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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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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來擔任總經理?”林振華這一驚可非同小可。

  此前與劉向海聊天的時候,劉向海曾說過,林振華可能是最合適去賣軍艦的人。林振華當時的感覺是,劉向海想讓他穿套劣質西裝,拎個破包去搜樓掃街當業務員,這樣的工作,林振華當然不想干。可是,如果讓他當總經理,這個誘惑可不是隨便就能夠拒絕的。

  “張部長,你不是跟我開玩笑吧?”林振華小心翼翼地問道。

  “胡鬧!”張智方惱道,“我一個堂堂的部長,專門讓人把你從江南省找到燕京來,就為了跟你開玩笑?”

  “也是哦。”林振華點點頭。他這一趟是坐海軍的軍用飛機過來的,張智方如果只是為了耍耍他,犯不著動這么大的陣勢吧。

  “關于你的情況,我們都已經了解過了。現在需要的,就是聽聽你個人對于這件事情的想法了。”張智方說道。

  林振華揉了揉腦門,讓自己冷靜一下,接受這個意料之外、但又似乎在情理之中的消息,同時分析了一下利弊,然后問道:“張部長,首先一個問題,這是不是意味著我要重新入伍,成為海軍的現役軍人?”

  “不用!”張智方說道,“我們需要的就是你的民間身份。現在有些國家對于軍方直接出現做交易比較敏感,而民間機構來進行軍火交易,則是在許可范圍內的。”

  “第二個問題,如果我答應來做這件事情,是不是我在地方上的事情都要放下,全力以赴地做這件事?”

  “原則上是這樣。”張智方說道。

  “那我拒絕。”林振華毫不猶豫地說道。

  “為什么?”張智方詫異道,“小林,我們了解過,你目前擔任經理的這個漢華實業公司,雖然看起來很紅火,但一年也就是幾千萬的利潤而已,而且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你們初期的暴利也會被壓縮。你如果愿意到我們這邊來,未來一年做出幾億美元的利潤也是完全可能的。我們已經討論過了,根據你的情況,我們可以考慮給你個人以一定的提成,額度嘛,不會比你經營漢華實業公司掙的錢少。”

  對于林振華能夠從這件事中得到多少好處的問題,張智方也是充分考慮過的。情報部門已經了解過,林振華早在1980年就已經在做生意了,目前打著漢華公司旗號的上海、南京兩個經銷處,都有林振華一半的股權,粗略估計,林振華手上至少應當有100萬元的個人資產,這是不算他在漢華實業公司的股權的。

  軍方的人對于個人掙錢的事情沒有那么多的政治敏感,中國古代就有這樣的話,說文官不貪財,武官不怕死,國家就有希望了。這句話如果倒過來說,就是文官大略都是會怕死的,武官貪點錢也是正常的。

  以張智方的觀點來看,如果林振華自己這幾年沒掙到錢,那反而說明這個人沒什么本事,根本不足以承擔重任。能掙錢,而且敢在如此復雜的社會條件下去掙錢,這就說明林振華有膽有識,正是理想的人選。

  換個思路,如果不是一個有百萬資產的人,張智方還真不敢把這項業務交給他去做,因為他完全有可能會為了一些蠅頭小利而出賣國家利益。像林振華這樣的有錢人的好處就在于,要收買他已經不太容易了。

  既然林振華已經是一個百萬元戶,那么要讓他來為海軍服務,只有承諾給他更多的收益。這個外貿公司直接掛在林振華的名下,給他一些股份也是完全可以的。屆時,林振華從公司的分紅中掙個幾百萬、上千萬,而且有軍方罩著,誰也不敢說什么,這樣的好事,不比他現在賣什么風扇要強?

  可惜,這些想法只是張智方的一廂情愿,林振華的心遠比張智方想象的要大得多。他需要的不是個人的百萬、千萬,而是親手去參與建設一個工業體系。錢多到一定程度之后,也就只有一個符號的意義了,林振華沒打算包二奶、生二胎,對于錢的還真不是那么強。他要的,是建功立業的成就感,唯有如此,才不枉一個穿越眾的身份。

  “張部長,我個人的興趣還是在工業方面,貿易這種事情,用來掙點錢是可以的,但它不能成為一個終生職業。”林振華說道。

  張智方沉吟了一會,說道:“這可就有些為難了,我們這件事情也是一件大事,怎么可能讓你三心二意地來經營呢?”

  林振華道:“張部長,我倒是有一個想法。”

  “你說說看。”

  “正如你所說的,這件事情需要一個民間名義的公司來經營,那么我可以牽頭來成立這個公司,當然,外貿經營權,還是需要海軍這邊幫我拿下來。然后,我出面去銷售咱們的軍艦,賣出去之后,我與海軍之間進行分成。這樣一來,這個公司與海軍是相互讀力的,各自并沒有太多的約束。等到海軍方面形成了自己的銷售能力之后,可以再解除與我的合作關系。至于我呢,則是把這個貿易公司當成自己的產業來經營,你看如何?”林振華說道。

  張智方想了想,說道:“你這個思路倒也可行。你提醒了我,我們需要培養自己的經營人才,而不是指著你小林這一棵樹吊死。當然,前期還是需要你來牽頭做這個公司,我們會派一些人員到公司工作,學習有關的經驗,未來再由他們來組建一個新的公司,把這方面的業務接過去。”

  “沒錯沒錯。”林振華連聲說道。

  在這次談話之后,林振華在燕京又呆了幾天,與方方面面的人進行了多次的溝通,最終達成了一個合作框架。

  首先,是由林振華出面成立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這家公司甚至連注冊資本都不需要,完全就是一個皮包公司。正由于其是一個皮包公司,所以也不存在股份結構的問題,完全就是林振華個人的獨資企業了。這件事當然也是打政策擦邊球的,不過海軍方面已經把事情給擺平了,林振華屬于奉旨當資本家的。

  接著,就是同海軍出面,替這個公司要到了外貿進出口權。在當年,外貿進出口權可是一個比恐龍還稀罕的東西。不過,再稀罕的東西,軍方想去弄,也是能夠弄到的。當年由軍方組建的外貿公司已經有好幾家了。

  雙方的合作方式是這樣的:林振華的這家公司負責為海軍的軍工部門銷售產品,銷售價格不得低于海軍方面開出的底價。所有銷售出去的產品,收入的90以采購費用的方式交還給海軍,余下10作為公司的運作費用。

  要向國外銷售軍工產品,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首先你需要出國去和國外的軍方人士會談,這就涉及到大筆的差旅費支出。在許多時候,銷售過程中還需要支出一些營銷費用。許多國家的軍火采購部門都是有潛規則的,這種事情雖然不能明確地寫在林振華與海軍之間的合作協議上,但大家至少是心知肚明的。

  正因為存在這樣一些費用,所以張智方又動用了海軍的關系,從外貿部拿到了一個許可,同意林振華所分配到的那10的運作費用,可以不必進行結匯,而是以外匯的形式留在林振華的手里,具體如何使用,也不需要通過外貿部的審批。畢竟,如果涉及到給對方采購人員回扣這樣的事情,外貿部還是不知道的為好。

  既然有了這樣一家進出口公司,那么它的業務范圍自然不能僅限于軍火的銷售,甚至于軍火銷售都是不宜放在公開場合來說的。這家公司在明面上的業務范圍,完全是民品貿易,林振華把他的電風扇、洗衣機、機床附件之類的東西,都列入了公司的經營范圍,光明正大地干起了借公濟私的事情。

  在討論到公司名稱的時候,林振華留了一點小小的心眼。依著張智方的意思,既然林振華手里有一個漢華實業公司,這家進出口公司索姓也就叫漢華公司得了。但林振華想到了一個問題,這家公司從事軍火貿易的事情是不可能永遠保密的,一旦泄露出去,難免會成為某些國家限制或者制裁的對象。林振華可不希望自己的漢華公司也受到這家外貿公司的牽連。

  考慮到此,林振華堅持要使用一個新的名字,最后用了欣欣商店的名稱的諧音,叫作新興機電進出口公司。

  把這些事情都辦妥之后,林振華先是到外貿部接受了一個月的外貿知識培訓,接著又被外交部拉去,學了一星期的外事紀律。最后一站是到了艦船研究院,了解有關艦船方面的知識,作為一個賣軍艦的業務員,不掌握點這方面的知識肯定是不行的。

  這樣一圈折騰下來,就到了1984年初了。春節一過,張智方便催著林振華趕緊出行,他可是急著要看到貿易的結果,等著用錢了。

  林振華把漢華公司的事情交給岑右軍、彭少哲、郎冬等人負責,自己則踏上了出國賣艦之旅。與他同行的,有褚紅陽和已經停薪留職加盟漢華公司的舒曼,還有艦艇院、外交部、江南省外貿廳的一行人。這些人全都領到了一張新興公司的工作證,在名義上已經全部都是林振華的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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