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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貪心不足的二世祖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末世之國色無雙

  本來打算獨自逃跑的幾名進化人類一個個目瞪口呆并愣在了當地,想不到凌云真的擊殺了那頭變異犬,看來自己不用跑了?

  文雪兒的眼中則露出了不驚訝的目光。

  她是進化人類,眼力遠超普通人,她看出凌云的槍口在同一瞬間射出了兩道火光,那頭變異犬才撲倒在地。

  在觀察那頭變異犬傷勢之后,她卻發現那頭變異犬的額頭只有一個血洞,難道剛才凌云發射出的兩顆子彈打到了同一個點上,才會出現這樣的效果嗎?

  文雪兒沒有看錯,凌云的確是兩槍連發。

  手槍中射出的頭一發子彈剛剛射到變異犬的額頭,第二發子彈則準確無誤的擊在了先前那顆子彈的后面,兩顆子彈的力量瞬間集中在了一起,才穿透了變異犬堅固的皮囊,射入了那只它的腦袋內部。

  這種射擊手法,便是傳說中的兩點一線射擊手法。

  這種神乎其神的射擊技巧,曾經是國家射擊隊的頂級隊員們夢寐以求,卻無法做到的一項高難度射擊技巧。

  文雪兒博學多才,也知道兩點一線射擊技巧有多難做到,在和平時期,那些射擊隊員們就算再努力,也做不到這一點,凌云卻做到了,她才會對凌云神奇的槍法給震住了。

  對于文雪兒的驚訝,凌云倒是沒當回事,末世后期,幾乎所有軍官都能掌握這項射擊技巧,甚至一些優秀的士兵也能做到這一點。

  這倒不是說末世的人比末世前的人聰明,而是末世后的壓力太大,在生與死的巨大壓力下,才誕生了一位又一位的射擊天才。

  凌云作為天才中的天才,他才能以普通的手槍子彈,擊殺力量達到了五十點的變異犬。

  在此之前,所有的校友們都用膽怯、自私、無情無義貪生怕死一類的話形容凌云,要不然,他也不會在學校里躲了寢室里整整一周而不敢下樓了,在路上,他更是躲在隊伍的中間,一副比最怕死的人還怕死的模樣。

  在他擊殺食腦獸的時候,很多人也認為他是瞎貓碰了個死耗子,但今天,他又射殺了那頭變異犬,凌云連續兩次大放光彩,這便不能用運氣好去解釋這一切了。

  凌云沒有在意周圍人差異的眼光,他俯下身,用斧頭解剖起了那頭變異犬,在別人不主意的時候,他悄悄將那頭變異犬的妖核收入了懷中。

  文雪兒湊了上來,她不明白凌云為什么解剖起變異犬的尸體。

  凌云從容的說道:“我們如果以變異犬的肉為食的話,不但可以吃飽,還能提升力量,如今所有食物都在快速的變質,以后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要以獸肉為食……”

  一名模樣清秀的女孩好奇的問道:“很長時間都要吃獸肉,如果很長時間以后,我們又吃什么呢?”

  “末世中后期,力量弱小的怪獸都被人捕殺了,力量強大的怪獸一般人又捕殺不了,那時候絕大多數的人,如果不想吃人肉的話,就等著活活餓死吧,就算你餓死了,你的尸體也會被那些餓的皮包骨頭的人給找出來剁碎吃掉,或者被做成腌肉.......”

  凌云只是在說上一世實際發生的事情,他也沒覺得自己的話有多么的恐怖,再說末世也遠遠比他描繪的要恐怖的多,聽到這話的人,卻感覺到不寒而栗,想不到他們以后會面臨如此悲慘的將來?

  文雪兒知識淵博,考慮的事情也比普通學生多一點,末世后,土質發生了變化,說不定莊稼也無法種植,那時的人當然要以獸肉為食,不過世上的怪獸就那么多,力量弱小的怪獸總有被吃完的一天。

  力量強大的怪獸,普通人則獵殺不了,難道以后的人間,真的會發生人吃人的慘劇嗎?

  文雪兒的眼前出現了無數的幻覺,她仿佛看到了自己周圍饑餓的學生開始相互廝殺,用刀子割對方身上的肉,并將流著血水,黏糊糊的肉直接丟到了自己的嘴里,血水則順著一些人的嘴巴流出來。

  凌云說話的時候,更是帶著一種理所當然的口氣,他不是在推測,而是肯定日后一定會發生那些事,文雪兒心中則在想,凌云只是她的一名學生,大家一起經歷的末世,他又是怎么知道以后世界上所發生的一切呢?

  凌云沒有在意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他只是很自然的將變異犬身上的一塊生肉塞入了自己口里,并津津有味的嚼了起來。

  獸肉當然是做熟了滋味才更好,凌云也不是不知道這一點,上一世末世后期,食物已經變得極為稀缺,那時有東西吃便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誰還會在意那些肉是生的還是熟的呢?

  看到凌云一臉從容的吃起了變異犬身上割下的生肉,你不少人想起被變異犬咬死的多名校友,這頭變異犬的腹中,還有未被變異犬消化掉的同學的肉,凌云是不是等于在變相吃自己的同學呢,是不是太惡心了?

  不少女同學忍不住嘔吐了起來,一些大膽的男生則學著凌云的模樣,從被變異犬的身上割下一塊肉放在了自己的嘴里。

  一開始吃的時候,他們一個個皺著眉頭,畢竟他們以前沒有吃過生肉,當他們將那些生肉吞入腹中之后,卻感覺到體內充滿了力量,看來吃獸肉果然比吃方便面強多了?

  趁著別人不注意,凌云悄悄去了附近的一個小樹林,他之所以去那個小樹林,是要盡快吸收變異犬身上的那顆妖核。

  與喪尸腦袋內的妖核不同,這種大型變異怪獸的妖核,需要用本身的力量去融化,而不是一口吃掉。

  凌云如今有三十點的力量,就算沒有槍,也可以應付一般的怪獸,但如果遇上多頭怪獸圍攻的話,卻依然有性命之憂,他目前最迫切的事情還是要盡快增強自己的力量。

  凌云將變異犬的妖核放在了手心,體內的力量緩慢的與妖核上的力量相融合,漸漸的,凌云的力量開始了飆升,從三十點漲到了五十點。

  就在凌云想要離開小樹林的時候,突然發現天空中出現了一道銀光落入了附近的樹林中。

  凌云心中微微一驚,難道附近有隱藏的史前遺跡不成,恰好在自己進入樹林的時候連接點發生了松動,那道銀光則是遺跡的降落點?

  上一世中,很多蓋世強者都是因為誤入某個史前遺跡,成為了遺跡的主人,才在一夜之間在華夏大地上崛起。

  所謂的史前遺跡,便是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史前人類,以及一些高智能的文明遺留在人類異次元空間里的史前文明。

  再高級一點的遺跡則是其他宇宙空間中的高文明物種建立的輝煌文明,在一些奇異病毒的影響下,其他宇宙平行空間的文明成果與地球上的空間發生了重疊,這些擁有燦爛文明的儲存點統稱遺跡。

  在正常情況下,那些遺跡都影藏在看不見的異次元空間中,北美病毒的全球散播,使得隱藏在各個異次元空間的遺跡連接點出現了松動,剛才樹林中出現的一道極光,便極有可能是一個小型遺跡?

  如果自己這一世早期便得到一個遺跡的話,自己的力量便能得到不可思議的提升,那時自己便不需要依靠基地市的庇護了。

  凌云走到出現極光的小樹附近,用警惕的目光巡視周圍的一切,他發現極光消失的地方有一顆拳頭大小,類似以戒指的物體在半空中漂浮,便一把抓了過去。

  一道極大的力量從那個物體上反擊過來,凌云的身體如遭雷擊,如果不是他的力量達到了五十點的話,極有可能抓不住這顆拳頭大小的戒指。

  凌云感覺到了自己的識海被一種神秘的氣息掃射,他知道,這個神秘的圓形物體是在掃射自己身上的信息,看看自己配不配做它的主人。

  與別人相比,凌云是活了兩世的人,他在末世第八天,便已經擁有了五十點的力量,這已經超越了世上絕大多數的進化人類,也算很了不起了。

  這一世的他幾乎超越了目前已知的所有強者,算是一步領先,步步領先,如果連現在的自己都得不到這個遺跡認可的話,世上便沒有人能夠得到這個遺跡的認可了?

  不多時,一個冰冷的聲音從圓形的金屬上傳出來道:“遺跡認主成功,請主人發布指令?”

  凌云心中暗喜,想不到如此輕松就對這個遺跡認主成功了,上一世中,他見識過很多復雜的大型遺跡,有不少當時名震一時的強者,都死在了遺跡的開啟過程中。

  越是等級高的遺跡,開啟的難度越高,這個遺跡如此簡單便通過了認主,這叫凌云感覺有些遺憾,希望自己這次撿到的不要是沒人要的雞肋遺跡才好?

  凌云問道:“你是什么類型的遺跡?”

  沒有半點感情的女聲再起響起道:“儲物空間。”

  儲物空間是上一世中最常見的一種遺跡,它的體積雖然小,卻能裝進比它大幾千倍或者上萬倍的東西。

  這種遺跡在作戰的時候,并不能幫遺跡的主人,但在打掃戰場的時候,卻是一件好東西,它能在瞬間將所有的戰利品都裝進去。

  凌云點點頭說道:“你可以儲存多少噸的東西?”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將一個城市里的所有東西都裝進去。”

  “什么?”

  凌云差一點跳了起來,他這才明白,自己是真的撿到寶物了。

  能裝進一座城市里的所有東西,這是一個什么概念,這豈不是說,如果自己日后帶領一支軍隊的話,只要有這樣的一個儲存空間,便可以解決所有士兵的寄養嗎?

  能裝進一座城市的儲存空間,上一世中,全球范圍內也不會超過四個,自己出來本來是打算融合變異犬妖核上的力量,卻一下子撿到了這樣一個好寶貝。

  現在這個儲存空間也許發揮不了太大的作用,但在以后,它的作用卻會逐步凸顯出來,凌云看到比拳頭還大的戒指,心中隱隱感覺到有些美中不足。

  這個儲物空間好是好,就是太大了一點?

  在有了這個想法之后,那本大戒指竟然奇跡般的縮小了一名普通戒指大小,凌云剛剛將儲物空間如同戒指般戴在手上的時候,卻突然聽到不遠處的樹枝響了一下。

  凌云沒有嗅到附近有其他怪獸的氣味,顯然是有人靠近了自己,他立即警覺了起來,大喝道:“是誰,出來?”

  “學弟,是我。”

  一名矮胖子從暗處走了出來,凌云皺起了眉頭,不知道他在剛才究竟看到了多少事?

  如果出現在他面前的是一個陌生人,為了守住自己身上的秘密,他絕對會毫不猶豫的殺了對方,如果是剛剛重生時候的他,他也會殺了對方。

  不過與林雨晴,文雪兒在一起這么多天,他心中的殺戮之氣已經比上一世少了很多,此刻才有了一絲的猶豫?

  凌云一皺眉問道:“你看到了什么?”

  矮胖子干笑了一聲說道:“我就納悶了,學弟你明明不是進化人類,為什么卻比那些進化人類還神氣,還厲害,一路上更是耀武揚威,原來你從怪獸的腦袋里弄出的紅果,可以加持自己的力量......”

  凌云的臉沉了下來,想不到這名校友如此狡猾,自己剝取變異犬妖核的時候,已經十分小心了,本來以為瞞住了所有人,卻沒想到還是被他發現了?

  在末世之前,有好奇心是一件好事,他們的英語老師也說過,好奇心是一個人學習與進步最大動力,但在末世中,好奇心卻會害死人。

  好奇害死貓,在末世中是經常發生的事情,受林雨晴與文雪兒的影響,這一世的凌云身上有了很多的人味,他才沒有一見到對方在暗中偷窺,便干掉對方。

  既然被人發現了這個秘密,妖核的秘密也沒有必要保守了,自己的力量已經達到了五十點,遠超所有的校友,就算其他校友現在知道了妖核的秘密奮起直追,卻再也追不上自己的腳步了,再說妖核的秘密早晚也會泄露出去。

  凌云點點頭說道:“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我也不瞞你,喪尸的腦袋里有一種妖核,能大幅增強力量………”

  “凌云,你明明知道這個秘密,卻不告訴大家,才使我們死了這么多的人………”

  “你不是要將這個秘密告訴所有人吧?”

  “當然不是,以后你只要什么事情都聽我的,我便不為難你,還會替你隱瞞這件事,你以后得到的妖核都要交給我,只有這樣,我才不會將今天的一切說出去……你的手槍也要給我,還有你剛才戴在手上的那個亮晶晶的東西,估計也是好東西,也要一并給我………”

  見到那人提出了這么多的無理要求,凌云的臉色變得難看起來,自己剛才擊殺了那頭變異犬,也算救了他,想不到這人不但不感激自己,反而想用這些秘密要挾自己?

  末世中的人都很自私,凌云也知道這一點,他沒有想到的是,還不到末世十天,眼前這人便變得如此貪婪自私,并用這樣的手段去面對救了他一名的恩人?

  凌云口氣冰冷的說道:“我剛才救過你的命?”

  “剛才你救得也不是我一個人,別以為這樣你這樣說就可以打動我,只要我將剛才看到的事情說出去,保準沒有一個人會放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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