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抓捕罪犯(二更)
第十四章抓捕罪犯(二更)
王庭吉閃開一剎那,個頭戴鋼盔帽,身穿迷彩服的武警戰士猛沖上前,每個戰士向配電房扔去兩顆煙霧彈,一陣悶響火光閃閃濃煙滾滾!緊接著個武警戰士從后面猛撲上前,抬起沖鋒槍“噠噠噠”朝天開槍,隨后防暴警察一手持盾牌一手持電棒頭戴防毒面具向前推進,配電房煙霧彌漫,槍聲爆炸聲響徹四周,真實戰場瞬間再現!
圍在配電房四周的農民哪見過這樣的陣勢,一個個嚇得魂飛魄散丟盔棄甲抱頭鼠躥,整個場面看起來既可笑又滑稽!
公安干警隨即占領配電房,電工馬上接通電纜線,井下迅速恢復送風抽水,幾十名礦工安全升井。
當一個個餓得直不起身子的礦工升井后,一個個驚魂不定半死不活的樣子,所幸無一傷亡。
農民雖然被煙霧彈、沖鋒槍、電棒給嚇跑了,但他們并沒有跑遠,而是聚集在煤堆旁大喊大叫要吃飯要喝水,沈翻天吼叫得最厲害,看陣仗大有卷土重來從來之勢!
沈翻天率領三百來個農民與公安干警抗衡,一付農民領袖的做派,殊不知公安干警早盯上了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到時候,他才曉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滋味!
王庭吉見險情過去,慌著要抓沈翻天,陳天民制止道:“不要抓人,不要驅趕他們,也不要理睬他們!”
“全縣警力擺在這里,怎么給他們耗得起!”
陳天民看看天色,叫人弄些饅頭、面包、蛋糕、火腿腸、礦泉水之類吃的東西來,他心有底,他們有吃有喝,農民沒得吃,鬧到肚子餓了得自己散去。
果然不出所料,見警察有吃的,農民原本沒有多少油水的肚子不自在起來,不管沈翻天怎樣打氣鼓勁,人陸續散去。
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不散去不行啊!留下的農民越來越少了,最后只剩下十來個人。
沈翻天沒有走,還在那里頂起,他以為自己是三百來個農民的領袖,某種思想支配著他帶領農民為水而斗爭!沈翻天壓根沒有想到,他已經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公安局要抓人,檢察院要公訴,法院要判他的刑!
陳天民見鬧事的農民走得差不多了,看看快要下山的太陽,給王庭吉使個眼神。
王庭吉早布置好了,他向陳天民點點頭,手一揮,動作瀟灑氣派還真的像個警長樣子。
見了王庭吉手式,早準備好的武警戰士像一群老虎撲向孤單羊兒一樣迅速向剩下的農民撲去,公安干警同時跟進!
見情勢不妙,剩下農民趕緊轉身跑人。
沈翻天試圖叫住他們,但沒人聽他指揮。沈翻天沒有跑,還頂在那里,這是陳天民希望的。
身邊沒有人,沈翻天身體不由自主往后退,孤家寡人,心有不虛的,他眼睛盯著步步近的武警和公安干警,回頭看看空蕩蕩身后,罵了句什么,后退幾步,轉身,撒開腳丫子跑人!
說是遲那是快,幾個武警戰士順勢撲倒沈翻天,像電影、電視里警察抓犯罪嫌疑人一樣,把沈翻天按在地上,踏上幾只腳,把手臂反過來,手銬搭上去,“咔嚓”,緊接著提起人,扔進警車,警車一路拉著警笛跑回縣城。
陳天民這才叫人開通警車上的高音喇叭,吩咐王庭吉向全體村民宣布,鑒于張大其置井下數十名礦工生命安全而不顧,強行拉閘、剪斷電纜線的犯罪事實,已經嚴重觸犯刑法之條款,現已刑拘,等待他的是法律嚴懲!
農民其實最怕事,見公安局鳴槍抓人,動了真格,誰還敢鬧事,一個個龜縮在自家屋子關上門,連聲也不敢吭。
陳天民回到縣城已經夜半三更,他知道季書記、齊縣長沒有睡,還在等著他聽情況匯報呢,手機打過去,兩人果然在季書記辦公室。
陳天民叫上王庭吉去季書記辦公室,書記、縣長見兩人又是讓座又是端水,連連說辛苦了,像待凱旋歸來的大功臣、大英雄似的。
陳天民坐下喝了水,破天荒要支煙抽起來,然后向書記、縣長匯報詳情。
匯報完事件經過陳天民說:“我接到報告意識到這是一起突發的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事件,必須采取緊急的超常規處置措施,如果我當時向書記、縣長匯報了情況,在處置時出了問題,會連累二位領導,所以沒有匯報。我的行為違反了緊急情況必須向上級報告的有關規定,請二位領導處分!”
季書記、齊縣長對對眼神,季書記說:“你的處置措施得當,化解了可能發生的嚴重傷亡事件,值得肯定,不過,你應該給我和齊縣長通下氣,畢竟多一個人多一些辦法,即便在處置出了問題,我和齊縣長也不會逃避責任!”
齊縣長接過話:“季書記說得對,我們共同駕駛嶺東這艘航船,不管發生什么都有責任!”
陳天民激動表情說:“通過這件事,我更加敬重一直關注關心、培養教育、扶持幫助我走到今天的二位領導同志!”
季書記、齊縣長表彰一番王庭吉,王庭吉很是得意的樣子。
鬧事事件平息,大部分農民忍氣吞聲,有幾個農民乘公安局撤走后到礦上鬧事,鬧累了在礦上吃、礦上睡。
黃老板不動聲色,鬧就鬧、吃就吃、睡就睡唄,只要不影響出煤,吃飯值幾個錢!
可鬧事人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在鬧別人的同時,別人也在他們的找岔子,要么嫖娼被人扭送派出所,要么小偷摸被人痛打一頓,要么無緣無故撞著人付醫藥費賠償費,要么家里夜半三更鬧鬼……總之,一年三百十五天,走不走出家門都沒有清靜日子。
鬧事人發現鬧別人卻攪亂了自己,知道黃老板在搗鬼,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做筆錄卻講不出子丑酉卯來,只好偃旗息鼓不再去礦上鬧事了。
礦山事件陳天民注重后續處理,他召集縣上有關部門、鄉、村、社解決農田用水問題。解決問題要座談,黃老板和農民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陳天民引導雙方走訴訟的路子。雙方表示同意。
官司一拖就幾年,幾年過去社會形勢發生很大變化,外出打工農民越來越多,有的已經舉家遷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加上退耕還林政策出臺,農民的田種上樹還能得到國家補貼,原來尖銳矛盾竟然緩和下來了。
法院最后判決農民敗訴,原因是,小溪河床下面不屬于黃老板的法定開采區,國家核定批準件圖紙標注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說,黃老板根本沒在小溪的河床下面挖過煤,鑒于造成小溪河床塌陷有諸多因素,法庭對農民的訴求不予支持。
法院宣判后雙方沒有提起上訴,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礦山鬧事事件就此了結,罪犯沈翻天還在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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