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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撫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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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這些軍官們的高興勁稍稍過去了一點之后陳鋒繼續說道:“我之所以先讓參謀長通報作戰損失再提戰果,就是想讓你們知道,你們有現在的地位并非是你們自己的功勞有多大,能配得上那一件件呢子大衣。你們能有現在的地位完全是手下的兄弟們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所以你們要對得起這一份份沉甸甸的信任,不要讓兄弟們的鮮血白流,抗日殺敵為死去的兄弟們報仇雪花。”

  “抗日殺敵,報仇雪恨!”

  “抗日殺敵,報仇雪恨!”

  陳鋒做了一個安靜的手勢,然后道:“作為一名軍官,我們都應該清楚,打仗沒有不死人的,這一點我們無法左右。但是既然把兄弟們帶上了戰場,那么我們就得為他們著想。他們愿意跟著我們放下鋤頭毛筆打鬼子,那是他們信任我們,所以我們不能讓這些英雄流血又流淚。”

  說完陳鋒拿出一份文件,然后大聲說道:“這是我制定的一份關于死傷士兵撫恤標準及實施辦法,按照軍銜不同,各項撫恤標準也不一樣,我們222師最低的戰地陣亡撫恤標準為300元,只要是222師的士兵在戰爭中陣亡了,只要沒有被認定為逃兵,那么他的家屬將會得到部隊300元的撫恤金,同時每年還會得到100元的年撫金。按照軍銜的不同,每提升一級這個標準提高10。我們的軍銜以國民政府1935年3月頒布的“上將任官施行條例”和“特級上將授任條例”為準,分別是將官五級(特級上將、一級上將、二級上將、中將、少將)、校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四級(上尉、中尉、少尉、準尉)、軍士三級(上士、中士、下士)、兵三級(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共十八級。”

  “鑒于我222師最高軍銜便是我這個中將師長,所以如果我陣亡的話我的家屬將會一次性得到810元的撫恤金,家屬每年將會從部隊得到270大洋的年撫金。另外,如果士兵在戰爭中傷殘了,部隊也會按照相應的標準給予撫恤,如果失去勞動能力的部隊還需要給與特殊照顧,傷殘兵員退伍后地方政府要給予優先安置,一句話,我陳鋒的部隊絕不能讓英雄戰場流血家里流淚。”

  陳鋒的話音剛落,會議室里便響起了熱烈的掌聲。盡管抗戰爆發前國民政府就已經頒布了撫恤制度,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受恤人員的比例極為低下,軍人撫恤制度幾近形同虛設,所以抗戰爆發后國民政府基于多種因素的考量,強化了軍人撫恤制度。

  但是這個制度即使是對于老蔣的嫡系部隊也不一定適用,更不要說地方部隊了。因此很多地方部隊以及絕大多數的中央軍對于國民政府的撫恤制度很是不滿,很多士兵戰死之后家屬根本就得不到任何撫恤,大大打擊了人民的抗戰熱情。

  而且陳鋒還知道,即使是如此這般的撫恤制度也無法大面積實施,隨著軍人傷亡數量的大幅攀升,上述制度越來越難以適應抗戰撫恤事務,強化軍人撫恤制度的緊迫性日益突出。如1937年,傷亡官兵609594人;1938年,傷亡官兵則上升為1220821人。與此同時,受恤人員的比例卻極為低下。如1937年,受恤官兵8647人,撫恤比例為1.4;1938年,受恤官兵14156人,撫恤比例僅為1.24。尤其是1938年,傷亡官兵人數居抗戰8年之首,而撫恤比率竟然最低,顯示國民政府的軍人撫恤制度幾近形同虛設。

  沒有完善的恤金制度,傷亡軍人的利益就難以得到保障;得不到恤金補償,傷殘軍人或遺族既不能從物質上,更無法從精神上體味來自政府的慰藉,這不利于舒緩戰爭給軍人及其家屬帶來的困境。戰爭讓軍人付出生命代價,政府需要有意識地運用政治權力和組織管理能力,通過制度建構,豐富撫恤組織,完善恤金規則等,給傷殘軍人和遺族提供物質幫助,并給予精神撫慰,盡可能地穩定軍人家庭,藉以減輕戰爭引發的風險。

  撫恤在貫徹分配原則的過程中有不可缺少的地位,軍人因抗戰傷亡,家庭就失去了一個健壯勞力,必然影響勞動生產,減少家庭收入。政府每年從國民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撫恤金或恤護物資,符合國民收入與社會產品再分配的理論原則,這也是對軍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可以提高軍人社會地位和物資待遇,穩定抗戰軍心,保證國家和社會安全。

  國民政府怎么做陳鋒不想管也管不了,但是在222師這一畝三分地上,這一切都得聽他的,所以這個錢必須出,只有出了這個錢,士兵們才會無后顧之憂,到了戰場上這是可以直接轉化成戰斗力的。

  “師座,這個標準是不是有些...有些...”楊毅張了張口最終還是沒有說出口。

  陳鋒看了看楊毅說道:“是不是士兵的標準有些高,而軍官尤其是將官的標準又有些低?”

  “是的師座,中央軍的一個士兵陣亡后政府最多給予100元的撫恤,而且這個標準也只是在很少一部分的嫡系部隊里實行,絕大多數的士兵死了也就死了,而我們一下子將標準提到300元,這必將給部隊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另外就是中央軍的一個陸軍上將陣亡的話,家屬將一次性得到3000元的撫恤金,以后每年還會得到1500元的年撫金。即使是積勞病故,可以獲得一次性撫恤金800元。”

  “另外由于軍種不同,撫恤待遇也有所差別。空軍作為一種特殊軍種,在撫恤待遇方面要比陸軍、海軍高。以陣亡為例,空軍上將一次性撫恤金為20000元,遺族年撫金為1500元;陸軍上將一次性撫恤金為3000元,遺族年撫金為800元。空軍上將的撫恤標準是陸軍上將的近7倍。空軍上等兵一次性陣亡撫恤金為1000元,遺族年撫金為105元;陸軍上等兵一次性陣亡撫恤金為100元,遺族年撫金僅為50元,空軍上等兵的陣亡撫恤標準是陸軍上等兵的10倍,我們的這個標準會讓很多軍官不滿的,師座是不是重新考慮考慮。”

  陳鋒大聲說道:“你說的這些問題都是存在的,但是制定完善而又合理的撫恤制度關乎我們222師生存發展的關鍵。正是由于看到了國民政府在陣亡傷殘官兵的撫恤上存在的巨大漏洞,所以我們才不能照搬他們的章程和標準,士兵的撫恤標準確實有些高,但是對于一個家庭的損失來說,我們這點錢又怎能與之相提并論。所以不管困難有多大我們都必須將這個制度實行下去。我們不是一個政治團體,我們的決定代表不了什么,我們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跟在我們兄弟能全心全意打鬼子,即使是戰死沙場也可以無牽無掛地死去,僅此而已!”

  “師座,這個撫恤制度我們打心眼里高興,有了這個制度我們也可以毫無后顧之憂地投入戰場,即使我們戰死了我們的家人也會有人救濟,不至于被貧困疾病所折磨。但是師座您想過沒有,一旦這個制度在全軍范圍內實施的話,部隊或者說陳家將會面臨何等巨大的經濟壓力。我們絕大多數的人都是一開始就跟著師座的,您傾盡家產拉起了這支抗日隊伍,為此甚至還舉債數百萬大洋,說句實話,這支部隊就是師座的私軍,一旦實施這個撫恤制度,所有的錢都將會是陳家一力承擔,不管是二戰區的閻長官還是南京的蔣委員長是不會為師座出哪怕一分錢的,這樣一來陳家花出去的錢絕對如流水。”徐虎沉聲說道。

  “這個我知道,還是那句話,為了部隊的生存與發展,為了不讓英雄流血流淚,為了保衛我們的家園,即使再困難我們也得堅持。而且我們要做的還不止這些,除了高標準的撫恤金以外,我們還要對出征抗敵軍人的家屬給予優待,抗戰軍人為保衛國土而拋妻棄子、身陷鋒鏑,而其家屬卻困苦流離。為了解除軍人的后顧之憂,安定抗戰軍屬的生活,提高抗戰軍屬的社會地位,借此鼓勵前方將士殺敵決心,后方民眾踴躍服役。”說到這里陳鋒突然站了起來大聲道:“以下是對軍屬優待的具體辦法,希望各位能嚴格執行:凡是出征抗敵軍人家屬可以減免臨時捐款和勞役;出征抗敵軍人之子女進入公立學校肄業者,免收學費,對于抗日陣亡及受傷殘廢官佐士兵,其子女就學一律免去學費、實驗費和津貼膳宿費;出征抗敵軍人家屬去公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可以免繳診療費。出征抗敵軍人家屬可以優先享受一切公益設施之利益;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涉及訴訟案件,受理機關應提前處理;出征抗敵軍人家屬為經營生產事業需要資金時,可以申請小本借款;出征抗敵軍人家屬無力耕種原耕土地時,可以申請義務代耕;出征抗敵軍人家屬如無土地可資耕種向優待委員會申請或分會轉請地方政府指定公地供其耕種。如果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有以下情形:生活不能維持者、疾病無力治療者、死亡不能埋葬者、子女無力教養者、子女婚嫁者,可以向優待委員會或分會申請救濟。對于老弱者補助生活費或者進入養老院幼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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