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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章人間最好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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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遠地聽著霍去病整軍的聲音,十二個少年軍滿是羨慕之色,只有云瑯暗暗嘆了一口氣。

  當初跟隨他們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軍卒,其中一千人屬于羽林孤兒。

  如今安在的不超過五百人……

  其中一輩子都不能再參加戰斗的羽林郎就超過一百四十一人……

  戰斗的最勇猛,最一往無前的戰士,往往隕落的也是最快的。

  畢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進行最貼身的戰斗才能對那些身著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傷害。

  耳聽得“萬勝”之聲不絕于耳,云瑯低聲吟唱道:“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

  一個少年偏著腦袋瞅著云瑯道:“我們不怕死!”

  云瑯瞅瞅那個少年嘆息一聲道:“你還沒到怕死的年紀。”

  “你說那些回到長安的老兵么?他們總說我們來戰場就是來送死的……”

  云瑯抓抓腦門又道:“老兵們說的對也不對,如果少年人都怕死,這個國家基本上是沒救的。

  我們可以戰死,卻一定要戰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為什么戰死,如此,才不會像那些老兵一樣慢慢的活成烏龜,只求長壽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無遮攔,另外一個少年直接問道:“將軍,你上過戰場嗎?”

  云瑯笑道:“上過,就在這里,大晚上的駕著戰車離開城池去接應偷襲匈奴王營地的將軍他們。”

  少年軍驚喜的道:“就是在這一戰中陣斬了渾邪王是嗎?”

  云瑯笑道:“沒錯,你們也有機會陣斬渾邪王的。”

  “可是,渾邪王已經被將軍殺了啊!”

  “匈奴殺不完啊,殺了老的渾邪王,馬上就會有新的渾邪王。”

  “啊?是這樣的?不過沒關系,不管有多少渾邪王,我們都會把他殺的干干凈凈,全部拿去換成軍功!”

  回到房間的云瑯并不是很高興,因為他忽然發現跟這一批羽林軍比起來,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個等級,全身都散發著腐朽的味道。

  蘇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來她還有一個愛人,抱著書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云瑯一眼,還把云瑯的手抓著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后又走了。

  一秒鐘的親密接觸能有什么用?

  這點時間甚至都不夠激發欲念!

  難道說我真的老了?

  云瑯暗自嘀咕一聲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聲的吟誦云瑯剛剛抄的詩歌。

  很快窗戶就被從外面拽開了,曹襄嘖嘖贊嘆道:“好詩啊,好詩!只是去病想當驃騎大將軍可能難點。”

  “你從哪聽來的?”

  “你的小親兵們正聲嘶力竭的在后營吟唱呢,你聽不到嗎?”

  云瑯豎起耳朵,仔細聽了一陣點點頭道:“游戲之作,游戲之作!”

  曹襄趴在窗戶上道:“沒恭維你,這真的是一首好詩,最喜歡最后的那句——縱死猶聞俠骨香!

  你怎么想到的?”

  云瑯指指腦袋道:”這里面裝滿了學問,傷感的時候就會時不時地溢出來一點,且無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說大話會死,你這首詩寫的太好了,何愁有剛才來了興致,專門用你這首詩寫了梅花篆字,邀請我們去品評一下,司馬遷已經去了。”

  “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說是想喝酒,找不到伙伴,就找好找我們幾個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這個蛋頭啊!”

  云瑯微微一笑,就隨著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這時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幾天,郁悶的總想喝酒的人是他,現在把始皇陵這么大的一個包袱丟給了蛋頭,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云瑯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聰明人,直到今天才發現自己愚蠢的厲害。

  從明面上來說,始皇陵對皇帝劉徹來說是一個天大的雞肋,占有四海的他,根本沒必要貪圖始皇陵里面的那點東西。

  錢這個東西對皇帝是沒有用處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續供應的糧食,大量的可持續供應的精鐵,青銅,黃金,大量的聽話的可以制造財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對他來說毫無用處,即便是里面有好幾座金人,也同樣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獲得暫時性的一點利益對皇帝來說是得不償失的,因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里將來也要裝進去很多財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論挖的是哪一個皇帝的墳墓,只有那些資源匱乏只顧眼前的軍閥才會對皇陵里面的財富感興趣,從而忘記了皇陵存在的意義。

  劉徹之所以要挖冒頓的陵墓,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頓這兩個字提起來就有傷大漢皇家尊嚴,必須完全毀掉,再把冒頓弄出來鞭尸才能挽回一點顏面。

  如果云瑯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訴了皇帝劉徹,云瑯不可能獲得什么功績,只會給他帶來彌天大禍。

  這一點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云瑯偏偏假裝看不見這里面的危機,只要何愁有這群人對他逼迫過甚,他就會拿始皇陵來做法……

  云瑯不知道何愁有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么淵源,不過,就目前他掌握的這些線索來看,他們比云瑯更加在意始皇陵!

  云瑯覺得自己隱隱看到了一絲勝利的陽光。

  蛋頭如果專注于書畫的時候,他身上就會彌漫一種大家氣度,毛筆握在他的手中,大開大合,頗有突破天際的意味。

  司馬遷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寫梅花篆字看的如癡如醉,嘴里還不住地念叨:“好一個縱死猶聞俠骨香!好一個縱死猶聞俠骨香!老祖宗這梅花篆字的架構疏密結合,頗有鐵鉤銀劃之妙,僅僅是這個死字組成的梅花,不但讓人見識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種勃勃生機蘊含其中,妙,妙,大妙!”

  云瑯撞撞曹襄的肩膀道:“你能認出來?”

  曹襄驕傲的一笑指著白絹上的梅花篆字道:“如何會不認識呢,你看看這個庭字,只看字形就知道這是華廈一間,庭前又有梅花盛開,意喻庭前花開花落,顯露人命無常,我等自當等閑視之,意境高雅,凡俗之人焉能識破!”

  何愁有板著臉一把抽走剛剛晾干的梅花篆字,丟下一句不學無術就進了里屋,看樣子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腦袋瞅著不斷翻白眼的司馬遷道:“我哪里說的不對了?”

  司馬遷喝了一口酒無奈的道:“評論自然是極美的,只是那個字就不是庭院的庭字,是漁陽的漁字,這兩個字的結構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錯,也實屬不易!”

  “胡說八道,我特意數過的……”

  云瑯哈哈大笑,滿意的拍打著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該這樣,要丟丑大家一起丟,如此才顯公平。

  何愁有雙臂底下夾著兩壇子酒,輕輕地放在桌子上,看著云瑯道:“怪哉,怪哉,你這樣的人能做出這樣的詩歌,實在是出乎老夫預料之外!”

  曹襄連忙道:“老祖宗不知,云瑯可是滿腹的才華啊,他的才華已經多到了隨時隨地都能溢出來的地步,以后,大家相處的時間長了,老祖宗也就見怪不怪了。”

  何愁有排開酒壇子上的封泥道:“老夫唯恐邊寨之地受匈奴之風影響會腥膻沖天,如若時不時地有這樣的好詩文下酒,自有清風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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