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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七日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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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怪盜獵者心理素質差,野豬雖然恐怖,也是大得前所未見,可畢竟那是野豬,只會野蠻沖撞。

  但獅子不同,捕獵技巧強過野豬十倍,無論是血盆大口還是尖銳利爪,都是殺人利器,更何況是像眼前如此雄姿的白毛獅王?

  那猩紅的雙眼是真的猩紅!不是血絲,根本就是血染的一般!

  不會有人懷疑,這頭獅子吃不吃人!

  而且白獅出場威風霸氣,還發出了一聲狂吼,那吼聲似乎蘊含某種力量,震得眾人手腳發軟,頭暈目眩。

  他們不知道,這是藍牧變身后天賦能力之一,動用體內神秘能量的一吼,足以震死一些小動物,就算沒死。

  方圓一公里聽到吼聲的動物也會嚇得倉皇逃竄,威力可見一斑。

  雖然不至于震死人類這種大型生物,可也足夠嚇壞他們,給他們脆弱的內臟器官造成一些沖擊。

  那個年輕盜獵者就是被藍牧這一吼,給嚇得膀胱失守。

  藍牧不愿暴露自己擁有人性,所以把衣服都留在了樹上,自己故意四腳著地,加上他白毛獅子的外表,人們根本看不出來,只以為是一頭真的獅子。

  可山里哪來的獅子?獅子不是在大草原的嘛?

  一個年紀最長的老獵手反應過來,面帶疑惑,仔細觀察藍牧,一度懷疑這是哪個大人物從國外重金買回來飼養的寵物。

  隨后他又貪婪地盯著藍牧的皮毛,那充斥著狂野美感的白毛獅鬃太漂亮了。

  白色的獅子啊!還是這么大!這么威武!若是能賣出去……

  老獵手陷入幻想,眼神一下子變了,看向藍牧不再是畏懼,仿佛是看一堆鈔票。

  老獵手是大家的領隊,他不動,其他盜獵者也都不動,更何況面對獅虎這種兇殘的野獸,如果把背后面向它,恐怕會直接撲上來,所以也不敢動。

  這一對峙,藍牧郁悶了,他本意是出場嚇唬嚇唬他們,能趕走就好了,真沒打算動手。

  可沒想到這群盜獵者賊心不死,竟然還打上他的主意了!

  “混蛋!該死的!你們倒是跑啊!真想我撲上去啊!”

  藍牧一定不能慫,只能硬著頭皮一步步逼近,他的貓步是本能的標準,脊背的筋骨一抽一動,仿佛一條大龍在抖動。

  可事實上他心里也沒底,深怕這群盜獵者喪心病狂,對著他直接開槍。

  熱武器的威力他當然明白,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開,所以雙眼死盯著對面,注意力空前集中。

  果然,這群人沒那么容易嚇退,只見那老獵手快速抬槍,對著他就是一發子彈。

  好在他早有準備,在對方剛抬手時,就反應過來,想一旁躥出,竟躲開了槍擊!

  “啊!”

  盜獵者們驚呼,眼神中再次爆發恐懼。

  他們都看到了藍牧躲子彈的一幕,那速度太快了,一道白影,就出現在另一頭,領隊的子彈毫無意外打偏了。

  老獵手眼神閃爍,不甘心地對著藍牧又開了一槍。

  藍牧又是提前閃避,躲開了。他的速度當然沒有子彈快,可架不住他反應快啊!老獵手瞄準需要時間,在他瞄準中他后,提前閃躲,自然就能躲子彈了。

  “今天是不行了,我們慢慢退走!獵物不要了。小胡,把小崔帶上,不要背對著獅子,我們撤!”說得不知道是哪里的土話,語調又快又急。

  老獵手經驗豐富,知道今天事不可為了,獵槍沒用,他還真不敢和獅子刺刀肉搏。

  身為一個精明的獵人,搏殺絕對是最最低級的狩獵方式,通常都是選中目標,做好充足的準備,利用陷阱或者伏殺,根據不同的獵物有不同的獵殺方式,靠的是腦子,絕不是蠻橫的武力。

  今天發現野豬已經是意外驚喜,沒想到還會遇到這頭極端稀有的白毛獅子,還會躲子彈!

  其實很多獵物都能躲子彈,可那是習慣了獵人的槍,記住了槍聲和槍的樣子。這種獵物通常都是第一次獵殺失敗的狼,狼受了傷都會死死記住傷它們的人,第一次用槍打傷了狼,第二次就別想輕易擊中了,它們會在你抬槍的一瞬間躲避或者先下手為強。

  可這頭獅子太奇怪了,他第一槍就被提前躲開,老獵手很自信他的槍法,動物不認識槍的威力,第一槍他肯定都是必中的!能躲開第一槍,說明這頭白獅見識過真槍射擊。

  再加上這山里根本不可能有獅子,老獵手越發懷疑,這是有主人的獅子。

  他身為盜獵小隊的領隊,以前也抓捕過稀有的動物給有錢人當寵物,只是,從來沒見過,有國人養獅子。

  但不管如何,他盯上了這頭獅子,一定要抓到它!

  六人都端著槍戒備著藍牧,老獵手更是擋在最前面,槍口始終對準著藍牧,可就是不開槍。

  藍牧左躲右閃,也沒等到子彈出膛,感覺自己被戲耍,頓時大怒。

  “該死,與其被動,不如主動出擊!”

  “媽蛋,對我開槍,還想全身而退?”

  藍牧頓時渾身肌肉緊繃,嘩得一聲飛撲而起,像一道白色的閃電。

  就在他飛撲的一瞬間,對面響起一連串槍聲。

  “一二三四五六……不好!還有一槍!”

  此時藍牧已經飛撲到半空中,看到老獵人激動地眼神和微翹的嘴角,知道自己躲不開這一槍了。

  “砰!”

  子彈打中他柔軟的腹部,一陣劇痛襲來,子彈破開了他的皮膚,鉆進了肌肉里,鮮血染紅了雪白的毛發。

  中了一槍,藍牧不懼反怒,咆哮一聲,直震得眾人頭暈目眩,雙眼發花。

  他血性被激起,怒而撲殺,直接把老獵人按倒在地,利爪深深陷入到老獵人肩胛骨中。

  剛要一口咬下,可隨后看到老獵人驚恐慌張的眼睛,卻又猶豫了,就這一猶豫,他便聽到旁邊其他獵人子彈上膛的聲音,急忙翻滾身體,向一旁躲過。

  離開時,還順手在老獵人臉上撓了一把,抓得對方血肉模糊,應該是破相了。

  老獵人捂著臉痛呼慘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藍牧聽到槍響,速度不減,像閃電一般躍上一棵大樹。

  隨后開啟隱形狀態,繞到對方身后的大樹,直接從高處撲殺,又襲擊了一名盜獵者。

  巨大的力量將其撲倒在地,利爪撓的血肉模糊。

  等到其他人反應過來,他已經躲進了樹后。

  如此這般,配合著天賦能力,神出鬼沒,這群人根本找不到他在哪里。

  每一次獅吼都會對應一次慘叫,都會有一個同伴被撲倒抓傷。

  這群盜獵者哪遇到過這種仗勢,心態瞬間崩潰。

  一連傷了他們五人,藍牧就住手了,站在樹上看著這群盜獵者扶持著傷員哭爹喊娘地逃跑,也消了氣。

  “哼,一群鼠輩!”

  藍牧罵咧著,隨后捂著肚子叫痛,子彈還是傷到了他,腹部那顆子彈鉆進肉里,痛到心里。

  不過他也了解到自己有多強大,他感覺自己最擅長的,應該是像獵手一樣,隱藏在暗處,瞬間撲殺,一擊致命。

  猶如陰影中的獵殺者,神出鬼沒,秒殺一切。

  同時,他也明白,自己根本沒有像巨型野豬一樣皮糙肉厚的身軀,雖然他可以一擊秒殺任何動物,卻也容易被一槍干掉。

  若不是獵槍威力低,換成正統的制式步槍,恐怕剛才他已經一命嗚呼了。

  “唉,我原來是個高傷害、高敏捷的……脆皮啊!”

  藍牧坐在樹杈上,綁好衣服,用利爪摳著肉里卡著的子彈,痛得自己死去活來。

  好不容易把子彈摳了出來,也不知道會不會發炎,學著動物世界里看的,舔了舔口水,抹在了傷口上。

  可他的擔心很快消失了,因為他發現肚子上的傷口突然離奇消失,而原本白毛也迅速消退不見蹤影。

  “啊咧?”

  他感受到渾身由內到外,先是身體仿佛起了化學反應一般開始蛻變,平靜的細胞重新活躍起來,基因仿佛是多米諾骨牌一般瘋狂翻新,他敏銳的感官迅速變得遲鈍,體內澎湃的強大力量也消失不見。

  “我……我我……”

  藍牧驚得跳起來,一不留神從樹上掉了下來,摔得他渾身劇痛。

  “我變回來啦!”

  他驚訝的發現,自己已經變成了人的形態,雖然視力下降了,雖然沒了感應能力,雖然失去了強大力量,體內空虛。

  可他還是驚喜萬分,因為能變成人,能像一個正常人一樣重歸社會,那些都不算什么。他又不是那種怨天尤人的性格,對于這份力量的失去并沒有太大感受。

  不過,他內心還是有一些惆悵,畢竟變身了七天的怪物,這份經歷不是誰都有的。

  在藍牧變回來后,他的心態一下子變樣了,反倒以審視的眼光來看待過去的七天,漸漸認為,這是他一生極為珍貴的經歷,是值得珍視,值得回憶的。

  “啊!就好像做夢一樣啊!這七天,誰有我這七天的經歷離奇啊!”

  “變身……和變回來,發生的太突然了!”

  要不是眼前巨型野豬和茂密的森林證明著一切,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變過那白毛獅子。

  “還好,那顆白球只讓我變了七天,真要一輩子當獅子,我才不樂意呢!”

  變回人類,簡直是驚喜,藍牧心里開心得很,一邊穿著褲子,一邊傻樂。

  可他不遠處的巨型野豬卻轟然倒下,終于力竭而死。

  “呃……”

  藍牧急忙沖上去,看到野豬瞳孔已經擴散,沒有生命跡象了。

  “唉,就這么死了?”

  藍牧突然有些自責,自己為何不早些出現,這樣或許就能救下這頭活了不知道多少個年頭的野豬了。

  能長這么大,對于野豬來說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他早知道自己就快變回來,他肯定會大大方方地暴露自己,讓那群人找去吧!

  這片山林以后或許會流傳一個傳說,一個白毛獅子的傳說。至于抓到他?那是不可能的,恐怕自己早已經在家里喝著果汁,吹著空調看同行們追逐著白毛獅子的新聞吧?

  “可惜,沒有后悔藥。”

  藍牧很快就不感傷了,從口袋里摸出手機。

  他的手機從落崖后就自動關機了,也不知道摔壞沒有,之前他爪子太鋒利,不敢擺弄,現在沒事了。

  只見他按著開機鍵,蹭蹭亮起,手機竟然開了。

  “太好了!”

  還沒等藍牧高興多久,就聽到一連串的提示音,他定睛一看,共有45個未接電話,21封短信。

  “我的天……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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