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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 林三酒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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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是被自己從午覺中吵醒的,但眼前這一個紅衣男人脾氣倒是挺好。

  林三酒打量了對方幾眼,暗暗想道。

  幾分鐘以前,她眼睜睜看著一樓房間窗戶被推開了,從里頭伸出了一只光腳。她還以為又要看見一個形貌奇異的人了,卻沒想到等那人鉆出來后一看,他身上最怪的地方,只不過是沒穿鞋。

  這男人大概在三十到四十之間,瘦巴巴的,微微弓著后背,皮膚、眼珠和手指尖都干燥得泛黃,好像被多年來吸的煙熏干了水分。

  “一起去吧,”紅T恤衫垂著眼皮,一邊說一邊拍褲袋,也不知道在找什么。“你新來的吧?正好順便給你帶帶路。”

  林三酒揚起了眉毛。這兒的熱心人,還挺多的?

  “噢,忘了,還沒收起來呢。”紅T恤衫自言自語地轉過身,走到汽車旅館牌前,往柱子上搭了一只手。

  連一絲能讓人察覺的間隙也沒有,整個汽車旅館就驀然消失了,仿佛從來沒有存在過。

  林三酒愣愣地盯著空地,在一時急劇涌起的驚惑中,敏銳直覺那一個小小的聲音,仍然在細微而清楚地提醒她,別問,別問。

  ……收起一棟可能是特殊物品的房子,這本身不值得奇怪。問題在于,特殊物品的效果,也像她的進化能力一樣,要么沉睡了、要么愚鈍了;就連織衣慈母留在她腰上的線,盡管隱隱約約感覺好像還在,卻也早就看不見了。

  如果其他人都能夠像他一樣動用物品……自己的處境,可就比此前以為的糟糕多了。

  紅T恤衫顯然沒察覺她的驚惑;他收好了旅館,站在路上,很盡興地打了一個大呵欠,嘴巴好像挺舍不得地徐徐合攏,眼角都擠出了淚珠。

  “走了,”他抹了一把眼睛,拖著腳,轉身上了路。

  林三酒沒有動地方。

  “為什么往這一個方向走,就是參加座談會的?”

  紅T恤衫回過頭,仍然是一副被生活當煙抽了的樣子。

  “啊?應該是吧?這兒不就是座談會的方向嗎……”他撓了撓臉,承認了:“我也不知道。”

  焦躁像滾燙熱針似的,扎了林三酒的心臟一下。

  她手上線索太少,說不定那個肥壯男人早在來時路上的某處就拐向了,也有可能確實去了座談會。

  對于此刻什么都不了解的林三酒來說,接下來往哪兒走都沒了分別;她跟上去的決定究竟對不對,也只能看運氣,事后才知道了。

  畢竟,跟上一個本地人,至少有打探訊息的機會。

  “我以前沒參加過座談會,”她走在紅T恤衫身后幾步的位置,望著他的背影問道,“你呢?”

  紅T恤衫好像并不在乎自己的后背都露給一個陌生人了。“不奇怪,你一看就是沒有經驗,跟個新生兒一樣。我過去四十多年以來,也就參加過幾次吧,何況是你呢。”

  四十多年?林三酒打量了他幾眼。

  和5.85一樣,她也看不出他身上有什么了不起的實力,大概也就是十二界街頭隨處可見的水平。或許他們也和自己一樣,進化能力都鈍了?

  林三酒真希望自己能更著急一點。

  剛才搜尋肥大男人的十來分鐘里,她就發現了:這種“能力沉睡”的感覺,實在太自然了,自然得甚至讓她不著急。她的戰力被壓制過好幾次,卻從沒有像此刻一樣,仿佛是身體泡在熱浴缸里、不由自主松弛了下去——若是不刻意去想,她都快忘了自己原本還有戰力。

  “座談會不多?”她斟酌著問道。

  “近幾年漸漸多了一點,以前哪有機會開座談會呀。”紅T恤衫一雙光腳吧嗒吧嗒打在地上,腳底板卻也不臟。“你別看我不修邊幅,其實我是一個比較上進,比較專注于提升自我的人……也有的人吧,很自大,堅信自己就是最好的,不肯聽別人的經驗……”

  他好像很容易說著說著就往四面八方展開,這倒正中了林三酒下懷。聽了一會兒,她倒是明白了大概:他要去參加的,似乎是供人互相交流學習的一個活動——還真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座談會。

  林三酒一遍遍在視野里搜尋著那個肥大男人,心里琢磨起了座談會。座談會的人多,打聽人偶師的下落應該更方便;更何況,他們交流學習的訊息里,一定就有能夠揭示自己所在之處的線索——即使路上沒有人偶師的影子,恐怕也得去看看。

  隨著紅T恤衫走了一陣,線索或許暫時沒有,她卻有了另一個不知道重不重要的發現:這兒的人,好像都很平和。

  不管認不認識,路上看見人了,紅T恤衫就會跟對方點一點頭——第一次時,林三酒還差點以為他是在跟同伙碰頭、終于要對自己下手了。

  5.85顯然不是一個特例;其他人見了她,態度也十分友好,時不時招呼她“你新來的呀?”,“不習慣就多問問”,“有要幫忙的就說一聲”……有的熱心,有的禮貌,有的害羞而友善,簡直像是跌進了一個桃花源。

  但他們怎么知道自己是新來的?

  林三酒將這個問題在肚子里滾了幾遍,最終還是沒有問出口。

  他們似乎沒有敵意,她卻仍舊不敢多說話。敏銳直覺并非指導手冊;在含糊拿不準的時候,她寧可謹慎一點,把嘴閉成蚌殼。

  正如紅T恤衫所說,往這個方向去的人,幾乎都是去參加座談會的;二人走著走著,前方人影也漸漸密集起來了。隨著人多了,建筑物、路燈和馬路也開始越來越像樣了,不知不覺之間,林三酒四下一看,發現自己已經踱步走在一個小城鎮里了。

  這座小城鎮,就像是來自于一顆喧囂的大腦:古怪、熱鬧,生氣勃勃。

  淘金時代的木制西部酒館,緊挨著一家水泥灰色的旅行中介辦公室;妝容脫色、服裝破舊的小丑,站在街頭上賣一串垂頭喪氣的氣球;幾個小孩子坐在一棟陰森森的廢棄民居前,數他們手里抓到的蟲;豁然扯開了一大塊地面的游泳池,附近連個緩沖也沒有,路旁停下卡車的司機若是往外一伸腳,就能跌進水里去。

  “噢,你說的這個人,我有印象。”

  當林三酒打聽到了第四個人時,對方終于給出了一個讓她心臟砰砰撞起來的答案。

  “大概是十多分鐘以前從這兒走過去的,誒喲,我活了這么些年,就沒見過那么丑的。”那個大媽一邊在圍裙上擦著手,一邊思索著說:“跟你一樣,也是新來的,對吧?你交朋友怎么也不挑個好看一點的,這平時見面多鬧心。不過我不知道他往哪兒去了,我當時正找雞蛋呢,抬頭劃了一眼,正好看見他站在街口那兒,擺弄手里一個東西,好像是用來囚禁人的。”

  “囚禁人?你怎么知道?”林三酒傾過身體,幾乎恨不得撲進她的回憶里去,親眼看看。“什么樣的東西?里面有人嗎?里面的人什么樣?”

  大媽怔了怔,好像怕她突然咬自己一口似的。“離得挺遠,我就劃了一眼……反正空氣里漂浮著一大團東西,里頭隱隱約約地看不清,但好像是坐著一個黑色人影吧?等我找到雞蛋再一看,那人就不見了。”

  太、太順利了吧?

  “這可好了,”

  當林三酒激動得手腳都發熱了的時候,一直耐心等在一旁的紅T恤衫好像也陪她松了一口氣,說道:“離得這么近,以你的本事,豈不是一找就找到了嗎?”

  老感覺這兩天寫得有點夾生,就是組詞造句排序文理吧,別別扭扭的。中間那一句表示不知道胖大男人去向的心理活動,我還是從腦子里的英語翻的……寫中文有時第一念頭冒出來是英語,寫英語冒出來中文,反正寫哪個都跟拿內褲做床單一樣,料子不夠用,下意識想再拿一個來湊湊。

  人偶師一退場,最近熱度也頓時下降了很多。這讓我有點警惕,我平時會多告誡自己兩句,不能為了人氣就使勁遛人偶師(雖然他戲份的確最多),還是得以故事線為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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