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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五十三章:種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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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風嘴里的農莊,其實便是大明朝司農寺的種子培育基地,坐落在洛河之畔,數千畝的良田之內,培育著各式各樣的農作物。

  巨大水車在水流的帶動之下,不知疲倦的轉動著,將一桶一桶的水從江里舀出來,然后傾倒在下面的溝渠之中,然后順著四通八達的灌溉水渠流淌到一無望際的田野當中。站在江堤之上,極目遠眺,像這樣的水車每隔上一段距離,便有一座。

  漫步在各式各樣的莊稼當中,一股股清甜的鄉土味道浸人心脾。

  “種子就像人一樣,如果一代一代的鍥而不舍的努力改良他們,他們也是可以變得很他們最初時候的模樣大不一樣的。”秦風笑呵呵地道:“就像皇室之中,男的大都氣宇軒昂,女子一個個美麗端莊,但說不定他們的老祖宗其實長得平常甚至很猥瑣,但他們既然掌握了權力,自然可以選取這天下最美麗的女子成為自己的妻室,也可以嫁給這天下最英雄瀟灑的男人,這樣一代一代下來,他們的后代基本上就與祖先沒有多少一樣的地方羅!”

  聽著秦風的比喻,曹云有些想笑,皇室之中,最重血脈,按秦風這樣的說法,豈不是越是長久的皇室中人,他們的祖宗血脈就越淡薄么?但想著想著,卻又笑不出來了,因為他想起了自己家里供奉的曹氏先祖,似乎自己與先祖之間,就找不到什么相像的地方了呢。民間有五服之說,豈不是也是這個道理?

  田間壟道之上,十幾個身著官服的人正顛顛地向著他們這一行人跑了過來,看起來是這培育基地的官員們得到了通知,趕來迎接了。

  “那些都是這里負責種子培育的官員,其實對于這些,我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讓他們來為親王殿下解說更合適,也能讓親王殿下聽得更清楚明白一些。”秦風笑著解釋道。

  等到這十幾個人氣喘吁吁地跑到了跟前,曹云卻是看得怔住了,與他映象之中的官員完全不一樣,這些人雖然穿著官服,但大部分分明就是一些鄉間老農罷了,雞皮鶴顏,手上青筋畢露,看起來都是匆忙之間套上的官服,有的連衣服搭扣都系錯了位置,有的連靴子都沒有穿,居然還是一雙草鞋,在行過禮之后,正局促地竭力想把自己的大腳隱藏起來,不過袍子短了一截,怎么也藏不住。

  看著那一雙雙草鞋之中還沾著泥巴的雙腳,曹云很想笑,但又笑不出來。這樣的場景,這樣的官員,在他進入大明之后,已經見過不少了。

  他們根本不在乎一個官員該有的威儀,只是沉浸在他們所負責的事務當中,最讓他感到驚訝的是,其中還有幾個極年輕的人。

  “他們都是我大明民間最為種地的人,經驗豐富,是司農司從全國各地禮請過來的。”秦風道:“培育種子啊,可比培育一個難多了,動不動他就死翹翹了。各位,這段時間一切進展可還順利?”

  一群人亂七八糟的躬身答道:“托陛下洪福,一切都很順利。”

  “走,去你們哪里看看!”秦風揮手道。對于這些人禮節上的問題,根本就沒有任何在意。

  一排青磚大瓦房之內,豎立著一排排的木柜,柜子上的抽屜之內,便是這個基地之中各式各樣的種子。

  一人老頭拉開一個抽屜,小心翼翼的從內捧出一把小麥種子攤在一張油皮紙上:“陛下,這是您一直最關注的小麥種子,這已經是我們培育出來的第四代了,現在的種子,畝產量比過去提高了足足五十斤,第五代種子今年準備試種一百畝,按照我們大家伙的估計,一畝應該還能提升個十斤二十斤的模樣。”

  兩根手指拈起幾顆種子,捏碎,看著那白汪汪的粉末,秦風道:“我們大明絕大部分地方都是以小麥,糜子為種植物,但糜子并不是一種好吃的食物,小麥嘛,做得好了,那就是好東西,面粉人吃,磨出來的麩皮可以用來喂牲畜,這是關乎到我大明百姓的肚皮問題,也是我們一直在努力改良的主要糧食作物,司農寺的這些官員們不負朝廷所托啊,五年時間,培育出來的種子每畝增產五十斤,放諸天下,那就是一個了不得的大成績了。老倌兒,第五代出來了要是能再增產十斤,朕讓你們帶上大紅花去越京城游街,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的成績,是你們讓我大明不再餓肚子呢!”

  被他拍著肩膀稱呼老倌兒的司農寺官員,笑得如同一朵花兒一般,“都是托陛下的洪福,小老兒也沒做什么,就是照料照料這些莊稼罷了。”

  秦風大笑,“一般的種子就不看了,帶朕去看看那些從西域弄來的種子吧,這些不太好種吧?”

  “最初失敗了幾次,但現在已經摸出一些規律了。”老頭兒領著幾人到了另一間房中,從同樣的一排大柜子里,取出來一些東西放在眾人面前,這一些,曹云可就不認識了。

  “陛下,這是番薯,是海事署出海帶回來的,這東西原本出產在較熱的地方,原本我們以為很難種植成功的,但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這玩意兒的適應能力極強,沒費多大勁兒,就種植成功了,陛下,這可是好東西啊!”

  “好在哪里呢?”

  “陛下,他幾乎全身上下都是寶啊!這塊莖,可以作為人的主食,味甜,既能生吃,亦能熟吃,他的莖葉,其實也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還不錯。”老頭兒笑著道:“而且這塊莖,還可以用來制作糖。”

  “制糖?”秦風驚訝不已。

  “番薯二月下種,四月便可以采集他的莖葉大規模種植,他的產量相當大,畝產量可達數千斤,而且能保存極長的時間,也可以將他們切成條狀或塊狀曬干儲存。至于能制糖,則是有一次小老兒們幾個煮了幾個食用,結果因為一時有事忘了這回事,在鍋里煮得時間過長,結果最后成了一鍋糊糊,出乎意料的發現,這東西居然能熬成糖。”小老頭不好意思地道。

  “這么說來,又是一條生財之道啊!產量如此之大,而且還不挑地,好種,這是好東西,的確是好東西。”

  “商業署的人已經從我們這里拉了一車回去了,說是要去研究如何制糖。”小老頭道。

  “王月瑤的鼻子一向是最靈的。”秦風笑道:“行了,既然這事她摻合進來了,就由她去主導吧,這東西好,既然不挑地,好種,那便可以大規模地種植,特別是西秦之地那邊,可以大規模的推廣,至少能先讓那里的人吃飽肚子嘛,今年的種子夠用嗎?”

  “夠的,夠的,這番薯是結出莖之后然后插莖葉利植,一畝地的種子便可以種出上百畝甚至更多來。”

  “這真是極好的。”秦風鼓掌而慶,“有了這東西,咱們大明以后就不虞有饑荒了。對了,棉花的種子培育出來了多少?”

  “陛下,從前年開始,我們便開始培育棉花種子了,不過棉花比起這番薯來,可就難侍弄多了,但兩年時間,我們也摸索出了不少的經驗,今年已經在撫遠郡那邊開始種植,從在那里駐守的人反應回來的情況,還是很不錯的,明年,最遲明年,我們就可以大規模的種植了。”

  “陛下,棉花又是什么東西,也是吃的嗎?”手里攥著一塊番薯的曹云,瞪大眼睛問道。

  “不不不,那是能穿的。”秦風對老頭作了一個動作,老頭手腳麻利的從另一個柜子里頭扯出一團軟乎乎,白花花的東西,遞給了曹云。

  “這也是從西域弄過來的種子種出來的,保暖,現在咱們的老百姓的冬衣啊,里頭大都是填充絲麻,蘆花,甚致還有就是草來熬冬,要不就是一些動物毛皮,說實話保暖效果差強人意,每到冬天,真是能凍死人的,這東西輕便,用其制作的棉襖保暖效果極佳,可惜我們得到種子的時間也不過三年,還不能大規模種植,不過以后不會越來越好了。”秦風喜滋滋地道。

  摸著手里這團軟乎乎的棉花,曹云心里是百感交集,大明,似乎總是能弄到一些新鮮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卻都又事關著國計民生。手里握著這些棉花,曹云便能想象出他被作成衣服的模樣,能想像到在天寒地凍的時候,明軍士兵穿著這種東西制作出來的棉衣而齊軍士兵卻只能在寒風之中瑟瑟發抖的模樣。

  “陛下,這番薯,棉花的種子,我大齊可以引種嗎?”他試探性的問道。

  “當然可以!”秦風不以為意地道:“番薯現在看起來沒有問題,剛剛他們不是說過了嗎,易種,也不愁種子,但這棉花,現在恐怕還不行,親王想引回齊國種植,恐怕還得等上一兩年,我們怎么也得先滿足自己才是嘛!”

  “那是應當的,應當的。”曹云心中一喜,倒沒有想到秦風答應得這般爽快,剛剛他已經打著要是秦風不答應,不妨派一些人來偷取一些種子回去的想法,反正看起來這里的防范也根本不嚴,甚至是沒有防范。

  “親王殿下,下午的時候,咱們再去看看我們大明的醫學院。”從房間里出來,秦風心情大好地道。

  “久聞舒大人的神醫之技,正想拜訪呢!”曹云點頭稱是。

  “老倌兒,馬上要到飯點了,咱們今兒就在你這里用飯了。這個什么番薯的,多弄一點,朕要嘗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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