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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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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崗集鎮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街道上的路燈都亮了起來。沒辦法,沒有直通車,要繞路合淝市,特別耽誤時間。

  張譚記憶里,冬天的時候,上完下午的三節課,放假回家,都是天黑透了才能到家。

  而他應對的辦法,就是周五在雙墩鎮包夜上網,第二天早上再回家。

  當然現在不會這么做了。

  車子停下來。

  拎著大包小包走下車,張譚一眼就看見了父親張全順,正靠在車站站牌旁的電線桿上,嘴里抽著煙。

  中巴車停下來的時候,他就開始往這邊張望。

  但是并沒有移動腳步,顯然前面幾輛車沒等到張譚,讓他有些失望,對這班車也不敢抱期待。

  “爸。”張譚大喊。

  張全順趕緊將煙頭扔在地上,踩滅,這才快步走過來:“回來了。”

  平時譚明霞管得嚴,他很少抽煙。

  風吹過,張譚感覺有沙子迷進了眼里,澀澀的又潤潤的,他狠狠地擠了一下眼睛,迎了過去:“在市里面逛了一趟,遲了點。不是電話里說過,讓你不要來接我嗎?怎么開始抽煙了,不是戒了嗎?”

  “你媽不放心。”張全順過來要接張譚手里的東西,沒說抽煙的事,“怎么這么多?”

  “買了點禮品帶回來。”

  “哪來的錢?”

  “我自己賺的。”

  “你賺的?”

  回去的路上,父子兩很少見的聊著天,當然,是張譚主動帶起話題:“爸,大好消息啊,我們家出了一個作家。”

  “誰?”張全順沒反應過來。

  張譚笑笑:“當然是您兒子我。”

  張全順驚訝的看著張譚:“你當作家了?”

  張譚看了看自己的樣子,他身上的這套t恤衫加牛仔褲,是新買的,品味偏向成熟,穿在身上還是很提升氣質的:“爸,你不覺得我現在很有作家的氣質么。”

  張全順認真的打量了張譚一會,點點頭:“是有點不同了,像城市人,對了,你頭發怎么理成這個樣?”

  “這是卡尺頭,大球星貝克漢姆就是這個發型,很爽利很精神。”

  “感覺有點痞。”

  “呵呵。”張譚將發型的話題岔過去,“爸,這一個月,家里可好?”

  “都好。”

  “糧站那邊呢,聽說在鬧下崗?”

  “沒事。”

  張全順說著沒事,但張譚還是聽出來了他語氣中的一絲沮喪和迷茫,很顯然糧站并不像他說的那樣沒事,而是真的在鬧下崗了。參軍退伍之后,張全順就被分配到崗集糧站工作,干了十幾年,現在要下崗了,可想而知他的心里,有多少苦悶與擔憂。

  “爸,下崗是必然會發生的事,現在全國都在大下崗,解決國企的問題。糧站的工作丟了就丟了吧,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或許也是一個機會呢,不用舍不得。”張譚想安慰,但發現自己就算兩輩子為人,還是不太會安慰人。

  張全順忽然提高了嗓音:“不是舍不得,是不理解,糧站的效益明明還不錯,為什么也要承包給私人老板!”

  張譚默然,下崗這個問題,很深奧,他也不是很懂。

  身為這個社會這個國家渺小的個人,他無力去改變任何局面,只能盡可能的讓自己的家人過得更好:“糧站的事別去操心了,爸,還是想想下崗后做什么吧。對了,糧站下崗給多少錢買斷,兩三萬有吧?”

  “說是給三萬塊錢把工齡買斷,不過大家都不同意……你怎么知道的?”

  張全順感覺到十分的詫異,知子莫若父,自家的混小子連念書都是難題,更別說操心家里了。結果現在,兒子竟然跟自己聊起了下崗,這讓他有些跟不上節奏。

  “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張譚一句“秀才不出門全知天下事”,就將張全順的疑惑,打消了回去。

  兒子是高中生了,正兒八經的文化人,知道下崗,似乎也不足為奇。

  張全順自己找了個理由。

  “什么!作家!稿費就給了七八千?”

  譚明霞的反應,比張全順大多了。

  回到家中,可以想象的到,在得知兒子亂花錢買了一大堆東西之后,譚明霞有多暴怒。但是當張譚解釋說,這是他寫作掙來的錢,譚明霞又有多么的震驚。

  之前還讓人操碎心,連長灃一中都考不上的兒子,竟然一眨眼,就成了作家。

  “爸、媽,看看,這就是《今古傳奇·故事版》,我的小說就是發表在這份雜志上,看到了沒有,在這里,《四大名捕震關東》,第一部《追殺》,作者譚張。下個月,還有《今古傳奇·武俠版》,上面也有我的小說。”

  “怎么是譚張?”譚明霞地道的農民,不認識字,將雜志遞給了初中文化的張全順,“孩子他爸,你看看,是不是這么個小說。”

  張全順點頭:“是譚張寫的。”

  張譚正好跟著解釋:“譚張是我的筆名,就是把張譚倒過來寫。”

  譚明霞追問:“筆名是什么?”

  “筆名就是用來發表作品的名字,作家發表作品一般不用真名。”

  “為什么不用真名。”譚明霞不明所以。

  張譚就詳細解釋了一下。

  明清時期,小說作品被人輕視,認為不登大雅之堂。有些寫小說的作者,顧及自己的名聲,就使用筆名。譬如長篇巨著《金瓶梅》的作者蘭陵笑笑生,就是筆名。到了五四運動之后,階級斗爭日趨激烈,政治環境異常險惡,使用筆名就更加廣泛了。

  漸漸地,筆名就成為中國作家的習慣。

  當然,老外也有用筆名的,譬如馬克·吐溫就是筆名。

  “原來是這樣,寫小說還要筆名。”

  在張譚把雜志、匯款單等東西拿出來后,有圖有真相,證據確鑿,譚明霞終于相信了,自己的兒子,成了一名作家。

  作家,文化人。

  張譚在母親的眼中,身份一下子就抬高了十幾個臺階。

  以前是不懂事的混犢子,現在是文質彬彬、一肚子墨水的作家。

  “我兒子是作家,好,好!孩子他爸,今晚準你跟揚揚喝幾瓶啤酒。”

  兒子有出息了,譚明霞比誰都高興,整的一頓晚飯跟過節似的。以前她是禁止張全順抽煙喝酒,張譚更是想都不能想,現在雖然煙還是不準抽,但啤酒,卻準許張譚喝了,儼然把張譚當做大人對待了。

  農民的樸素想法里,能掙錢就是大人了。

  “揚揚,你快點吃,吃過了去爺爺、叔伯家里轉轉,把那個什么上古傳奇,拿給他們看看。你不是還給爺爺買了禮品嗎,一起送過去。”

  張譚有些哭笑不得:“媽,不至于吧,就是寫個小說而已,沒必要弄得家喻戶曉。”

  “那怎么行,你小說都印書上了,得讓他們知道。省得他們整天以為我們家揚揚也和他們家小孩一樣,沒出息呢。我譚明霞的兒子,就是比別人家的兒子優秀。”

  看著滿臉激動的母親,張譚好笑之余,又充滿了愧疚。

  上輩子,或許自己從未讓父母這么驕傲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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