用自然法。
自然法是“造反”的法。
墨家發現了“天志”,發現在鐵器火藥牛耕時代之下,分封建制貴賤有別這一切都不符合于眾人之利;發現人的權力和義務相對這是自然之道……所以墨家不是在“造反”,而只是在復歸國和法的真正意義,合于天志自然。
但是墨家要建立天下歸一的國度,這又必須要用人定的成文法,因為國家在墨家的定義中,是人們同義之后,出讓了一部分權力授權于公共權力,出讓的這部分其中就包含執法權。否則的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義”,都有自己的執法權,在不確定每個人都能理性的理解“自然之道”的情況下,執法權必須歸公共權力所有。
在人定成文法的基礎上,墨子提出了“惟害無罪”的說法,也就是說你對社會造成了危害,但如果沒有法令禁止,那么你就不是犯罪。犯罪要在法令制定之后再違背,這才算是犯罪。
因而,孟勝可以聽那個鄭國口音的訟師談的津津有味,就在于這一切都是合于墨家道義的。
墨家不能舍棄自然法,因為這是造反有理的基礎。正如商湯、周武一樣,他們不是造反,雖然夏桀和商紂制定了法令不準謀反,但因為夏桀和商紂的法,違背了天志和自然之道,所以這是惡法,是可以不被承認的,因而他們有權起兵推翻惡政。
但墨家又不能舍棄人定成文法,因為這是執政的力量。犯了罪每個人都有執法權,必然會造成無政府的混亂,不能指望現在每個人都能理解“道法自然與天志”,又不可能舍棄“奇技利器”退回到“完美”的自然狀態,那么人定成文法就是必須的。
問題的關鍵,也算是這個鄧析子之后提醒了孟勝。
要有綱,再有令。
哪些適用于自然法、哪些適用于成文法,成文法是否合理又需要以什么來衡量,這就是問題的重中之重。
泗上正在著手解決這個問題,一旦這個問題解決了,那么造反的合理性有了,執政的合理性也有了,剩下的就是看誰的拳頭硬了。
湯武革命,是對的。
明知那個人是壞人,而無執法權的游俠持劍殺之,是好的,但卻是違法的,需要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好的不一定不違法,壞的不一定違法。
這其中怎么衡量,怎么區分,哪些適用于自然法,哪些適用于人定的成文法,這就是今日這些事的意義。
如果說墨家和道家在一些問題上還可以達成一些一致意見的話,那么和儒家之間的敵對狀態是怎么都不可能解除的。
墨家認為人性無善無惡,人性是亙古不變的,是自然本身,本身就蘊含著自然之理,每個人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要以此為基礎,墨家的義即為利,要在承認人的本性趨利避害的基礎上,推出一個完美的天下制度,使得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護每個人的利。
儒家現在還沒有孟子等人的學說,但是基本上認為道德才是亙古不變的,由此推出的大治之世是以道德為基礎的。
兼愛之說,儒家現在認為墨家是“無君無父”,但是對于墨家提出的“兼愛”之后的天下大治,并不反對,只是認為天下大治要靠兼愛達到這是癡人說夢。
但儒家認為的天下大治,是有差等的愛,然后君主愛人、貴賤有別、孝悌有道,家國同構,依靠道德,最終大治。
墨家認為的天下大治,是以人性趨利避害為基礎,人人求利,人人愛己,但愛己在邏輯上的最高層次是愛人如愛己,從而兼愛以至于每個人都能得到最大的利,最終大治。
利是物,德是心,這就是兩者之間最大的分歧。
也是原本歷史上終稷下學宮幾十年,幾多名士想要調和儒墨矛盾都沒有成功的重要原因。
孟勝沒有像徐弱那樣激動,源于在來到費國之前,墨家高層們便已經討論過,如果費國的這件事完全由墨家主導,應該會怎么做。
這個討論,是以刨除掉“國人共政”這個駭人聽聞的、會讓天下諸侯一致反對干涉的前提之下進行的。
以禽滑厘、適等為首的墨家的這群職業的、以推翻舊制度、確定新的義為首的專職“欲移風易俗、天下換義”的“造反”專家們看來,若是他們來處置這件事,或許真的會如徐弱所設想的那樣。
利用都城的民眾趕走或是殺死國君,立刻宣布土地制度變革,同時傳告封地貴族,在貴族們沒有反應過來之前,利用高漲的民意組織軍隊,通過散播授田分土私產保護的宣言,逼迫貴族立刻表態:是否承認新的律法、制度、大義。
若不同意,立刻出兵將貴族擊垮,通過廣泛的宣傳爭取到貴族封地上的民眾支持,以極為暴烈的方式結束費國之變。
不會給貴族們任何拖延時間的機會,這一點墨家之前已經有過經驗:當年楚王明明說要變革弭兵,可等到牛闌邑一戰趙韓君主一死局勢一變,立刻食言,這一點墨家高層已經對王公貴族沒有絲毫的信任。
這是孟勝并不指責徐弱反而覺得徐弱可期的原因。
但現實和推想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泗上墨家的存在,就在于墨家高層確定費國的事依靠自己本國解決不了,最終只能是一場干涉戰爭。
既然結果注定,那么不妨就冷眼旁觀,讓費國內部上演一幕幕或是奇怪或是令人想笑的故事,以此作為經驗,以作傳授,讓將來的人不犯這樣的錯。
反正最終的結果,都是折騰到最后民眾們才幡然醒悟,王公貴族靠不住。墨家義師就在附近,只要他們宣布以民眾眾義的方式加入泗上更為緊密的同盟,迅速就能擊敗那些貴族。
若不然,這一場內部的血雨腥風是不可避免的。一旦激憤起來,天下的貴族要嚇得睡不著,可費國太小,不值得為了小小的費國就讓天下的貴族這么早醒過來、團結一致消滅墨家的思想。
過于激進的以恐怖對抗恐怖的事,只會發生在內外壓力極大的情況下,那是別無選擇的時候不得不用的辦法,無可厚非。
而現在墨家自信于自己的軍事力量,費國除了依靠國民之外還有另一個選擇,于是便可以這樣溫文爾雅地討論著是否有罪這件看似不是當務之急的事。
孟勝靜靜地聽著那個鄭國口音的鄧析子之學的士人說著關于法和自然的道理,臉上露出的微笑也是出于一種對于自身背后實力的自信。
而他也知道衛讓是自己人,所以他在等待衛讓做一件事。
當眾人最終選擇認可那囤貨居奇的富商無罪的時候,衛讓終于站出來,環顧四周道:“剛才既說,定法之后,方有罪錯。如今國人既要定法,那么封地大夫、貴族,都應該盟誓認同眾人眾議定下的法令。”
“若遵守,那么就要服從法令,清查田洫,授田于民,分期付清。”
“若盟誓后又不遵守,是為違法,當行處置,收回封地,民眾清付之前歸于公庫。”
“若根本就不盟誓認同眾人眾議定下的法令,那么就應該將他們驅逐出費。”
“昔年衛之成公,欲叛晉而親楚,國人不從,眾議之后,將其驅逐,以悅于晉。國君不服從眾人的公意,尚且要被驅趕出國失去祭祀,況于貴族呢?這些大夫難道不是費國的人的嗎?既然是費國的人,還不盟誓遵守眾人制定的法,為什么就不能學當年衛侯出逃之事,將他們驅逐呢?”
“因而,我建言,就借今日眾人均在之時,定下來費國的法令,迅速傳書已讓封地大夫前來都城盟誓認可、拜見新君!”全本書免費全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