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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嘛。”尼利·約翰遜把剛才的這一切都看在眼中,說實話,如果他不是被告的律師,他甚至應該鼓掌。
檢控官是威廉·T·華萊士,他也是尼利·約翰遜的老朋友,他們經常一起喝酒騎馬。
那難道約翰遜會因為友情……NONONO,約翰遜正準備上演一出好戲,來個絕地大反擊!
“……”李夢楊其實他早就知道自己恐怕要被絞死了,而現在只是斷絕了他的一切希望,跟他一個想法的人很多,基本上,就現在三藩市市政廣場的人,都這么想的。
黎萌漾,你死定了!
“法官大人,我想提請一位證人,是三藩市警局的法醫史密斯先生。”
“可以。”
那史密斯上來了,這只不過這個家伙一眼看上去不像個醫生,是個老頭,穿的很邋遢,反而像個屠夫。
是呀,這年頭你還對警察局里的醫生有什么太高的要求嗎?他們又不負責治病。
“史密斯先生,請問斯萊德警官的死因是什么?”
“哈!這是我見過最有意思的事兒了,斯萊德這個家伙喝了很多的酒,他應該想吐,可又沒吐出來,更有意思的是,他之后突然失去了意識。你知道的,關于這一點我不知道原因……”
這個年代的醫學條件也就是這個水平了,醫生們對大腦里的情況幾乎是一無所知。不過,李夢楊卻知道點兒原因,因為他當時出的那一招,使的是‘震’字訣,并不是為了要打碎斯萊德的下巴,只是要震暈他。
其實原理很簡單,就是下頜骨的掛鉤位置離人腦很近,力量掌握的好,對手是很容易昏厥。這樣一來斯萊德的下巴又沒有碎,也沒有太明顯的傷痕,史密斯又不是什么厲害的醫生,他自然檢查不出原因。
這是神奇的‘拆你死空腹’,你們洋鬼子懂個屁!
“……當我用刀子切開斯萊德的氣管的時候,法克,好多的酒噴了出來,哈哈哈,他是被自己喝的酒給淹死的,哈哈哈……”這老頭一邊說一邊笑,仿佛在講笑話一樣。
“……”這笑聲,讓所有圍觀的三藩市的民眾心里發冷。許多人甚至想著,以后老子就算是死了,在野外喂了狗不落到你這個老貨的手上。
“那么能造成這么多的巧合……”約翰遜接著問下去,不過,史密斯卻搶著說話了。
“我替你說了吧,殺掉斯萊德的家伙,一定是個被上帝眷顧的人,他太幸運了。以我的經驗判斷,想殺一個人,沒必要搞出這么多的巧合來,斯萊德這個家伙恐怕是壞事干的太多了,所以上帝讓他下了地獄。”
“這么說來,斯萊德警官的為人不好了?”
“那是個雜碎!瘋狗!我沒見他執過法,反而經常有人被這個家伙揍,小酒館里的妓-女都不做他的生意。”
史密斯這個老頭話音剛落,立馬人群中就爆出了一記女高音來。
“斯萊德這個混球上了老娘都不給錢!下地獄算便宜他了!”
“哈哈哈……”有那懂行的都看出來,這位就應該是老肖恩酒館里的名花史黛西了。
“不守婦道!”華工們都在心里斥了一句,特別是黃蓉。
不過,李夢楊倒是看出了門道,自己的這個辯護律師還真的是為自己在辯護著。這讓他想起了第一次跟這個叫約翰遜的家伙見面的情形……
“我現在是你的辯護律師了,不過請你別誤會,在我的眼里,你的命還比不上一頭豬,但我會捍衛美國法律的精神!”
這個人絕對是有特殊的裝B技巧!
自己都沒想到要如何說呢,約翰遜個家伙就牛逼拉轟的走了,李夢楊連罵他的機會都沒得著。
李夢楊不認為這個約翰遜那個時候說的是假話,可現在,他為什么如此賣力的為自己辯護呢?
緊接著,尼利·約翰遜又找了好幾個證人出庭。
“這個家伙總是從我那里買土豆,很可惡的家伙,我很難從個華工的身上占到便宜了……”
“……不錯的一個家伙,他講的笑話很有意思……他是個好人。”
一個又一個證人,他們好像跟這個案子沒關系呀。
“法官大人,辯護律師明顯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檢控官華萊士坐不住了,他首先跳出來反對。
“法官大人,我已經問完了,而且我現在可以說出自己的理由。”尼利·約翰遜顯得很有風度。
“好,你說吧。”很多人都是一頭霧水,法官頭上的水更多。
約翰遜這個家伙非常的能裝,只見他還擺出個POSE來,說道:“從我以上的這些個證人的證詞中,我們不難看出,眼前的這個被告,他不能說是一個壞人,對不對?”
“……”全場沉默,好像是這么回事。
“那這有又什么關系呢?”對于這場官司,華萊士也是準備的很充分。
“有關系!”約翰遜的姿勢一變,然后大聲的說道:“而被害人斯萊德警官,這個家伙就是一個十足的惡棍,這一點完全可以證實警方的記錄,是他準備對那個中國少女施暴,而同時,我們的法醫先生還向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線索,這個人!”
約翰遜指向了李夢楊,“他并沒有主觀上的想去殺掉斯萊德,斯萊德的死亡是巧合,甚至并非是這個華工造成的!”
而且這還是個制止犯罪的行為,那么……
李夢楊已經看出來這個約翰遜的手段了,他就是通過間接證人來告訴陪審團,自己這個被告是好人,被殺的那個是混蛋,至于這些個間接證人,都是跟金鱗閣有關聯的商販,看來這個約翰遜還是下了一番功夫的,至少現在證實了自己是值得同情的。
這完全可以影響到陪審團,可是,這些個東西足夠了嗎?
“……”有些個陪審團的成員在搖頭,要知道,眼前的這個殺人者是個華工,華工就是搶白人飯碗的混蛋,他們的罪惡不比斯萊德少吧?
“絞死他!”
“絞死他!”
而此時對李夢楊更為不利的是公審,群情激動,至少半個加州的人都在這里,他們對華工又能有什么好感呢?
陪審團只是普通人,他們可能不受民意的影響嗎?!
似乎,剛剛冒出那么一點兒希望的火焰,眼看著就要被碾滅了!
“哈哈哈……”就在這個時候,約翰遜大笑了起來,接著他非常自信的對著法官說道:“法官大人,我這里還有一個重要證據!”
那是一封信……
“……德克薩斯州游騎兵斯萊德,于1853被殺!”
那封信很短,但這里面的意思……而且念出這封信的正是被威廉·T·華萊士,當然了,這是約翰·尼利·約翰遜的請求,由對手宣讀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證據,這個家伙真的是太能裝B了。
“……”信讀完了,也就是幾秒鐘的時間,整個三藩市的市政廣場上變得鴉雀無聲!
不用解釋大家都能明白,真正的斯萊德早就死了,而現在死的那個惡棍,不是個搶匪就是個殺人犯,沒準就是他殺了真正的斯萊德。
現在的美國西部亂的很,游騎兵跟警察在職務上基本是重疊的,就比如德克薩斯。而淘金者們都知道,從陸路來加州這是一件多么幸苦的事情,加州這個地方很奇葩,有黃金有白銀,可是卻被崇山峻嶺和沙漠包裹的死死的。當年的美墨戰爭,美軍是坐船來的,還要在巴拿馬下船再走到西邊換船,據說他們吐的很慘。
目前的情況稍微好了一些,至少有了郵路,可是,如果華盛頓到加州,一封信卻要走上40多天,還好,我們的這封信只需要從德克薩斯走到加州,可是沿途翻山越嶺沙漠重重,也是用了二十多天的。
為什么等了將近一個月才進行公審呢?答案其實已經揭曉了。
加州的客觀條件,讓冒充警察變得很容易,當一個佩帶著警徽的家伙出現在加州任何一個警局門口的時候,你是熱烈歡迎呢,還是先去花上幾個美元然后至少要等上二十多天去調查他的身份背景呢?
答案顯而易見,那么現在的這個華工怎么辦?
他甚至可以說是幫斯萊德報仇了呀。
“絞……絞……”有人還想喊口號,可是這樣的人立馬就遭到了旁人的白眼。
這個時候如果再喊絞死那個華工,那也太丟人了吧?
“加利福尼亞的公民們!”就在此時,非常善于裝X的約翰遜大聲的說話,簡直如講演一般,“我跟你們一樣,非常的厭惡華工,他們就是一幫搶走我們工作的蛆蟲!我無比厭惡!但是在這里,在這法庭之上,我們必須捍衛法律的公正和莊嚴!現在所有的事實都在告訴我們,眼前的這個華工他也許失手殺了人,可他是為了保護別人,而死掉的那個人,很可能是個罪犯!我們應該判處這個華工無罪!”
“噓噓!”
“無罪!無罪!”
有人發出噓聲,有人喊無罪,但很快的,噓聲盡去,此時的民眾情緒已經認定,這個華工應該是無罪的。
聲勢越來越大,這個效果……約翰遜雙手虛按,示意安靜,你還真別說,市政廣場上的民眾還真的就安靜了。
此時,尼利·約翰遜似乎已經掌控了整個加州民眾的情緒!
“公民們!今天的審判,最后的結果無論如何,我都想告訴大家一件事。那就是按照現有的法律,我們是無法阻止更多的華工來搶我們的飯碗的!這一點,我相信大家都感受的到,那么我們要怎么做呢?公民們!加利福尼亞州的大選馬上就要進行了,而我,約翰·尼利·約翰遜,也會參加這次選舉!我在這里向上帝發誓!如果我當選州長,我將會用我畢生的力量來推行更強而有力的法案,來阻止華工搶我們的飯碗!”
“太棒了!”
“約翰遜!約翰遜!約翰遜!”
當約翰遜的演講一結束,整個市政廣場的人群就沸騰了,他們高呼著約翰遜的名字,聲勢驚人!
約翰·尼利·約翰遜后來在自己的自傳中寫道:“……1855年8月3日這一天,應該永載史冊,我最后悔的是在當州長的時候,忘記了推動立法,把這一天變成約翰·尼利·約翰遜之日!這一天,我才是加州之王!”
約翰遜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而李夢楊似乎也不用上絞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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