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絲妹妹在家嗎?”
忽聽蕓娘的聲音在街門外響起,阮云絲回過神來,急忙幾步走出去,見果然是蕓娘在外面,手里端著一盆衣物,她忙開了街門,笑著道:“姐姐不是說今兒沒空,不能過來嗎?怎么又過來了?”
“就是昨兒和幾位嫂子約好了,今天一起去流花河洗衣服,我想著怎么還不得半天功夫?你又忙,所以倒是不過來擾的好,偏這么快就洗完了,算著你這里大概收拾的差不多,就過來看一眼。”蕓娘一邊說,就將大木盆放在地上,看著那園子里的蔬菜道:“我只想著你看上去知書達理的,不知是從哪里來,也不知干不干的慣這些莊稼勾當,誰知這前后院的菜竟然讓你收拾的很好。難為你身子看上去比我還細,這力氣倒大,那兩桶水尋常漢子挑了也覺費力,你倒不打怵。”
阮云絲笑了笑,她自然是不會將自己的經歷說出來,因此便只是含混道:“我從前家世雖然不錯,可后來流落在外,什么苦沒吃過?做這些自然也不在話下。即便如此,卻也不能種地,實在忙不過來,我只想著把這園子擺弄好,養些雞鴨豬羊,這大概也就耗盡我的精力了。”
蕓娘倒吸了口冷氣,詫異道:“妹妹竟然不打算種地了?這樣你吃什么?拿什么換錢?”
阮云絲道:“先前那架織機姐姐也看到了,我就打算紡布來養活自己。”說完卻見蕓娘搖頭道:“這個可是難了,究竟紡布能有幾個錢?不過我看著你這織機,倒似乎比我們精巧的多,也許妹妹的手藝好,能靠這個養活自己也難說。”
阮云絲微微一笑,她對于自己的將來早已經有了打算,之前逃出來后不久就遇到了那張家人,租了他們的房子住著,因為銀錢充裕,又感嘆張靈信懷才不遇,因此倒把預備用來創業的銀子都給了對方。及至之后就嫁了給他,又成了秀才娘子舉人娘子,自己那些計劃也就全都擱置了。如今她終于又是孑然一身,自然就要為了自己曾經的夢想而努力。
阮云絲的前世,在大學恰是學的染織,那時染織類的專業并不是熱門。但因為她們家世代都是開著個小染織廠子,她自己又對這個有濃厚興趣,所以即使是高分考上大學,也毅然進了這個并不熱門的專業。經過四年的認真學習,回家后又苦心鉆研,到底把那個小染織廠慢慢做大。如今她穿越過來,雖然沒有那些現代機器,但是靠染織絕對可以養活自己。有那么多的知識在自己心里,這前程絕不會因為工具落后一點就掙不出來,她是這樣確信著的。
只不過現在她可沒有什么雄心大志,她畢竟是逃出阮府的人,一旦把生意做大了,名聲在外,保不準就會被家里人察覺,到那時,不要說那個被退婚而被別人議論嘲笑了好一陣子的蘇家不會饒過自己,就是爹爹和兄長,也絕不會放過自己這個給他們丟人現眼的女兒。
所以,只要能吃飽穿暖,手有余錢,一輩子平平安安,就不錯了。以阮云絲的性格,她自然也是想在這古代拼出一番事業,做一個翻云覆雨的大商人,然而曾經的身份所限,讓她不能也不敢擁有這樣的志向。
蕓娘坐著說了一會兒話,便端著那一大木盆衣服離開了。這里阮云絲就在院子里摘茄子,一邊盤算著所有的事情既然都定了下來,應該去李保長那里要些材料回來織布,雖然這樣賺錢很少,但只要攢到本錢,就可以買麻料或者蠶絲回來自己干,那時賣出去的坯布利潤就要豐厚些,等到再日后,有了錢買印染顏料,染好了,或者織出精美花紋來,錢就會更多。只是可惜那十兩銀子是說什么也不能動的,不然一旦賠了,她就沒有退路了。雖然怎么想,這生意似乎都不會賠,但她實在不敢冒險。
正想著這些,忽然就聽街門外傳來一陣“嗚嗚”悲鳴,接著幾個小孩子的聲音遠遠傳來:“在那里在那里。”
阮云絲覺得奇怪,就連忙從園子里站起身,來到街門邊,只見一條大黃狗趴在地上,它的嘴里叼著一只小狗崽子,可能是跑不動了,抑或是害怕把小狗咬傷,大黃狗看見阮云絲后,就把小狗崽兒放到自己的前腳邊,然后沖著她“嗚嗚嗚”叫了兩聲。
幾乎是一瞬間,阮云絲就明白了這只大黃狗的意思,它是讓自己收留這只小狗崽兒。
這就是母愛嗎?不顧自身的安危,只是想拼命讓子女活下去的最無私的愛。或許這只狗是父親,但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它都是何其偉大,雖然它只是一條狗。
看著大黃狗滿是懇求哀傷的眸子,阮云絲只覺得心潮翻涌,眼淚幾乎奪眶而出。她打開街門走出來,大黃狗似乎是明白她答應自己的請求了,目光猛然就振奮起來,搖搖晃晃的站起身,這時候阮云絲才發現,它的后腿似乎是受了傷,地上已經積了一灘血水。
“在那兒,它在那兒。”
幾個小孩兒飛跑了過來,但是看到阮云絲站在門外,登時就不敢上前了,都是些四五歲的小家伙,此時看到有大人出來管這件事,而且這個大人他們還不怎么熟悉,只知道父母說她好像很有錢,對于鄉下孩子來說,有錢是地主的代名詞,絕對不能招惹的,所以他們就只站在那兒,不敢上前,卻也不肯離去。
阮云絲抱起那只小狗,才發現這小狗真是小的可憐,肉肉的一團,雙手捧著,還沒辦法把手掌鋪滿,眼睛還沒睜開,但是身上的毛皮顏色卻真心漂亮,雪白的毛上夾雜著一塊塊純黑的不規則圖案。看著這個小東西,連阮云絲的母愛情懷都不禁泛濫開來。
抬頭看了那些小孩兒一眼,她柔聲道:“都回去吧,這是我家的狗,以后別打它。”
小孩子們一聽說這不是野狗,而是有主的狗,不由得立刻一哄而散,唯恐被阮云絲抓住興師問罪,要是登門找上家里的大人,那就真的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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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其實是為了償笨酒的一個心愿。從前看過一本書,里面寫到一只母狗帶著它的一只狗寶寶,被人追打,后來狗寶寶被主角抱走,那只勇敢的狗媽媽卻在把孩子交付給男主后死掉了。雖然只是小說里一個情節,但是有時候想起,笨酒還是會覺得很難過,所以這一次就在自己的小說里讓狗媽媽和狗寶寶一起被收留。算是償自己的一個心愿吧。而且這個狗寶寶后來很厲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